元阳县红发砖厂3.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竣工
发布时间:2023-02-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元阳县红发砖厂 |
项目名称: | 元阳县红发砖厂3.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元阳县红发砖厂矿区位于元阳县城220°方向,直线距离约21km处,公路距离66km,行政区划属元阳县黄茅岭乡管辖,地理极值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2°43′54.955″-102°44′01.956″,北纬23°01′02.645″-23°01′07.648″。 元阳县红发砖厂采矿许可证为元阳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编号为C5325282010037120057772,采矿权人为元阳县红发砖厂,属私营企业,矿山名称为元阳县红发砖厂。有效期陆年零柒月,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8年04月13日,开采矿种为页岩矿,矿区面积0.0171km2,开采标高818~771m,生产规模为3万t/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元阳县红发砖厂于2021年12月委托云南中林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元阳县红发砖厂3.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和《元阳县红发砖厂3.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2年1月21日评审通过,于2022年3月4日取得由元阳县应急管理局颁发的《云南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书》,于2022年3月5日开始基建工作,基建时间6个月,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和矿区坟地的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完成矿山基建工程,企业向元阳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延期,元阳县应急管理局同意企业将矿山基建时间延期至2023年3月4日。设计开采标高为814~771m,开采深度43m,开采面积0.0079Km2,设计采出矿石量为5.59万m3(11.18万t/a);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直接采用机械剥离及开采,台阶高度6m,台阶坡面角45°,安全平台宽4m,清扫平台宽6m,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修订)、《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令修订)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了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元阳县红发砖厂于2022年5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元阳县红发砖厂3.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在接受该企业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成立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项目组,组织评价人员投入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于2022年5月12日和8月16日进行了现场踏勘。在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该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技术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该矿山的运行提供依据,最后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于2023年02月编制成《元阳县红发砖厂3.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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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钱局东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许玉才、张太桥、倪宏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钱局东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钱局东、吴映琴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年5月12日和8月16日;主要任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
元阳县红发砖厂于2006年7月成立,投资人林洪宇,企业地址元阳县黄茅岭乡。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528MA6KYUD65P 名称:元阳县红发砖厂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法定代表人:林洪宇 经营范围:岩页砖、空心砖生产销售(依法经营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14日 住所:元阳县黄茅岭乡 2、采矿许可证(副本): 证 号:C5325282010037120057772 采矿权人:元阳县红发砖厂 地 址:元阳县黄茅岭乡 矿山名称:元阳县红发砖厂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开采矿种:页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3.00万t/a 矿区面积:0.017km2 有效期限:陆年零柒月,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8年4月13日 开采深度:818~771m 发证日期:2021年10月13日 发证机关: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及其他伤害。
评价结果: 1.元阳县红发砖厂证照齐全、有效,委托有效资质单位编制了《元阳县红发砖厂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设计通过专家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2.元阳县红发砖厂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建设程序,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均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元阳县红发砖厂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符合要求。 3.建设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4.项目建设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目前已修建开拓运输道路至采场基建平台,完成了基建平台的建设,形成的平台宽度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5.矿山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任命了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证上岗。 6.项目中虽然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但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歩落实本次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和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初步设计和生产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在生产中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即可为本项目奠定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而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项目风险是可以控制和接受的。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元阳县红发砖厂3.0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 |
4-元阳县红发砖厂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修改稿,2023.02.2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