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4-11-2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810日,注册资金:2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贵彦,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丰矿大道以南,新高焦化以东;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 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工厂组织为总经理负责制,主要负责人为高贵彦,公司下设安全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人事行政部、设备运行部、会计部、工艺研发部和品质部等管理部门,采用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形式。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安全部为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公司共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7人,主要生产车间配备了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各班组设有兼职安全员。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8人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证书,并配备了一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目前,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共有职工245人;该项目涉及的主要特种作业主要有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3人、低压电工6人、高压电工1人、叉车司机21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5人等。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香港、谢寒梅、曾华玉、王冠、王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周红波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4.6.15-2024.10.22;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名称: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丰矿大道以南,新高焦化以东(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集中区)。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25000吨单水氢氧化锂、45000吨无水硫酸钠、183000吨锂渣粉。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相态

规格

单位

数量

储存位置

备注

1

单水氢氧化锂

固态

/

t/a

25000

235综合仓库

外售

2

无水硫酸钠

固态

98%

t/a

45000

235综合仓库

外售

3

锂渣粉

固态

无规格

t/a

183000

231综合堆棚

外售

项目建设内容:

2.2-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涉及的单体

建设内容

备注


生产设施

101锂辉石烘干装置

锂辉石烘干

新建


102回转窑尾装置

锂辉石预热和粉尘收集

新建


103回转窑中装置

锂辉石焙烧

新建


104回转窑头装置

焙烧料冷却及破碎

新建


105熟料送存仓装置

焙烧料库两座及皮带输送机

新建


106熟料磨装置

立磨

新建


107酸化装置

酸化窑、酸化焙烧

新建


108酸化窑尾装置

冷却

新建


109浸出车间

浆化加硫酸浸出

新建


110净化车间

浸出物料分离、除杂

新建


111冷冻车间

冷却转型工序

新建


112元明粉车间

硫酸钠结晶

新建


113粗品车间

氢氧化锂结晶

新建


114精品车间

重结晶

新建


储存设施

231综合堆场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

新建


232净化中间罐区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

新建


233冷冻罐区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

新建


234产品罐区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

新建


235综合仓库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

新建


360钢瓶间

具体储存情况见2.3.3

新建


公用工程

供电

从江西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内金坊变电站,厂内新建351 35kv变电站、352火法配电室、各车间设置变配电室

新建


供水

水源由江西省宜春市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管网供给,供水压力0.3MPa,接入管管径为 DN200。正常生产用水由接入管网供应。

新建


循环水

本项目循环水塔总处理水量14425t/h,分为二期,其中一期41600t/h(一期其余系统) ,一台1625t/h(浸出、净化系统设置专用水池及专用冷却塔),二期预留41600t/h,可满足本项目循环水的生产需求



排水

雨污分流,污水自行处理达一级标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新建

供热

蒸汽:来自黑豹炭黑公司余热锅炉副产蒸汽,经该项目内减温减压装置后供厂区用汽,项目用汽量约14.55t/h,压力0.7MPa

焦炉煤气:项目用焦炉煤气约5.38kt/a,来自新高焦化公司焦炉副产

天然气:备用燃料,依托宜春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供气管道供应,供气压力为0.60MPa0.70MPa

新建

冷冻

0℃冷冻混合醇系统选择水冷离心式混合醇机组2台,单机制冷量6900kW-15℃冷冻混合醇系统选择水冷离心式混合醇机组2台,单机制冷量4320kW。能够满足工艺所需要的用冷需要。冷冻站内的载冷剂采用35~50%的混合乙二醇溶液;冷冻机组就近设置在相应车间内使用


供气

在二期地块新建空压站一座

新建

消防水

新建一座504m3消防水池,分为两格,设置2XBD9.0/60G-W-CFQ=60L/sH=90mN=90kW消防水泵在酸化尾窑装置顶部设置消防水箱及消防增压稳压设施。

新建

环保工程

污水处理

厂区新建354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过滤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去丰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埋地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新建


废气处理

酸化工序废气采用电除雾器+脉冲旋流塔碱液吸收进行处理;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过风机抽吸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达标排放

新建

固废处理

本项目基本无固废产生,本项目主要产生的锂渣可作为高强度水泥添加剂外售,暂存在综合堆棚

新建

粉尘

粉尘采用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

新建

噪声治理

减震、隔声

新增减振、隔声设施

风险事故

事故应急池

新建事故应急池容积为 3300m³

新建


办公及控制室

481倒班楼、359综合楼

新建359综合楼,用作车间办公,总控制室位于359综合楼;管理人员办公位于481倒班楼

新建


1.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1)该公司的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对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要求,该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

