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宜黄项目部宜3集气站至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集输管线工程安全设施竣工
发布时间:2023-10-1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陕西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黄项目部宜3集气站至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集输管线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简介: | |
陕西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8日,住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交里乡四方村,法定代表人:王新斌,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30MA6YJ31L9A,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油气田技术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取得了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名称:宜黄项目部宜3集气站至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集输管线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项目代码:2020-610630-45-03-023468,建设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交里乡,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集输管线9km,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该项目管线起于宁家河村宜3集气站,途径下昌西村、北方四村,止于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管线规格L360M-406.4*7.1,实际长度7.94km,设计压力4.0MPa,沿线不设阀室。 该项目输送的介质为天然气(CAS号:8006-14-2),其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还被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版)》中,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亦被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第3号),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于2021年3月15日取得了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018号),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了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039号),该项目由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进行施工及设备安装,同时委托四川双正石油天然气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 该项目于2022年6月13日转入试运行阶段,2022年9月14日试运行结束,试运行结论:本工程试运行为带负荷进行,参建各方根据相关标准、规范验收试运行合格。可直接转入正常供气运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正)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陕西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其宜黄项目部宜3集气站至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集输管线工程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该集输管线起于宜3集气站集输管线出站区球阀,终点为集输管线进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厂区管线球阀。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成立评价组,在对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充分了解、分析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该建设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本报告按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陆上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T3056-2019)等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价过程中选择了安全检查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本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找出了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预防和降低危险的对策措施,进而给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并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吴爽 |
技术负责人: | 何俊超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吴爽、张科、赵雪姣、朱继科 |
报告审核人: | 段萌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吴爽、张科、赵雪姣、朱继科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吴爽、赵雪姣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6;主要任务:安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该公司投资建设宜黄项目部宜3集气站至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集输管线工程,并于2020年4月24日取得了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建设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交里乡。该项目管线起于宁家河村宜3集气站,途径下昌西村、北方四村,止于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管线规格L360M-406.4*7.1,实际长度7.94km,设计压力4.0MPa,沿线不设阀室。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该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次要事故类型为: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其他伤害、高处坠落及起重伤害等。 2、通过定量计算结果: 管线设计压力4.0MPa,当泄漏10min后遇点火源发生爆炸,对于小型泄漏(孔径20mm),周围5.60m范围内损害等级达到1级,即蒸汽云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重创范围内建筑物的加工设备,1%人员死于肺部伤害,半数以上人员耳膜破裂或被碎片击伤。当为中型泄漏(孔径80mm)时,1级损害范围扩大至14.11m。随着范围的扩大,损害等级都将降低。 评价结果: 陕西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宜黄项目部宜3集气站至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集输管线工程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 |
附现场照片:
备案版 - 陕西新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宜黄项目部宜3集气站至宜川县40万吨LNG天然气处理液化工厂集输管线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