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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彬高效浮选药剂项目年产13000吨高效浮选药剂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08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天彬高效浮选药剂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13000吨高效浮选药剂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简介:


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30413日,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住所为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新能源产业2024919日,经省政府认定为化工集中区202518日进行法人变更,变更后法定代表人张斌

该公司前期于202356日立项的天彬新材料万载选矿药剂生产项目年产5万吨选矿药剂,其中固体黄药系列捕收剂30000/年、水处理剂20000/通过了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02543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目前正处于建设中的设备安装阶段。根据市场原因,企业针对其中的2750t/a福美钠产品生产线不再生产(位于103甲类车间二)

为满足市场需求,建设单位拟在该厂区再新建年产13000吨高效浮选药剂项目,该项目于2025722日经万载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统一代码:2507-360922-04-01-656773,由于建设期开始填写的时间过短,企业于20251119日进行了备案变更,主要是项目基本信息变更(原备案登记的建设起止年限为202511~202512,调整为建设起止年限为202511~202612),其余未变化,备案见附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4754-2017/XG1-2019的辨识,该项目属于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本项目生产装置拟布置在103甲类车间二东半部分(西半部分布置的为前期黄药项目的水处理剂生产线),依托储存设施206甲类罐区(储罐数量不变,共8100m3立式储罐和950m3立式储罐,本项目由一期工程不建设产品生产线后空出的储罐进行变更储存本项目物料,新增副产品硫氢化钠水溶液储罐(100m3*150m3*1)、液碱储罐(50m3)、原料甲酚储罐1个(100m3*1产品异丁钠黑药储罐1个(100m3*1)、产品乙基钠黑药储罐1个(50m3),其余异丁醇储罐100m3*250m3*1)、乙醇储罐100m3*1依托前期设计储罐201甲类仓库(五个防火分区,本项目五硫化二磷存放分区一、液氨存放分区三,分区五存放浓度<8%双氧水,其他分区存放前期项目物料)、205丙类仓库(储存产品);公用工程均依托前期项目设计,如105公用工程间、403控制室、301消防泵房、302消防水池、303循环水池、304初期雨水池、305事故应急池、306污水处理区域等,其中污水处理增加部分设施,规模由原设计60m3/d进行调整为70m3/d,污水处理区域面积不变,处理工艺不变;其余公用辅助工程不变

根据《精细化工产品 分类》T/CCIIA 0004-2024,该项目产品(丁铵黑药4000t/a25号黑药1000t/a25号钠黑药500t/a、异丁钠黑药6000t/a、乙基钠黑药500t/a、重金属捕捉剂1000t/a属于精细化工产品分类中的选矿化学品另有副产品硫氢化钠2898.62t/a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的选矿药剂产品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因此,该项目产品属于允许类。

该项目涉及原辅材料有异丁醇、五硫化二磷、液氨、甲酚、液碱、乙醇、氮气(压缩的)、柴油(燃料);中间产物有异丁基黑药酸、乙基黑药酸;副产物有磷酸(位于废水溶液中,去废水处理)、磷酸钠(位于废水中,去废水处理)、硫化钠(位于废水中,去废水处理)、氨水(含氨浓度<8%(尾气处理的废水中,去废水处理);尾气有硫化氢(碱液吸收处理去产生硫氢化钠);产品为丁铵黑药、25号黑药、25号钠黑药、异丁钠黑药、乙基钠黑药、重金属捕捉剂;副产品硫氢化钠(工艺中碱液吸收硫化氢产生)。另外,污水处理时,需使用少量浓度8%的双氧水,直接购买浓度<8%的双氧水。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1原辅材料:异丁醇、五硫化二磷液氨、甲酚、液碱、乙醇2副产物:磷酸、硫化钠;3、尾气:硫化氢;4、副产品:硫氢化钠;5、公用工程物料:柴油、氮气(压缩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产品硫氢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因此,企业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辨识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液氨、硫化氢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涉及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13000吨高效浮选药剂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我中心成立评价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赣应急字[2021]100号)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黄香港

技术负责人:

周红波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香港

报告审核人:

王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香港、王冠、李景龙、谢寒梅、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黄香港、王冠、李景龙、谢寒梅、黄伯扬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黄香港、谢寒梅、李景龙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599日、1113日等进行勘查

评价报告:


