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评价

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

发布时间:2025-04-10

项目名称

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为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矿山,是一家露天开采矿山。该矿山位于龙南市城区168°方向直距约17km,临塘乡与南亨乡交界处,行政区域划属龙南市临塘乡管辖。采矿权人为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由龙南市行政审批局于202394日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6809022856,法人代表:廖小东。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529日为该矿山延期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7002014057230134397,有效期限:自202351日至203961日,开采矿种:水泥用凝灰岩、综合利用回收铁;生产规模37.5m³/a;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面积1.093km²;开采深度:+520m+280m

20223月,企业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2424日通过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江西通安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于202277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赣市行审证(3)字〔2022259号)。

该矿山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后,对采场进行了相关安全设施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矿山采场剥离量大,排土场容量偏小,为扩大号、号两个排土场容量,企业于202212月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了《关于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赣行审证〔3〕字〔2023367号)。该矿山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完成工程建设。202354日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为该矿山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赣FM安许证字〔2023B0114)。

该矿山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开始正常生产。2024318日,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到矿山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采场西南、西侧、北侧禁采区局部区域有违规开采、未严格按设计留设禁采区矿柱问题,便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龙〉应急责改〔2024〕矿-04号),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禁采区开采作业行为,于20244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应急罚〔2024〕矿-03号),对企业违规开采行为进行了处罚。

20245月雨季期间,采场东南侧+340m标高以上边坡局部区域出现了滑坡,滑坡范围超出设计开采边界。为此,矿山向龙南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后,制定了边坡隐患整改方案进行了整改,在东南侧设计边界处形成了+361m+354m+347m+340m4个整改终了台阶。

根据目前采场剥离揭露的情况,在采场中间开采区域的下部覆盖层和风化岩体变厚导致岩层(体)无法利用,加上东南侧滑坡区域增加的排土量,总体大于原设计的总土方量,需要继续扩大排土场容量。20248月,企业委托陕西鸣德通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并于2024118日通过了由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于20241224日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的审查意见》(赣市行审证(2)字〔2024112号)。

矿山于20253基本完成了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要求的建设工程量企业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照设计要求及《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进行矿山建设工程验收。经过验收现有的生产及生产辅助系统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20253月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接受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评价专家组于2025322日对该矿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等工作,根据矿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矿山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202541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派评价人员对该矿安全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并核实。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在分析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写了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作为该矿山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项目组长

  

技术专家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参与评价安全评价师

  雄、陈 浩、邓  飞、黄伯扬

现场工作人员

  雄、陈

主要任务

现场收集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周边环境及项目安全设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项目资料。根据该项目的生产特点和环境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以及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程度、并提出相关安全对策措施,对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等进行了判定,得出风险评价结论。

现场工作时间

2025.3.22和2025.4.1

报告提交时间

2025.4.10

评价报告

评价对象: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

评价范围:《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确定的矿区东南侧露天采场、Ⅱ号排土场等方面的安全设施(包括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性进行验收评价。

⑴平面范围:为采矿许可范围,矿区面积1.093km²,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采矿许可范围如表1-1所示;设计(变更)开采范围,设计(变更)开采面积为0.258km²,由17个拐点坐标圈定

⑵垂直范围:根据矿体赋存情况,为+418m+280m标高的矿体。本次验收涉及采场东南侧形成的+280m+295m+310m+325m+340m+347m+354m+361m8个台阶和矿区东北侧Ⅱ号排土场形成的+271m+281m+294m+307m+320m+332m6个台阶

⑶本次评价不包括:该矿山原有的采场平台、运输道路、工业场地、作业设备、碎石破碎系统职业卫生评价及相关辅助设施亦不列入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

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相关证照合法有效,该建设项目自进行建设、施工、试生产运行以来,能够按照露天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对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安全技术问题进行了整改,符合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已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总体运行有效、技术措施得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能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试生产运行以来,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对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查找竣工验收项目中,否决项的检查结论均为“符合”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少于5%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该矿山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规定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bcc5a68d-ac81-471c-b567-56e286971cf3.png评价人员:曾雄 矿山管理人员卢仲钦  评价人员:陈浩


(终稿)龙南新山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南市路塘水泥用凝灰岩矿露天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第二次变更)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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