该项目建设取得了丰城市行政审批局的立项批复,符合国家的行业政策。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产业政策与布局。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属江西省认定的化工园区)。项目已取得宜春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该项目厂址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周边1000m范围内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与企业等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的要求。厂址周边1000m范围内无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重要公共设施。项目周边1000m范围内无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1000m范围内无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周边无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项目周边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

该项目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其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

该项目周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的生活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该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不包括地震等破坏力极大的自然灾害)的变化对该项目投产后的正常生产没有影响。

该项目工艺技术方案成熟稳定,在国内已有成功生产的先例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该项目采用的全部安全设施根据生产、储存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每类的防范措施包括了以下方面: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人处置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采纳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有关安全措施建议及要求,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因此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能够达到行业内安全生产的先进水平。

3.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1)技术、工艺安全可靠性

该项目产品使用的工艺为行业内成熟工艺。各分项工艺也均通过筛选、比较,选择了技术先进、容易控制、设备少、流程短的工艺,在工艺选择上保证了该项目较高的本质安全程度,设备少、流程短也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同时采用了DCS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对装置中的引进设备,尤其是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等要求厂家提供国家认可的市场准入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3C证书、型式检验报告等)。

工艺装置的控制采取了先进的集散控制系统DCS,对装置生产过程集中检测、显示、连锁、控制、报警。设置安全泄放系统,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在可燃气体可能泄漏的场所,根据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

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设计从本质安全的角度,从工艺及过程安全控制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措施的设置和采纳;在此基础上,从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角度,在冗余设置、故障报警、安全隔离、耐火保护、消防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以将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降至现阶段可以接受的程度。

综上所述,生产装置选用的是成熟、先进的工艺,同时采用了DCS系统对生产进行监控,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实现了程序控制、远程操作,对生产调度协调一致,保证了该项目能够安全、稳定的运行。

2)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结果

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与腐蚀性介质接触的大部分设备使用不锈钢或者钢衬PTFE材质,以满足介质防腐防泄漏的要求;管道采用耐腐蚀的材料,碳钢管道外表面涂防锈油漆进防腐处理,以延长管道使用寿命。

设备、管子、弯头、连接法兰、密封垫片、紧固螺栓、视镜等,均按相应的工作压力、温度、介质进行设计和制造,或者采购,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和验收,以能满足化工工艺的生产要求

装置中各设备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涉及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机、仪表等均选用防爆型。生产和储存场所设置防雷防静电装置,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公用接地网。蒸汽、冷冻水等管道外面设保温层,防止人体接触受伤。

4.建设项目试生产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在试生产阶段,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生产装置建设项目主体设施和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各方面运行状况良好,发现异常情况得到及时解决,目前各装置运行正常。

5.该项目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1)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该项目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施工监理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有关专家审查、已在丰城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按照规范施工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施工、监理手续。

2)该项目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法规、标准。

3)平面布置及常规防护设施措施的合理性:该项目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之间的间距满足安全要求,建筑结构、防火分区、防雷设施、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消防道路的净宽度、净高度、转弯半径均满足运输车辆及消防车辆通行。设置的常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伤害、防急性中毒窒息的设施和措施符合要求。

4)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该项目爆炸性危险区域划分合理。消防设施配置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生产工艺操作和设置的安全设施满足安全需要,生产设施的布置能保证人员疏散安全及操作方便。设施、设备、装置及工艺方面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强制检测设备设施监督检验情况:该项目特种设备电气消防等均进行了检验检测,并取得了检验报告;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探头也进行了校验,校验结论合格,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

6)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配套性:为该项目生产配套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满足需要。

7)人员管理及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公司现已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安全环保、车间设置了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具备本岗位的履职能力;配备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该项目安全管理需求。该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执行情况较好。该公司已为从业职工交纳了工伤保险。该公司对操作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8)应急救援有效性: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该项目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于20231211日在丰城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609812023C00018。该公司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该公司配备了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施,制定了演练计划并进行了演练,应急救援准备充分有效。

9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0)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企业涉及的物质中乙炔(实验室用)、天然气(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1)经辨识,该项目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2)该项目试生产后所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劳动安全措施符合《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

综上所述,在充分考虑该公司潜在的火灾、爆炸等危险性,综合考虑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项进行了整改。该公司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生产装置的主体布置、车间布置的现场情况与变更后的《设计专篇》中的设计图纸一致相关人员学历、资质符合要求;涉及乙炔(实验室用)、天然气(燃料)属于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设置了DCS控制系统。该生产装置、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4.11.25

现场影像资料


0321{报批稿)(已排)丰城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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