根据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签订的安全评价委托书和技术服务合同,该项目的评价对象为在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新能源产业园现有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址新建年产13000吨高效浮选药剂项目工程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路线等。

本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高效浮选药剂项目的选址、周边环境、总平面布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具体如下:

1)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2)工艺生产装置:103甲类车间二(利用已建车间建筑,在该车间东半部分进行布置本项目,西半部分已布置已有的黄药项目的水处理剂生产线);

3)存储设施:201甲类仓库(利用已建仓库建筑,该仓库建有五个防火分区,其中本项目五硫化二磷存放在防火分区一、液氨钢瓶存放防火分区三,防火分区五存放浓度<8%双氧水,其他防火分区存放了前期项目物料)、205丙类仓库(利用已建仓库建筑,储存产品)、206甲类罐区(利用已建罐区储罐,内部储罐数量不发生变化,共8100m3立式储罐和950m3立式储罐,本项目利用一期工程不建设的产品生产线空出的原料储罐进行变更储存本项目物料,如副产品硫氢化钠水溶液储罐(100m3*150m3*1)、液碱储罐(50m3)、原料甲酚储罐1个(100m3*1)、产品异丁钠黑药储罐1个(100m3*1)、产品乙基钠黑药(50m3),其余异丁醇(100m3*250m3*1)、乙醇(100m3*1)依托前期设计储罐与前期项目共用);

4)公用辅助工程:本项目的公用工程均依托前期项目设计的已建工程,本次利旧,如105公用工程间、403控制室、301消防泵房、302消防水池、303循环水池、304初期雨水池、305事故应急池、306污水处理区域等。其中污水处理增加部分设施,规模由原设计60m3/d进行调整为70m3/d,污水处理区域面积不变,处理工艺不变。其余公用辅助工程不变。依托的设施,本报告进行满足性分析评价。

5)办公区域:前期项目设计建设的401办公楼、402研发楼、404门卫一、405门卫二,本次不变,本项目依托利旧。

本项目依托的设施,本报告进行满足性分析评价。

说明:涉及一期设计中的变更,企业按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役装置)安全设施变更分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25]61号)进行处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该项目厂外物料运输、职业危害及环境保护等均不在评价范围内。评价依据主要采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应的行业标准。

本评价针对评价范围内的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查,对设备、装置及涉及的仓储等所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评价其工艺及设备的可靠性,公用、辅助设施的满足程度,并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本报告是在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完成的,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内容,并由此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如委托方在项目评价组出具报告后,若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变更建设地址的,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造成系统的安全程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报告将失去有效性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9.1 评价结果

9.1.1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修改调整)》辨识,其中属危险化学品的有:异丁醇、五硫化二磷液氨、甲酚、液碱、乙醇、磷酸、硫化钠、硫化氢、硫氢化钠、柴油、氮气(压缩的)等

本项目副产品硫氢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该项目液氨、硫化氢属于高毒物品。该项目液氨、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

3)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液氨、硫化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生产装置单元和储存装置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罐区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危险等级为Ⅲ级,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化学灼伤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在严格危险化学品罐区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仓库子单元存在火灾、中毒窒息、车辆伤害等潜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险程度分级: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的);车辆伤害危险等级为II

生产装置(103甲类车间二)单元主要危险是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与窒息、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温灼烫、噪声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程度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温灼烫、噪声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危险程度是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触电,危险程度为II级(临界的)。会造成供电系统瘫痪、甚至引发二次事故,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目前配套的安全设施日趋完善,隔离开关、继电器等功能齐全,具有“五防”功能的配电柜已普遍使用。因此,采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选用适当的防护装置及控制措施,按对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要求进行选型并按规范安装,按标准、规范的要求敷设输供电线路,本单元自身运行的安全是可行保证的。

项目涉及危险工艺、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控制系统错误、控制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按照国家、行业法规、标准等从设计、制造、施工、管理各方面进行规范,避免触发事件引发事故。

给排水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淹溺、中毒或窒息、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热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高温灼伤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供冷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低温冻伤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空压供氮子单元中,存在物理爆炸、窒息;物理爆炸、窒息危险等级Ⅱ级临界的,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应用日本劳动省化工企业六阶段安全评价方法主要对该项目103甲类车间二、201甲类仓库、205丙类仓库二、206甲类罐区等单元进行危险度评价。通过危险度分析,206甲类罐区、201甲类仓库、103甲类车间二的危险分值为20分,属于高度危险(级),205丙类仓库二的危险分值为9分,属低度危险。

