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
发布时间:2024-10-29
项目名称 |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位于全南县城255°方位,直距25公里处,属于南岭九连山脉中部,地处江西南端赣粤交界处,行政区划属江西省全南县大吉山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1′30″,北纬24°31′40″,距江西省赣州市233公里,另矿区内有水泥公路到各生产区及辅助生产点,交通便利。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取得自然资源部换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0002011013120104188,矿山名称: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国有企业,开采矿种:钨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81.2万吨/年,矿区面积:1.409平方公里,有效期限:拾伍年,自2020年1月10日至2035年1月10日,开采深度:由900米至150米标高,共有26个拐点圈定。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2006年3月首次取得江西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4年02月18日,矿山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延期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6]M0241,企业名称: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主要负责人:游峰,单位地址:江西省全南县大吉山镇,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范围:钨矿81.2万吨/年,平硐+竖井联合开拓,+567m、+517m、+467m、+417m、+367m、+317m、+267m中段地下开采,有效期:2024年3月30日至2027年03月29日。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为了使矿井达到持续安全稳定的生产接替,2018年2月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6月,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安全预评价报告》,2019年1月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和《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专家组审查,2019年4月1日取得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关于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19〕14号)。之后矿山开始基建。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在基建过程中,结合矿山生产实际及基建探矿情况,2024年6月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变更主要内容为矿山开采顺序调整为先开采南组后开采北组和部分设备设施型号变更。经过基建工程建设,各系统按设计和设计变更要求已基本完成,该矿山开拓、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供风、供水等系统试运行正常,设备设施检测合格,符合安全验收评价的必备条件。 | ||||
委托单位联系人 | 陈瑜 | 联系电话 | 15770799947 | ||
项目组长 | 曾雄 | 技术专家 | |||
报告编制人 | 曾雄 | 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 曾雄、陈 浩、邓飞、黄伯扬 | ||
现场工作人员 | 曾雄、陈 浩 | ||||
主要任务 |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36号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4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赣安监一字〔2016〕44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基建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08号)及《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具体的要求,对该矿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矿山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和矿山现状资料,针对矿山生产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其安全设施建设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评价报告,以作为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的技术依据。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4.8.14-15、8.29-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0.29 | ||
其它 | 1、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炸药爆炸,放炮,冒顶片帮,机械伤害,触电,坍塌,提升运输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火灾,起重伤害,容器爆炸,中毒窒息,物体打击,淹溺、透水等15类危险因素;粉尘、噪声与振动等2类有害因素;雷击危险,地震危险,不良地质危险,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危险4类自然危险因素;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共有22类危险、有害因素。属危险、有害因素较多的建设项目。掘进和采矿作业中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爆破伤害、火药爆炸,运输过程中的车辆伤害,触电等伤害为显著危险,需要做好防范措施,为今后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其他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在工作中需注意。 2、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只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其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就可以得到控制,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3、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建设项目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江西省新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矿山试生产运行以来,能够按照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安全技术问题进行整改,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其安全设施检测检验结果合格,已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总体运行有效、技术措施得当。 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
从左至右曾雄(评价项目负责人)陈浩(评价组成员)李国荣(企业人员)
从左至右李国荣(企业人员)陈浩(评价组成员)曾雄(评价项目负责人)
(终稿)江西大吉山钨业有限公司大吉山矿区深部开采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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