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
发布时间:2023-10-07
|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名称: |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 | ||
简介: | |||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厂址位于江西铅山工业园区(铅山县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四至勘测定界范围内),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为蒋明杰,经营范围:丙烯酸胶粘剂、丙烯酸树酯项目类产品的生产、销售;聚(甲基)丙烯类树脂、高功能性胶粘剂、胶带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学品(危险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2020年首次取得江西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20]1099号),许可范围:丙烯酸酯胶黏剂A(3.6kt/a)、丙烯酸酯胶黏剂B(2.4kt/a)、丙烯酸树脂(500t/a),共计6500t,有效期:2020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该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二期4000t)试生产申请于2022年12月5日取得铅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铅山县应急管理局同意的意见,试生产起止日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3年12月4日。该公司二期项目(4000t)于2023年4月试生产已达标,产能为丙烯酸酯胶黏剂A(3.5kt/a)、丙烯酸酯胶黏剂B(400kt/a)、丙烯酸树脂(100t/a),并于2023年09月05日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专家评审。 本次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为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该公司现有装置涉及到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丙烯酸-2-乙基己酯(丙烯酸异辛酯)、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清洗用)、异丙醇、过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异丁腈、十二硫醇、氮气(吹扫用)、氢氧化钠、丙烯酸羟乙酯、氢化松香、对甲氧基苯酚、萜烯-苯乙烯树脂、特殊功能性树脂、乙酸甲酯(产品溶剂)、柴油(发电机燃料)、天然气(锅炉燃料),产品为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该公司涉及到主要原辅料、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异丙醇、过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异丁腈、十二硫醇、氮气、氢氧化钠、乙酸甲酯、柴油、天然气、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涉及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酸、过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气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现有装置具有一定自动化水平,厂前区设置了403中心控制室,配备有DCS自动控制系统、SIS安全仪表系统和GDS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该公司对现有装置进行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以通过开展自动化提升,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并于2023年01月12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饶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04号)。该工程由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自控化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并于2023年02月18日出具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自动化改造仪表调试验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第79号令修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和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 号的要求),自动控制系统试运行结束后,企业应聘请安全评价单位编制《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有关专家和化工设计单位、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单位和评价机构,对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程进行验收。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称:赣安中心)对该工程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罗沙浪 |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谢寒梅、罗沙浪、戴磷、王波、王冠、黄香港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谢寒梅、罗沙浪、戴磷、王冠、黄香港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罗沙浪、谢寒梅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3.03、07多次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有关资料。 | ||
评价报告: | |||
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有害因素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酸乙烯酯、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正己烷、丁酮、乙酸乙酯、甲醇、异丙醇、过氧化二苯甲酰、偶氮二异丁腈、十二硫醇、氮气、氢氧化钠、乙酸甲酯、柴油、天然气、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 2)该公司甲苯、丁酮(甲基乙基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该公司不涉及高毒物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公司甲醇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公司涉及的乙酸乙烯酯、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偶氮二异丁腈、丙烯酸、过氧化二苯甲酰、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进行辨识,该公司涉及的胶粘剂产品(丙烯酸酯胶粘剂A、丙烯酸酯胶粘剂B、丙烯酸树脂)生产过程为常压条件的“聚合”工艺,不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故该公司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该公司存在的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物理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灼烫;主要的有害因素是噪声与振动、毒物、粉尘。此外还存在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坍塌、淹溺等危险因素和高温、低温等有害因素。 2.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评估隐患清单落实情况 针对《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 自动化改造评估报告》,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该改造涉及方案已落实改造评估报告中的隐患改造建议,现场已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落实情况 该公司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中规定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内容编制了《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仪表安装单位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施工安装,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自动化改造仪表调试验收报告》,改造后自动控制系统与设计一致并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 4.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高分子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中提出的控制措施已得到落实,企业控制系统设置情况与设计方案一致,施工单位由有国家相应资质的自控系统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选择安全可靠、经过认证的安全仪表产品,并对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调试,出具了竣工图及《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自动化改造仪表调试验收报告》,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具备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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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10.07 |
罗沙浪、企业人员、谢寒梅
江西塔益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终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