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建设(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
发布时间:2024-12-0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建设(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 | |
简 介: | ||
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上海泰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产业城投资兴建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2日,法定代表人苗育,为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化工新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在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投资138306.36万元新建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产品项目。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6日取得新干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干发改备字[2018]118号)。 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立项的建设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用地约515.83亩(一期350亩、二期165.83亩),建设年产20000吨间苯二甲胺、5000吨对苯二甲胺、7000吨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3000吨环己基甲酸配套20000吨苯二甲腈、5000吨对苯二甲腈、18000吨三氯苄、2000吨一氯苄、8100吨苯甲酰氯、10000吨二苯甲酮、10000吨氯代苯腈(邻、对)、配套100吨催化剂产品项目。 目前已建设并通过验收的项目为年产10000吨苯二甲腈、年产10000吨苯二甲胺、年产10000吨二苯甲酮装置;正在试生产的装置为年产7000吨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装置(本次验收)。 该公司于2023年01月03日取得江西省应急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赣)WH安许证字[2023]1167号,许可范围:间苯二甲胺/对苯二甲胺(9.5kt/a)、间苯二甲腈/对苯二甲腈(500t/a)、二苯甲酮(10kt/a)、氨溶液(2kt/a,20%)、盐酸(7013t/a,31%)、三氯化铁(330t/a)、苄胺(20kt/a),有效期至2026年01月2日。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编制了《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并于2024年2月4日取得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批准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1号)。2024年3月由洛阳智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4年4月16日取得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批准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12号)。 本期项目为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项目安全设施验收。 该项目施工主要由上海力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土建)、河南省中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仪及设备安装)等公司承担。该项目采用DCS控制系统,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报警及工艺联锁和安全仪表系统(SIS)、安全泄压装置等。该公司提交的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建设(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通过了专家试生产评审,试生产方案修改完善、现场问题整改完毕后投运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限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6月10日。该装置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合格,在试运行过程中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由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了调整,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正常。 本次验收为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建设(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修改)的主要有液氨、氢气、环己基甲胺(副产品)、氮气(保护气体、吹扫气体)、氨水(≥15%,副产品)等。 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储存设施中苯二甲胺/BAC装置(甲类)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该项目装置的苯二甲腈(间、对)加氢生成苯二甲胺的工艺过程以及苯二甲胺加氢生成二甲胺基环己烷的工艺过程涉及的加氢工艺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等的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受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建设(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组织项目评价组对工程的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施工文件及企业提供的安全技术及管理、安全检验、检测等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00号)等的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檀廷斌 | |
技术负责人: | 周红波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檀廷斌 |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檀廷斌、曾华玉、谢寒梅、王冠、王波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檀廷斌、曾华玉、谢寒梅、王冠、王波、黄香港、周红波 | |
技术专家: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檀廷斌、谢寒梅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48.19~2024.12.6; 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评价报告: | ||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建设(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高温烫伤、化学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坍塌、腐蚀、高温、振动及噪声、采光不良等危险有害因素。 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2、该项目涉及的苯二甲胺/BAC装置区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其他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个人和社会风险分析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评估和计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定量风险分析,并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 根据本报告附件7.1节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 (1)个人风险分析结果 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7)为:以四面围墙计(东最远超出围墙481m、西最远超出围墙412m,南最远超出围墙675m,北最远超出围墙390m)。 ②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3×10-6)为:以四面围墙计(东、西未超出围墙,南最远超出围墙84m,北最远超出围墙54m)。 ③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10-5)为:以四面围墙计(东、西、北未超出围墙,南超出围墙2m)。 在以上范围内无相应的一、二、三类防护目标。 (2)社会风险分析结果 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建设(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的社会风险在尽可能降低区,应在可实现的范围内,尽可能采取安全改进措施降低社会风险。 4、经危险度评价,该项目危险度等级为Ⅰ级的装置为对苯二甲胺/BAC装置区,危险度等级为III级的装置为甲类仓库(依托)。 5、基于危险源信息,利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该项目苯二甲胺/BAC装置区的液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且在“中毒扩散:静风,E类”情况下产生的影响范围最大,造成的死亡半径最大,可达784m,重伤半径为966m,轻伤半径为1158m,可对企业内部及企业外部周边范围内活动人员产生影响。 根据多米诺分析可知,该项目产生多米诺半径最大的为加氢反应器,其发生泄漏(阀门大孔泄漏、阀门中孔泄漏、反应器完全破裂、管道中孔泄漏、管道大孔泄漏、反应器大孔泄漏、反应器中孔泄漏、管道完全破裂)产生云爆,液氨罐发生容器物理爆炸,多米诺半径为以加氢反应器、液氨罐为中心,半径为25m的范围内,涉及苯二甲胺/BAC装置区及附近道路。 6、该公司按《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评定,风险分级最高得分93.3分,为蓝色区域(或低风险区域)(IV级),属轻度危险区域,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 7、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该项目中的氨属高毒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氨、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辨识结果,该项目涉及的苯二甲胺/BAC装置区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该项目其他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调整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该项目苯二甲腈(间、对)加氢生成苯二甲胺的工艺过程以及苯二甲胺加氢生成二甲胺基环己烷的工艺过程涉及的加氢工艺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二、符合性评价结果 1、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规划。 该项目选址已通过安全条件评价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相关批复, 2024年2月4日取得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批准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1号)。2024年4月16日取得了吉安市应急管理局批准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吉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12号)。 2、该项目选址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要求。 3、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该项目设备、设施全部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购,参与施工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特种设备安装实施了全过程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设计资料、施工资料资料及技术交工文件齐全且归档管理,所有安全泄压装置、计量、检测仪器/仪表有合格证,并进行了调试、校验。因此,整个建设过程设备、设施的制造、安装得到有效保障。 该项目DCS、SIS系统满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 号等文件的要求。 5、该项目依托的储运、公用、辅助装置可靠,可满足该项目正常运行及事故状态的需要。 6、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按防雷防静电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按设施进行了施工。防雷接地接地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7、该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防雷检测等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8、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了立项备案,安全条件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试生产方案审查等。 9、该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形成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事故应急设施、器材,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 10、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第79号、第89号修改)的要求。 11、该项目不涉及重大安全隐患、不涉及高危细分。 三、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1、该项目中的氨、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对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要求严格执行其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加氢危险工艺,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文件,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SIS安全仪表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3、对涉及工艺装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选用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预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HAZOP技术等方法或多种方法组合,可每5年进行一次。企业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企业要组织所有人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力求风险辨识分析全覆盖。 4、该项目应当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四、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苯二甲胺等项目建设(新建7000t/a二甲胺基环己烷(间、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现场与设计一致。DCS和SI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自动化控制系统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江西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3〕77 号)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项目不涉及高危细分领域。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五、评价建议 1、该项目按8.1节中的要求完善安全对策措施,提高该项目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的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 2、该项目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完善和更新,及时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度。 3、按国家相关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4、装置验收后,企业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安全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 5、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加强该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及评估工作。 6、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 ||
提交时间: | 2024.12.6 |
0418(已排)江西仰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bac项目验收(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