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5万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

发布时间:2024-08-1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

项目名称:

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5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简介:

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位于富宁县城157°方向,直距21km处,行政区划隶属文山州富宁县板仑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5°4130-105°4200″,北纬23°2630-23°2700″,矿区至富宁县城公里里程约31km,矿区有15公里乡道公路至板仑乡,板仑乡26公里高速路至富宁县县城。

矿区始建于2008年,开采矿种为钛矿,生产规模为3.0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为露天水力开采。20230107日由富宁县自然资源局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10年,有效期为20230107日至20330107日,开采矿种为钛矿,矿区面积0.7463km2,开采深度为标高1350m1100m,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生产规模由3.00万立方米/年扩产为5t/a,开采方式由露天水力开采变更为露天开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富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通,〔2016210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后富宁县尾供钛砂矿属于技改扩建项目,需要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20238月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委托云南增股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5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于2023819日通过专家组评审。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展项目建设。2024415日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开展验收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之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组成了安全验收评价组,开展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通过收集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分析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划分评价单元,采用可靠、适用的评价方法对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5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得出评价结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为该矿山的运行提供依据。评价组于202441日、29日到矿山进行现场检查和资料整理,调查了评价对象的相关情况,指出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202456日到矿山进行整改验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要求编制成《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5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本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结论的主要技术支撑依据是: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资料、现场检查时的现状以及本评价机构所采用的评价方法等。被评价项目的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安全生产设施、生产工艺和企业管理状况发生变化或超出本评价报告所依据技术支撑或已经超过安全评价规定的时限,本评价结论将不再成立。当发生这些情况后,建议企业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在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文山州富宁县应急管理局以及企业有关人员的大力支持,同时引用了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资料,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吴华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吴华、吴映琴、杜达衡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吴华、吴映琴、杜达衡、许玉才、张太桥

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华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吴华、吴映琴、曹锐坤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4.4-8;主要任务: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1营业执照: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2628670885047Y

名称: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富宁县板仑乡龙洋村龙兴小组

定代表人:熊安宇

成立日期:2008310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矿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采矿许可证:

证号:C5326002010122130097444

采矿权人: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

地址:富宁县板仑乡龙洋村龙兴小组

矿山名称: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开采矿种:钛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5t/a

矿区面积:0.7463km2

有限期限:壹拾年,自20230107日至20330107

开采深度:1350m1100m

发证机关: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分析,通过对本建设项目的符合性检查和评价,评价小组认为:

1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证照齐全、有效,委托有效资质单位编制了《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5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设计通过专家审查,取得审查意见。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建设程序,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储量核实报告、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均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编制,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设计和变更方案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并提交了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总结报告。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符合要求。

2根据云政办发〔2024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项目符合云南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条件和要求;

3建设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4项目建设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目前已修建开拓运输道路至采场基建平台,完成了基建平台的建设,形成的平台宽度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5矿山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任命了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证上岗

6项目中虽然存在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淹溺等危险、有害因素,但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歩落实本次评价报告补充的对策措施和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切实针对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初步设计和生产设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在生产中认真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工作,即可为本项目奠定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从而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项目风险是可以控制和接受的。

7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

8安全设施符合性检查11个单元81(否决项25项,一般项56项),检查结果80项为符合,1不符合(否决项0项,一般项1项),不存在否决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的占检查项总数的比率为1÷811.23%,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中没有否决项的不符合项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项少于5%的要求。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文山佳致工贸有限公司富宁分公司富宁县尾供钛砂矿5t/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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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佳致富宁钛砂矿矿山验收评价终稿(2024年9月9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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