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露天开采工程

发布时间:2024-07-1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简介:


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719日,曾用名:九江恒晋矿业有限公司、九江恒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2022622日由九江恒晋矿业有限公司变更为九江恒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228日,变更为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江佩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MA399DRC5X。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黄岭乡三坂村五组028号,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用石加工,建筑砌块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石灰和石膏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公司于20207月通过竞拍,依法取得了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

九江恒晋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1216日取得了彭泽县自然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604302020127100151132

2024424日,彭泽县自然资源局为企业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604302020127100151132。采矿权人为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矿山名称为彭泽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800万吨/年,矿区面积0.9288km2,开采深度+207.11m+15m。有效期限:贰拾叁年零叁月(自20201218日至2044318日)。

江西省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新建矿山,矿山位于彭泽县城南186°方向,直距16km处,行政区划属于彭泽县黄岭乡三畈村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2000):东经116°3354″,北纬29°4512″。

20212月,矿山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九江恒晋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20222月,矿山委托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省彭泽县三畈矿区800万吨/年规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工程初步设计》。

20224月,矿山委托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九江恒晋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于2022526日通过了九江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02281日,九江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九江恒晋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九行审安审字﹝202229号)。

《安全设施设计》未设计永久性排土场,仅设置了一处临时堆场,临时堆场用以堆置基建期采场剥离的表土、工业厂区加生活区剥离表土和挖方产生的岩石,无法满足生产期废土堆置要求。

20248月,矿山委托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于20248月通过了九江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024821日,九江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九江恒晋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九行审安审字﹝202421号)。

设计安全开采范围为:采矿许可证(16个拐点)核定的 范围坐标内,其中爆破开采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设计开采标高为+207.11m+15m,非爆破方式开采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设计开采标高为+147.20m~+15m。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分层开采, 开采台阶高度15m;其中机械开采时,分层高度为5m,三个分层合并一个阶段,并段后台阶高度为15m。终了境界最终形成 +120m+105m+90m+75m+60m+45m+30m+15m8 个 平台;其中+120m+90m+75m+45m+30m平台为安全平台; +105m+60m平台为清扫平台。工作台阶坡面角75°,终了台阶坡面角65°,安全平台宽6m, 机械清扫平台宽8m, 最小工作平台宽43m,最终边坡角为28°~49°,终了最大边坡高度为120m,生产规模为800t/a

企业于20233月开始进行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基建工作,完善有关安全设施并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简称:赣安中心)对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伯扬、王纪鹏方忠业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许玉才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41130

评价报告:


5.1 “三同时”建设程序

 1)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统一代码:2020-360000-09-02-034968)2022114日在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开展了地质勘探工作,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均通过了九江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分别在202281日以九行审安审字〔2022]29号号文下发《关于九江恒晋矿业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在2024821日以九行审安设审字(2024)21号下发《关于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三同时程序合法。

2)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的同时进行了安全设施施工,通过试运行,各项安全设施能正常使用,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符合“三同时”建设程序要求。

3)矿山相关技术资料的编制单位均具有相应的资质,项目安全设施能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投入生产使用。

4)列表评价11项,其中5项为否决项符合要求,6项为一般项符合要求,符合率100%。安全检查表检查结果,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布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文件要求。。

5.2评价单元情况

1)通过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山开拓运输系统、供配电系统、排土场、临时堆场、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供水消防、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安全管理等14个评价单元进行安全检查表评价,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的安全设施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安全管理适应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的生产特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有关要求,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1     安全设施符合性检查汇总表

单元

安全设施性质

检查项

检查结果

符合项

不符合项

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

否决项

5

5

0

一般项

6

6

0

露天采场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9无关2

6

1

防排水系统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8无关3

4

1

矿山开拓系统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11

10

1

供配电系统

否决项

1

1

0

一般项

17

15

2

排土场

否决项

1

1

0

一般项

15

14

1

临时堆场

否决项

1

1

0

一般项

16

16

0

总平面布置单元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10

10

0

通信系统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1

1

0

供水消防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8

8

0

个人安全防护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6

6

0

安全标志

否决项

0

0

0

一般项

5

5

0

安全管理

否决项

4

4

0

一般项

44

44

0

总和

总计168项,其中:否决项12项,一般项156(其中:无关5)

145

6

本报告对“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系统、矿山开拓运输系统、供配电系统、排土场、临时堆场、总平面布置、通信系统、供水消防、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安全管理等14个评价单元个方面的168项内容进行符合性评价和判别,经判定,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68项检查项中12项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156项中,无关项5项,不符合项6项,不符合项占检查项总数的3.97%,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规定的不符合项少于检查项总数5%的要求。

3)经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单元共进行15项符合性评价,评价结果为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目前暂不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结论: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符合《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九江恒晋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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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钟志宏、许玉才、郭晓东、黄伯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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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钟志宏、黄伯扬、郭晓东、许玉才

彭泽县三畈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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