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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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10-2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300/年植物甾醇和300/年生育酚琥珀酸酯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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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西赣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66,注册住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工业大道赣亮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宏亮,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即南城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园区距离县城边缘5公里,东临鹰瑞高速、南至天井源乡良湖村、西止盱江河、北达福银高速,交通十分便利。厂区西侧为工业园区道路,北侧为工业园变电站和天蓝实业公司,东侧为甲醇汽油厂,厂区南侧为倍护厂房

公司原计划有丙烯酸丁酯生产规模10000/年、丙烯酸异辛酯5000/年,但根据市场变化,仅有丙烯酸丁酯安装生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处于停产状态,拟停产拆除),5000/年丙烯酸异辛酯项目没有进行。本评价项目是利用部分原有建构筑物及在预留空地上改扩建300/年植物甾醇和300/年生育酚琥珀酸酯技改项目

该公司300/年植物甾醇和300/年生育酚琥珀酸酯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南城县信息化和工业委员会文件》城工信投资字[2015]02,占地面积:29415m2,投资估算总额:3961.00万元人民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程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辜刚、周红波、黄香港

注册安全工程师:

辜刚、周红波

技术专家:

檀廷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檀廷斌、辜刚、周红波、黄香港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5.6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0/年植物甾醇和300/年生育酚琥珀酸酯技改项目

项目地址:南城工业园化工集中区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投资主体:  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项目报批总投资3961.00万元,建设投资328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8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9415m2

企业法人代表:张宏亮

编制可研单位: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化工甲级)

总平面布置图绘制单位: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化工甲级)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防护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丁酮(甲基乙基酮)、浓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门 2015年第5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的规定,本项目中的甲醇、氢气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要求,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琥珀酸酯车间氢化釜加氢工艺为危险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本技改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的要求,对设备、设施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补充辨识,本项目中的设备、设施不在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内。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南城县信息化和工业委员会文件》城工信投资字[2015]02号予以备案;本项目技改厂址位于南城县工业园化工集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本项目原料甲醇、浓硫酸、甲醇钠甲醇溶液、石油醚、多聚甲醛、丁酮、三乙胺、正己烷、乙醇、氢气、冰醋酸、二氧化碳、氮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中,产品及副产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

3)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根据危险指数法分析,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41m,在该范围内无民居、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项目周边500m内无民居,与周边企业、居民活动相互之间不存在较大影响

4)技改项目与一期路网连接,生产车间、仓库四周设有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技改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0/年植物甾醇和300/年生育酚琥珀酸酯技改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6)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了生产装置单元的火灾、爆炸及触电,电气子单元火灾、爆炸,储运单元火灾、车辆伤害,给排水单元的溺水危险程度为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生产单元的中毒和窒息、灼伤、机械伤害,电气子单元触电,储运单元的中毒、灼烫、车辆伤害,给排水单元的中毒或窒息、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危险度评价结果为酯化车间、甾醇车间的危险分值为15分,罐区二、甲类仓库的危险分值为14分,琥珀酸酯车间、VE提纯及甾醇洗涤车间的危险分值为12分,属于中度危险;加氢车间、201成品及原料罐区、VE提纯及甾醇洗涤车间外中间罐区的危险分值为17分,属于高度危险,仓库一的危险分值为6分,属于低度危险。

三、安全评价结

综上所述,江西恒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0/年植物甾醇和300/年生育酚琥珀酸酯技改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四、建议

1)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评审后,应提交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可研报告,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由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安全专篇,交主管政府安监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通过后,方能开工建设。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要求和审定的设计文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及本报告建议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在建设中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建设的安全顺利,使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规定得到落实。

3)建成后,建筑消防工程应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并由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4)本项目投产以后,应定期监测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并定期对接触有害物质人员进行体检。

     5)本项目建成及运行后,应按规定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对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附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设施有效。

    6)根据工艺特点,加强职工上岗培训,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防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按预定的方案进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

    8)在项目建设办理中间交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假物料试车并经调试后,应编制试产方案连同施工单位的安装工程小结、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工作小结和建设项目试产申请书,向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试产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试产。

    9)试产结束应聘请有资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10)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聘请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资质的单位的专用车辆承运,司机、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并持证上岗并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规范,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

1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赣安监管二字〔2012178号)有关规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本项目可研及总图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化工甲级)编制,建议项目建设单位聘请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提交时间: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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