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9-17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三碘异酞酰氯建设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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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占地面积
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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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陈新林 |
技术负责人: |
陈新林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新林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陈新林、周红波、辜刚、黄香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新林、周红波、辜刚、黄香港 |
技术专家: |
王海波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陈新林、周红波、辜刚、黄香港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5.8;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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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三碘异酞酰氯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基地
项目规模:1500吨/年三碘异酞酰氯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2757.95万元人民币
投资主体: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占地面积:
法定代表人:胡健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灼伤、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灼烫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灼伤,该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建筑、防火、防爆、防毒防灼伤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氯化亚砜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产品及中间产品属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盐酸列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名录。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化学品未列入剧毒化学品名录。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经辨识,本项目储存的物料氯酸钾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中的氢气、氯仿、氯酸钾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该项目生产工艺中典型危险工艺涉及加氢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版)(修正)》的规定,本项目的开发符合当前国家的产业政策,受到国家的支持。江西省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樟工信技备字[2014]07号《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三碘异酞酰氯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予以备案;本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属规划的化工园区。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该项目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最大为
3、车间四周设有主、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拟建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三碘异酞酰氯建设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5、预先危险分析表明多数单元的风险等级为I~II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但是甲类车间、甲类仓库的火灾、爆炸、中毒危险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危险度评价结果为:A1装置区属于高度危险;A5装置区、A6装置区、A7装置区属于中度危险、其余单元属于低度危险。
7、重大事故后果计算分析
根据软件计算,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高密度场所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
8、该项目使用的原料中氢气、液碱、盐酸、氯仿、氯酸钾、氯化亚砜、R22等属于危险化学品,中间产物中一氯化碘、氯化氢(盐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溶剂回收,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9、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三碘异酞酰氯建设项目拟建于樟树市盐化工基地,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拟建厂址周边大多为园区规划用地,本项目安全距离内无珍稀保护物种和名胜古迹,
企业与周边企业之间间距满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及周边没有压覆矿产资源;项目周边无河流、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项目周边
2)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三碘异酞酰氯建设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的安全有一定保障。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满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令)等的相关要求,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1、该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经安监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通过后, 始能开工建设。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要求,按审定的设计文件施工,在建设中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建设的安全顺利,使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规定得到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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