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二期4000吨)安全设施竣工
发布时间:2023-10-07
|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二期4000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二期4000吨) | ||
简介: | |||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厂址位于江西铅山工业园区(原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四至勘测定界范围内),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为蒋明杰,经营范围:丙烯酸胶粘剂、丙烯酸树酯项目类产品的生产、销售;聚(甲基)丙烯类树脂、高功能性胶粘剂、胶带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学品(危险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2020年首次取得江西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099号),许可范围:丙烯酸酯胶黏剂A(3.6kt/a)、丙烯酸酯胶黏剂B(2.4kt/a)、丙烯酸树脂(500t/a),共计6500吨,有效期:2020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该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二期4000吨)试生产申请于2022年12月5日取得铅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铅山县应急管理局同意的意见,试生产起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3年12月4日。该项目(二期4000吨)性质为新建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与前期项目保持一致。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取得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备案通知书”并于2018年02月23日变更备案登记。该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并于2018年3月26日取得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8〕210号);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由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于2018年7月6日取得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186号),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于2020年8月31日取得了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257号)。该项目一期(6500t)已于2020年11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了江西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099号)。 自上次取证以来,该项目于2021年7月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取得了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F16号);该项目于2022年10月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于2022年11月02日取得了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F31号)。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并于2023年01月12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04号)。该新建项目(二期4000吨)土建施工由江西沁园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设备及仪表安装调试由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单位为浙江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已于2023年09月05日通过专家评审。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的要求,该新建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 该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辅助设施为102生产车间二(新增3#A生产线一条)、201储罐区(新增80m3甲苯储罐、丙烯酸丁酯储罐、乙酸乙酯储罐、丁酮储罐、丙烯酸甲酯储罐各1个)、309冷冻间一、310冷冻间二、403中心控制室、404检测楼。 该新建项目产品为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本次验收的年产量为4000吨,其中丙烯酸酯胶粘剂A 3500t/a、丙烯酸酯胶粘剂B 400t/a、丙烯酸树脂100t/a。涉及到的原料有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丙烯酸-2-乙基己酯、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清洗用)、异丙醇、过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异丁腈、十二硫醇、氮气(吹扫用)、氢氧化钠、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丙烯酸羟乙酯、氢化松香、对甲氧基苯酚、萜烯-苯乙烯树脂、特殊功能性树脂。涉及燃料:柴油(柴油发电机使用)、天然气(锅炉使用)。其中原料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清洗用)、异丙醇、过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异丁腈、十二硫醇、氮气(吹扫用)、氢氧化钠,产品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燃料柴油、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该新建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的化工工艺,涉及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酸、过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气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102甲类车间二生产单元和201储罐区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类别》(GB/T4754-2017)的规定,该新建项目行业分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和类别为[C2641]涂料制造。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2017年第89号修改)的规定,该新建项目建成后运行前,项目单位须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罗沙浪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罗沙浪、戴磷、王波、王冠、黄香港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罗沙浪、戴磷、王冠、黄香港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罗沙浪、谢寒梅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03、07多次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有关资料。 | ||
评价报告: | |||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二期4000吨)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坍塌、淹溺、噪声与振动、毒物、粉尘、高温、低温等。 2、该新建项目生产单元102甲类车间二,储存单元201储罐区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通过定量计算该新建项目的外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4、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该新建项目个人风险1×10-5、3×10-6等值线未超出该公司厂界,个人风险3×10-7等值线超出部分仅涉及园区工业七路、江西天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内部空地。 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计算距离为67m。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计算为34m。 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经计算距离为21m。 社会风险曲线未出现,社会风险属可接受风险。 5、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90.2分,为蓝色区域(或低风险区域)(IV级),轻度危险区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6、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7、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令修正,2016年第666号令修改,2018年第703号令再修改,2018年9月28日起施行)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21〕58号,该新建项目涉及的甲苯、丁酮(甲基乙基酮)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新建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修改),该新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10、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卫法监[2003]142号,该新建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1、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新建项目甲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12、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新建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酸、过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气等。 1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新建项目涉及的胶粘剂产品(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生产过程为常压条件生产工艺,不再列入“聚合工艺”。故该新建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由江西赣昌安全生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通过安全条件审查,于并于2018年3月26日取得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8〕210号)。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由深圳天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于2018年7月6日取得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186号),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于2020年8月31日取得了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257号)。该项目一期6500t已于2020年11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了江西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099号)。 自上次取证以来,该项目于2021年7月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于2021年12月28日取得了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F16号);该项目于2022年10月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并于2022年11月02日取得了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F31号)。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并于2023年01月12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04号),并于2023年09月05日通过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专家评审。 2、该新建项目选址位于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装置区内和预留用地,选址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要求。 3、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该新建项目设备、设施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参与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理,特种设备安装实施了全过程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及技术交工文件齐全且归档管理,所有安全泄压装置、计量、检测仪器/仪表有合格证,并进行了调试、校验。因此,整个建设过程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得到有效保障。 该新建项目DCS、SIS系统满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文件的要求。 5、该新建项目依托的储运、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6、该新建项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选型、数量、安装与设计符合,满足规范要求。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按防雷防静电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按设施进行了施工。防雷防静电设施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7、该新建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 8、该新建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批、试生产方案审查等。 9、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0、该新建项目装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第79号、第89号修改)的要求。 11、企业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蒋明杰(主要负责人)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专业为应用化工技术,学历为大专;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虞超正在学历提升中,于2022年09月01日入学国家开放大学,专业为应用化工技术,学历为大专,预计毕业时间2025年01月31日;分管安全负责人兼安环部部长滕维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专业为制药工程,学历为本科,并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中级职称;分管生产负责人王成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专业为应用化工技术,学历为大专;分管设备负责人胡鹏毕业于东华理工大学,专业为材料化学,学历为本科;分管技术负责人胡开许毕业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业为应用化学,学历为本科。故评价组认为相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12、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整改后现场情况与《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图纸相符。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该新建项目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酸、过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对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要求严格执行其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该项目应当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二期4000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及设计变更单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该项目(二期4000吨)DCS、SIS、GD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调试合格、运行正常,并已完成自动化提升改造,符合《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2021〕190号)、《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号)的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五、评价建议 1、该项目已按8.1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整改到位,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根据在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3、加强对受限空间的编号管理,确保现场进入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 4、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5、装置验收后,企业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7、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8、建议后续完成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和化工重点监测点相关工作。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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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10.07 |
罗沙浪、企业人员、谢寒梅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二期4000吨)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终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