8)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该项目不涉及爆炸物、涉及易燃气体和有毒气体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故不需将企业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定量风险评估,并且该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有关距离的要求,本项目主要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标准规范要求,经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附录A的要求,针对本项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中危险度大于等于11的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定量计算结果:

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等值线东侧、西侧、北侧未超出厂区围墙,南侧超出厂区围墙40m。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及周边企业情况该等值线范围内不存在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等值线四周均未超出厂区围墙,该等值线未包括到周边企业建筑物,该等值线范围内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等值线均未超出厂区围墙,该等值线未包括到周边企业建筑物,该等值线范围内不存在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

从个人风险分析效果图中:可容许个人风险等值线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根据计算结果图:本项目社会风险曲线未出现,属于可接受范围

9多米诺分析情况:依据多米诺效应表,该项目液氨钢瓶、压缩空气缓冲罐、氮气缓冲罐、液氨计量罐等发生多米诺效应的影响区域不会延伸至厂区以外,均在厂内发生容器物理爆炸,其多米诺半径最大的为液氨钢瓶,为6m会引起多米诺半径范围内的周边生产设备发生多米诺效应事故。公司应对多米诺影响范围内的设备加强管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10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开发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计算本项目装置的重大事故后果。本项目液氨钢瓶发生容器整体破裂,中毒扩散时,其死亡半径最大为212m、重伤半径为258m,轻伤半径为304m公司针对危险设备设施设置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检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建立预警系统,当监测到危险信号时,能够及时发出预警,提醒相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

9.1.2 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该项目涉及的液氨、硫化氢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要求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要求对本项目的装置储罐自动控制精馏、精制自动控制反应工序的自动控制产品包装工序自动控制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其他工艺过程自动控制自动控制系统及控制室(含独立机柜间)等设置相应的自动化控制措施

2)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有:高毒物

在生产过程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接触,因此,企业应对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的各种原因引起重视及有效避免作业人员健康危害。

9.1.3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于2025722日经万载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新能源产业2024919日,经省政府认定为化工集中区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项目与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与锦江、高速公路等安全间距符合要求在项目建设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对周边区域的不良影响,必须实行“三同时”国家环保法规,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处理措施正常运行,以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3)该项目周边居民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

4)自然危害因素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无不良影响。针对极端的自然有害因素,该项目初步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5)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645号修订)第十九条检查,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与八大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要求。

该项目投产后公司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高毒物品及其他危险物质的管理,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将本单位应急预案报有关部门备案。

9.1.4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2025312日,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签订了选矿药剂项目的技术转让协议,转让丁铵黑药、异丁钠黑药、乙基钠黑药、25号黑药、25号钠黑药、重金属捕捉剂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指标、产品质量、消耗等技术指标内容等。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辅材料表、工艺流程图、设备清单、物料平衡图、污水废气处理工艺、产品原料检测标准及检测方法、操作规程、各项工艺台账等。能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6.3.2工艺技术选用的要求。

本项目引进的技术属于成熟工艺,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已正常生产多年,因为丁铵黑药、异丁钠黑药、乙基钠黑药、25号黑药、25号钠黑药、重金属捕捉剂产品不属危险化学品,因此,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未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正常运行多年,本次转让技术,属于与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采用相同生产工艺路线生产相同产品,主要的反应装置相同(反应釜大小一致),生产能力相同,未发生重大变化,工艺路线、原料路线、操作控制路线都相同。因此,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第6.3.3要求,不需进行首次使用的工艺技术论证。

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第6.3.4,本项目不需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铁岭选矿药剂有限公司自建厂以来,采用该技术进行选矿药剂生产的时间已超过20年,自投产以来,运转均正常,因此该技术风险小、工艺路线成熟,其安全性能够得到保证。

2)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均拟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企业;装置中各设备选型均经比较,节能、安全;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设备拟采用相应的材质。

根据《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第6.3.8条关键设备设施选型:前期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关键工艺设备的选型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严禁将实验设备作为生产设备使用;利旧化工设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该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装置及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该拟采用的主要配套、辅助工程有:供热、供配电、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供排水、消防、空压制氮、制冷、电讯、通风等,均考虑了生产的需要,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9.1.5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该项目涉及部分利用原有的装置场所进行拆除部分设备设施更换部分设备设施、或新增部分设备设施进行改建,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1283-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等要求,与周边建构筑物、生产装置等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以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该项目在工程设计前应根据地质资料和工程的要求进行生产装置及其平台的荷载计算。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对所有建筑、设备、设施等的基础采取相应的加固处理措施,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物、生产装置产生危害。

