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茶阳西湖石场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露天开采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1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茶阳西湖石场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茶阳西湖石场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茶阳西湖石场采矿权人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开采建筑用砂岩的矿山企业,行政区划隶属大埔县茶阳镇管辖。

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于20221010日取得由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2MAC0LMHT93,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茶阳西湖石场,负责人:丘志伟。

矿山于2022930日取得大埔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414222022097100154190,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m³/年,矿区面积:0.3476km²,允许开采深度:由+365m+150m标高,有效期限:2022930日至2040930日。矿山设计最高开采标高为+345m,最低开采标高+150m,设计最终边坡高度195m

202212月由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茶阳西湖石场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221222日取得大埔县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茶阳西湖石场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露天开采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文件(埔应急函[202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7号令修订)的要求,建设项目完成并成功试运行一段时间后,企业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受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我中心组成项目组,于202310月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管自强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温世平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纪鹏、温世平、管自强、黄伯扬、方忠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管自强、温世平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10月组织评价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评价报告:


该矿山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建设项目遵循《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规定,其“三同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矿山电源及其配电系统属于利旧工程。综上所述,该矿山无《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否决项。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矿山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岩运输系统、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等10个方面的72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其中,无关项1项,不符合项有0项,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结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田园矿业有限公司茶阳西湖石场新建年产3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岩露天开采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补充设计》相关内容要求,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提交时间: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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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 管自强 温世平 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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