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然气井冈山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6-2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天然气井冈山有限公司井冈山茨坪汽车加气站 |
项目名称: |
井冈山茨坪汽车加气站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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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加气对象主要为井冈山LNG公交车及旅游客车,根据国家规范及城市规划要求,按天然气加气的等级划分的规定,拟定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为: LNG加气站,设计规模:15000Nm³/d。站内设有LNG 储罐撬(包含 1 台
该项目2015年5月由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同意茨坪LNG汽车加气站项目建设规划的批复》井风管规字[2015]9号及2014年吉安市发改委《关于同意井冈山茨坪汽车加气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吉市发改交能字[2014]58号备案,属新建项目,占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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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辜刚、黄香港、唐旭辉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磷、辜刚、唐旭辉 |
技术专家: |
檀廷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磷、辜刚、黄香港、檀廷斌、唐旭辉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5.5;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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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井冈山茨坪汽车加气站项目
项目地址:井冈山游客中心白银胡停车场内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641.62万元
投资主体: 江西天然气井冈山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秋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有限公司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江西天然气井冈山有限公司井冈山茨坪汽车加气站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本工程项目存在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电气伤害、中毒窒息、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和有害因素有高温等。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该工程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天然气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预先危险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
4、根据危险度评价,评价储气瓶存储单元情况,总计得分为19分,等级为Ⅰ级,属高度危险程度。
5、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存在显著危险范围,其他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6、加气站选址外部环境相对安全。
7、本新建工程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1、江西天然气井冈山有限公司井冈山茨坪汽车加气站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政策。
3、项目选址的外部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备设施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等。
拟建的江西天然气井冈山有限公司井冈山茨坪汽车加气站项目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建议:
1、设计时应编制安全专篇,并向安全审批单位申请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检测检查及验收。
3、安全设施在施工、安装过程及完成后应经相应的检测检验,项目试运行前,应制订试运行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5、企业应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编写应综合事故救援预案、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并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并到相关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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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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