3本项目建构筑均为依托已有建构筑物,已有建构筑物已根据场地地震基本烈度,作抗震设防,本次不对建构筑物结构进行改造。设计中应考虑车间内生产设备设施的抗震设防要求,抗震设防按《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20102024版)、《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等规范的要求执行。

4)工程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从厂区的给排水、电气、供热等的衔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考虑本项目装置与周边装置之间的防火安全间距及其施工安全,施工影响,防止引发生产事故的连锁反应。今后企业其他项目装置在建设过程中,也应注意与本项目装置之间的防火间距的要求。

5由于五硫化二磷属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车间应考虑防水措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条文说明第3.1.3条,表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中五硫化二磷属于“甲类”第6项,在下一步设计中应予以采纳。

6)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1283-2020的有关规定。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8.2.1厂房的高度、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7禁止在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物内设置操作室、办公室或休息室。

8)本项目为依托已设计有的控制室本报告建议在项目设计阶段,应根据控制室周边装置的拟设计情况,核算控制室的结构、墙体、门窗、通风阀门等对爆炸荷载的承受满足能力。控制室不得安装可燃液体的在线分析一次仪表

9)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操作平台的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要求经计算确定。

10)本项目103甲类车间二、201甲类仓库、206甲类罐区等同一时间现场操作人员控制在9人以下。

11该项目车间布置有包装等火灾类别不同的装置,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或采取相应的防爆型号设施。

12应按《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文要求对本项目的装置储罐自动控制精馏、精制自动控制反应工序的自动控制产品包装工序自动控制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其他工艺过程自动控制自动控制系统及控制室(含独立机柜间)等设置相应的DCS系统、GDS系统,并根据设计方案或《HAZOP分析报告》设置相应联锁。

涉及热媒、冷媒(含预热、预冷、反应物的冷却)切换操作的,应设置自动控制阀,具备自动切换功能。

13本项目新增的控制设施应考虑与原DCS控制系统的相容性

14)在涉及氮气区域内作业,应采用防止窒息措施并应设置氧气含量检测报警,作业区内气体经化验合格后方准工作。

15)该项目涉及物料包装设施,应设置温度报警及与进料、热源等设施的联锁装置;如温度可能达到自燃点附近时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

16与粉尘之间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电机外壳、传动轴、加热源等),其表面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

17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18)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4]17号的要求:蒸馏、精馏等工序不出料时应分析原因,严禁继续加热、干蒸;涉及高毒气体的尾气抽排系统出现故障时,应能及时联锁启动或立即远程启动备用系统。

19)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3062-2025要求,企业应全面识别生产工艺中涉及的原料、辅料、中间产物、产品(包括副产品)、副产物、换热介质、密封液以及工艺条件偏差产生的物质等物料的危险性,掌握其理化特性、危害程度分级等数据,并建立化学品相容性矩阵。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顺序控制、智能视频监控、智能化巡检、工业物联网等技术,提高自动 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工艺操作安全和现场人身安全。

20)建设项目涉及的高危工艺装置(工艺装置、罐区等)应进行数字化交付,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措施,实现安全管理基础信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等基础功能的信息化、数字化。

21)企业不应在已建成投用的生产装置上进行中试和工业化试验。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中试或工业化试验装置不应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

22建设项目涉及国内转让的生产工艺技术,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根据国内外同类项目技术先进性、安全业绩等情况,针对物料的危险特性及加工和储存量、工艺过程和自动化控制水平等进行对比分析和选择;b)应要求工艺转让方提供工艺技术的设计基础、工艺说明、工艺设备清单、工艺控制方式及控制参数等文件以及过程危险性分析报告等工艺技术资料;c)不应只引进生产设备而未引进与其配套的安全控制技术。

23)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涉及的原料、辅料、中间产物、产品(包括副产品)、副产物等物料以及蒸馏 (精馏)等后处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物料,应通过热稳定性测试、查阅可信资料等方式,获得其热分解起始分解温度、分解热等物料热稳定性数据及物料分解热评估等级,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4)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应开展HAZOP分析。根据HAZOP分析结果,在下一步设计中采取本质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HAZOP分析应符合《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指南》(GB/T35320-2017)的相关要求。并根据HAZOP分析和LOPA分析分析结果,确定项目需要具体设置安全仪表系统SIF回路。

