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金岭大道加油(充电、光伏)站新建项目(加油站部分)

发布时间:2024-01-08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

项目名称:

金岭大道加油(充电、光伏)站新建项目(加油站部分)

简介: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

成立时间:20230625

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金岭大道武警水电南侧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北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完成后,企业应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以判断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对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的符合性,并检查相关安全配套设施“三同时”的有效性。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金岭大道加油(充电、光伏)站新建项目(加油站部分)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郑强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黄香港、谢寒梅、罗沙浪、王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郑强(图左)谢寒梅(图右)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3.9

主要任务:金岭大道加油(充电、光伏)站新建项目(加油站部分)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1、加油站情况简介如下表所示:

2-1  加油站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项目名称

金岭大道加油(充电、光伏)站新建项目

项目备案登记单位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地址

景德镇市金岭大道武警水电南侧

联系电话

18870613329

传真

-

邮政编码

-

非法人类别

分公司        办事机构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集体所有制      私有制     其他☑

法定代表人

郑北芳

主管负责人

程建

加油职工

4

技术管理人数

1

安全管理人数

1

使用场所

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金岭大道武警水电旁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储存设施

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金岭大道武警水电旁

结构

SF双层罐

储存能力

50m30#柴油30m392#30m395#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设计单位

哈尔滨天源石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消防安全设施工、器具配备情况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MF/ABC35

2

卸油区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T/ABC5

14

站房、加油区、卸油区、充电区

CO2干粉灭火器

3kg

4

站房、充电区

灭火毯

-

10

加油区、卸油区、站房

消防沙

2m3

1

卸油

成品油(储量)

品名

规模

用途

0#车用柴油

50m3

车用

92#车用汽

30m3

车用

95#车用汽

30m3

车用

使用方式

批发        零售       自用□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监控化学品辨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监控化学品(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2)易制毒化学品辨识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3)剧毒化学品辨识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2015]5号)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4)高毒物品辨识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高毒物品。

5)易制爆化学品辨识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该加油站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加油站涉及运营的汽油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的规定,该加油站涉及运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8)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该加油站不涉及危险工艺。

9)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加油站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0)该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腐蚀灼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毒物、高温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

三、评估结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石油分公司金岭大道加油(充电、光伏)站新建项目(加油站部分)的安全设施和措施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能够满足安全运行的条件,消防设施到位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能够满足正常安全经营的需要,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符合经营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1711439456508.jpg

提交时间:

202418

0004(已排)中国石化金岭加油站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终稿)(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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