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10.88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
发布时间:2023-02-2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 |
项目名称: | 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10.88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简介: | |
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于2020年11月18日企业换取了广南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编号:C5326272009017130006015。由于原开采设计不能满足矿山继续开采,需对该矿山进行新的开采设计,于2022年7月委托云南增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10.88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2年9月24日审查通过。 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10.88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受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成了安全评价组,组织评价人员投入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于2022年12月26日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资料。在系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技术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该矿山的运行提供依据,最后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于2022年08月编制成《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10.88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在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得到了相关专家及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同时在报告中引用了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钱局东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钱局东、吴映琴、杜达衡、许玉才、张太桥、倪宏华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钱局东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钱局东、杜达衡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12;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
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采矿权人为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矿山位于云南省广南县那洒镇,行政区划属广南县那洒镇管辖,地理坐标:104°48′15″~104°48′20″,北纬:23°45′26″~23°45′32″。G323国道从矿区东面390m处通过,有约450m的简易公路与之相连,距那洒镇约3.2km,距广南县65km,矿区交通方便。 1、工商营业执照: 矿山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了广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2627MA6L4BD44Y 名称: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者:赵后祥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 注册日期:2017年10月26日 住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那洒镇老寨老林山 经营范围:石灰岩开采、加工、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编号:C5326272009017130006015 采矿权人: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 地址:广南县那洒镇 矿山名称: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10.88万t/a 矿区面积:0.0169km2 开采深度:1707m~1621m 有限期限:伍年零伍月 自2020年11月18日~2026年4月18日 发证机关:广南县自然资源局。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放炮、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爆破事故、爆炸事故等。 评价结果: 1.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证照齐全、有效,委托有效资质单位编制了《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10.88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设计通过专家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2.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建设程序,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均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采石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符合要求。 3.建设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4.项目建设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目前已修建开拓运输道路至采场基建平台,完成了基建平台的建设,形成的平台宽度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5.矿山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任命了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证上岗。 6.项目中虽然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等危险、有害因素,但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步落实本次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和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初步设计和生产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在生产中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即可为本项目奠定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而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项目风险是可以控制和接受的。 经评价认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10.88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27日 |
1-终稿-广南县那洒老寨老林山石灰岩矿10.88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