25)在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阶段,应采用HAZOP(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LOPA(保护层分析)等方法开展过程危险性分析,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过程危险性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a)结合装置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化学品相容性矩阵以及化学品热稳定性测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建议措施等;b)包括工艺过程发生操作偏差、加料失控、搅拌突停、冷媒断供、突然停电等异常工况;c)涵盖活化、加料、反应、分离、退料、干燥、清洗、输送、储存等全部工艺流程及供热、供气等公用工程;d)因工艺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新开展过程危险性分析。

26)企业在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落实过程危险性分析提出的相应建议措施,完善安全设施设计,补充安全管控措施,制定并完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27)有机废气输送管道应选择导除静电材质,各管道上止逆阀门。管道系统应考虑热膨胀和热应力,设置补偿器。

28)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8.3.9条的规定、《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GB5031620008.1.6条、《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7.3.4条规定

29)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在爆炸危险区范围内的其他转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皮带。

30)涉及有毒气体的设备、管道泄压排放应采取密闭形式,并保持应急吸收系统的正常有效;涉及可燃气体的设备、管道泄压,应泄放至焚烧系统或引至安全地点。

31)涉及黏性胶状物、固体物料和易凝固、易结晶物料的反应设备需要安装安全阀时,应在安全阀入口侧串联安装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涉及金属腐蚀物的反应设备需要安装安全阀时,应在安全阀入口侧串联安装爆破片。安全阀和爆破片串联式安装时,应在爆破片与安全阀之间设置放空阀、压力表(或压力开关)等。

32)建设项目应优先选用过滤、淋洗、干燥一体化设备。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时,不应采用敞开式真空抽滤设备及敞开式离心分离机,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离心分离机系统应按GB19815的规定设置惰性气体保护、在线氧含量检测报警联锁系统等设施。

33)蒸馏(精馏)设备的热媒温度超过介质TD(绝热条件下最大反应速率到达时间为24h对应的温度)时,应设置紧急冷却或紧急泄放等安全设施。

34)最高操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易燃易爆介质闪点的结晶设备,应设置惰性气体保护。

35)干燥设备应根据被干燥介质的分解温度、闪点等安全信息设置温度、压力检测、报警和联锁、泄放设施。

36)能散发可燃、有毒气体(蒸气)的介质干燥时应使用密闭式干燥设备。可燃介质不应直接使用电热、远红外热源和明火加热干燥。

37)危险化学品包装应优先选用自动化包装设施,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产生扬尘的固体包装过程应利用吸尘罩捕集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并采用除尘设备分离处理。可燃性粉尘的除尘设备还应按照GB15577GB/T17919的相关规定进行防爆设计。

38)采用共线设施的精细化工装置,应结合反应物料及工艺,充分考虑各产品生产工艺操作参数与设备的符合性、产能的匹配性、自动控制系统调整的要求和安全可靠性以及防爆电气的选型、反应釜的泄压设施等。

39)循环冷却水系统应设置具有远传记录、超限报警功能的压力在线监测装置,出厂房(装置)的循环水回水管应设置定期取样检测;冷冻盐水循环冷却系统应安装pH在线监测仪或定期取样检测,并定期调节pH,防止腐蚀系统。制冷系统应按照制冷剂的特点,选用合适的管材、阀门和仪表。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可燃、有毒气体的尾气处理设施配套的收集系统应设置止回设施,防止气体反窜至生产环节。

40)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等。

41)项目装置区应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的要求,进行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

42项目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员工总数的2%,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3)项目建成投产之前,应将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落实到位,并依据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该项目应与周边区域企业及辖区消防队伍建立防火防爆、防毒区域性联防,并制定应急措施,实现区域联防。

9.2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高效浮选药剂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江西天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高效浮选药剂项目安全条件、址、总体布局、主要技术和工艺、装置、设施、配套和辅助工程、安全管理等均满足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5.12.8

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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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到右:李景龙(现场勘察人员)、企业陪同人员、谢寒梅(现场勘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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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向右:黄香港(项目负责人)、企业陪同人员

天彬高效浮选药剂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公示)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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