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江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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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医药原料销售、医药中间体销售、精细化工生产销售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9年01月12日,公司坐落在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属于江西省2021年首批认定的化工园区,并位于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内。法定代表人钱建武,注册资本为1857万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医药原料、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该项目生产工艺属于成熟的生产工艺,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

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分为东西两个厂区,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西厂区。

该公司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于2022年05月12日经上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205-360923-07-02-497991,该项目由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取得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宜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2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由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年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取得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宜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4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该项目施工单位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监理单位为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该项目DCS系统及SIS系统由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负责安装,并由浙江腾科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DCS)及杭州优稳有限公司(SIS)进行调试。该项目于2023年3月31日取得上高县应急管理局的试生产回执(上危化项目备字(2023)3号),试生产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4年5月30日。该项目经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运行正常,现准备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该项目涉及的化学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三乙胺、N,N-二甲基甲酰胺、苯乙烯、醋酸、醋酐、丙酮、二氯甲烷、二异丙胺、氟硼酸、环己烷、甲醇、甲基叔丁基醚、金属锂、硫酸、氢氧化钠、三氟乙酸、石油醚、四氢呋喃、溴甲烷、亚磷酸三甲酯、盐酸、乙炔、乙酸乙酯、原乙酸三甲酯、正庚烷、丙酮氰醇、醋酸正丙酯、氯甲基二甲基氯硅烷、三甲基氯硅烷、乙醇、氮[压缩的和液化的]、燃料天然气及中间产物氢气、氯化氢[无水]、苯基硫醇、乙苯等。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有烷基化工艺,涉及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苯乙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乙炔、乙酸乙酯、丙酮氰醇、天然气、氢气等,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冠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冠、朱世斌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王波、谢寒梅、方忠业、罗沙浪

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冠、谢寒梅

技术专家:

朱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冠、王波、朱世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3.12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

1.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项目对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

该项目于2022年05月12日经上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205-360923-07-02-497991。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2)该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区,所在园区属于《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认定的化工园区。

3)该项目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周边1000m范围内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与周边河流、企业等距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的要求。厂址周边1000m范围内无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要公共设施。项目周边1000m范围内无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1000m范围内无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周边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项目周边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4)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

5)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6)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采用的全部安全设施根据自然危害因素、交通运输以及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每类的防范措施包括了以下方面: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人处置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1)该项目在生产装置及储存区设有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均按规范布置在可燃、有毒气体释放源附近。同时已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便于巡检工使用。405主控室设有控制报警盘,集中显示监控、灯光报警及消音调试按钮等,现场设置声光报警设施并将信号引入控制室,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该项目的各装置采用集散式控制系统(DCS),在405主控室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视和自动控制。主要的和重要的参数集中到中央控制室,由DCS系统显示和控制。对于一般的参数,采用就地显示或控制。对于生产操作要求上必须要在现场操作和监视的机组或设备,则在机组或设备附近设置操作仪表盘。装置的联锁系统由独立于集散控制系统(DCS)的安全仪表系统(SIS)来完成。

3)该公司设置消防系统,给水形式为环状管网,并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消火栓保护半径小于150m,消火栓布置间距小于等于60m。该项目的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防火堤的不同方向设置踏步。

4)该项目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并在配电室、中心控制室及生产作业区内设置移动式灭火器。

5)厂房、平台等设备设施在高于2m的平台上均设有安全护栏;各层平台间设有固定式钢直梯或钢斜梯,钢直梯梯段高度超过3m时设护笼;钢斜梯梯两侧设置高约1m的扶手;上述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全部采用焊接连接,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1~4053.1-2009)等规范的要求。

6)该项目使用的机械传动设备的传动部位装设有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

7)该项目使用的带电设备均进行保护接地,工艺生产装置及其管线均设置了防雷防静电接地,并按要求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8)该项目的主要厂房半敞开布置,有利于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的扩散。

3.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该项目装置选用的均是成熟、先进的工艺,各项工艺也均通过筛选、比较,选择了技术先进、容易控制、设备少、流程短的工艺,在工艺选择上保证了该项目较高的本质安全程度,设备少、流程短也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采用了DCS控制系统、SIS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工艺装置的控制采取了先进的DCS分散式控制系统和SIS安全仪表系统,对重要设备生产过程集中检测、显示、联锁、控制、报警和紧急停车。设置安全泄放系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根据规范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设计从本质安全的角度,从工艺及过程安全控制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措施的设置和采纳;在此基础上,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角度,在冗余设置、故障报警、紧急停车、安全隔离、耐火保护、消防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以将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降至现阶段可以接受的程度。

该项目使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化工工艺技术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盐酸、硫酸、液碱等有较强的腐蚀性,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相应设备的材质分别采用了碳钢、碳钢衬里、不锈钢等金属材料,以及玻璃钢非金属材料。

装置中各设备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防爆片等。

爆炸区域的电机、仪表等均选用防爆型,考虑部分物料的腐蚀性,部分选用防腐蚀型。

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共用接地网。

在试生产过程中装置、设备及安全设施安全可靠,未发生因装置设备原因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表现出来一定的安全可靠性。

3)其它安全可靠性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设备均为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安装。特种设备、安全阀及压力表等定期检测。

该项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施均为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电缆安装使用槽盒或穿钢管敷设,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要求。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在试生产阶段,该项目生产装置建设项目主体设施和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各方面运行状况良好,发现异常情况得到及时解决,目前各装置运行正常。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有关专家审查、前期已在宜春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符合要求。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该项目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合理。消防设施配置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的要求,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基本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叉车、压力容器等均进行了检验检测,并取得了检验报告;安全阀、压力表、可燃和有毒气体探头也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合格。

6)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制冷、供热等满足需要。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配备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该公司对操作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8)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该项目倍他米松中间体第三部甲基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中的烷基化工艺,该项目采用自动化操作,设置DCS系统和SIS安全仪表系统对各装置进行安全保护和自动联锁。

9)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企业涉及的物质中苯乙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乙炔、乙酸乙酯、丙酮氰醇、天然气、氢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的工序及装置生产实现自动化控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工艺、设备确定,现场管理严格。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上述工序均有较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按规定配备了应急处置装备和器材。该项目存在的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采用的安全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满足《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的要求。

10)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11)该项目试生产后的技术工艺、装置、设备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工业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等规程、标准;

12)该项目建立有较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工作人员均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完善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

1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该公司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满足生产安全需求。

1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并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局组织教育、培训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与该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该公司的从业人员均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上岗前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培训;职业、职能技术培训;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并考试合格后上岗。具有相应安全知识和技能。

15)该项目试生产后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百思康瑞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吨倍他米松中间体、3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企业现场与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一致。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及自动化提升改造的要求设置了DCS控制系统和SIS安全仪表系统,且能投入使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已取证,且满足相应的学历、专业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并按要求填报隐患排查与治理系统。综上所述,该项目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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