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8万吨工业胶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扩建年产3.8万吨工业胶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简介:


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17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塔山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张黎明。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2万吨工业胶黏剂项目于2020年7月7日经乐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批准,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0281-26-03-027030,陕西博仁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出具《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2万吨胶黏剂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1年7月7日取得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景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8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出具《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2万吨胶黏剂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于2022年4月15日取得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景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8号;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取得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发改产业字[2011]2号的《关于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年胶粘剂及1200吨/年水性乳胶涂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进行项目立项,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4]0806号,许可范围:万能胶(800t/a)、PU胶(4kt/a)、接枝胶(1200t/a),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9日,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3日向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递交“关于推迟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情况说明”生产许可证延期;根据根据(赣应急字(2021)190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原6000吨/年工业胶粘剂与扩建项目合计为3.8万吨年工业胶粘剂项目,沈阳石油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年8月出具《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工业胶黏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景危化项目安设变审字[2023]2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工业胶黏剂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27日取得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乐危化项目备字[2023]019号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回执》,试生产期限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本次验收为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工业胶黏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甲苯、二丁基锡二月桂酸酯、四甲氧基硅烷、碳酸二甲酯、丙酮、乙酸甲酯、二甲基甲酰胺(DMF)、环已酮、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HDI)、乙二醇单甲醚、乙酸丁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苯甲酰氯、三乙胺、溶剂汽油、二氯甲烷、环己烷、二氯乙烷、正庚烷、正己烷、松香、过氧化苯甲酰(BPO)、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单体)、四氢呋喃、丁酮、乙酸乙酯、磷酸、甲酸、120#溶剂油、二甲苯、成品工业胶粘剂(含溶剂型)、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氟利昂(制冷剂)、柴油(发电机使用)。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现场及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现场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为甲苯、乙酸乙酯、过氧化苯甲酰(BPO)、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项目产品胶粘剂(溶剂型)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该项目正式运行前,应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第49号修改),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对该公司扩建年产3.8万吨工业胶黏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组根据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实地调查的情况,辨识和分析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等。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基础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相关要求和项目工艺功能、设备、设施情况,确定安全评价单元。本评价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等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本报告可为该项目投产后安全管理工作的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有关领导、负责同志的大力协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谢寒梅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谢寒梅

报告审核人

檀廷斌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王波、郑强、曾华玉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红波、王冠、曾华玉、郑强、檀廷斌、王波、谢寒梅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谢寒梅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4.3;主要任务: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3.8万吨工业胶黏剂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塔山工业园

项目性质:扩建、改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主体: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黎明

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8万吨工业胶粘剂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DCS、SIS、气体报警系统设置符合《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校验。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该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提交时间:

2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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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郑强、业主、谢寒梅

0365(已排)乐平市力邦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3.8万吨工业胶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终稿)_20250206095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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