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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弘毅水务有限公司永修星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15-05-1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永修县弘毅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修星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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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弘毅水务有限公司2013121日在九江永修县注册成立,地址设在位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九江——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董事长:刘仁平,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主要经营环保项目投资及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环评咨询服务等。

公司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拟在永修县投资建设永修星火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4418日获得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的批复工程一期占地面积约约60。该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涉及有氯化铝、聚丙烯酰胺、过氧化钙、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三氯化铁物质。其中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三氯化铁等为危险化学品物质,属危险化学品使用性质,需按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行政许可事宜。

公司项目拟定员工15人,生产班次为三班转,每班工作8小时,运行年操作日365天,24小时连续生产。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评价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磷、辜刚、黄香港

注册安全工程师:

  磷、辜刚、黄香港、马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磷、辜刚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5.5;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永修星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永修县弘毅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西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区

服务范围:星火工业园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刘仁平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量7000m3/d

用地面积:40003.17m2,合60

项目投资:3671.33万元人民币

服务范围: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

评价结论:

一、项目危险度

永修县弘毅水务有限公司永修星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危险、有害性的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属工业园区公用环保工程污水处理厂新建设项目,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氢氧化钾、三氯化铁等物质。

2、该项目存在火灾、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中毒与窒息、淹溺、粉尘、噪声等危险和有害因素。

3、预先危险性法评价:作业场所和公用工程设施等单元,存在有火灾、车辆伤害、电气伤害、中毒与窒息等的危险性,应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控制风险。

4、事故树法评价:工程电气装置有10个最小割集,其中任何一个最小割集的基本事件发生,顶上事件就会发生。最小径集有4个,由估算结果可知,事件I8I9(无防护装置,绝缘性能失效)较为重要,对于那些经常接触的人员的触电几率较高的场合,这是一条重要的控制途径,应该重点防范。

5、危险度法评价:危险品物质储存和使用场所单元评价均为级,均低度危险。

6、根据《危险化学品名目》(2015年版)的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的有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氢氧化钠、三氯化铁等,不涉及有剧毒化学品物质。

7、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中未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物质。

8、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规定,本公司中涉及的过氧化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物质。

9、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中未涉及有属监控化学品物质。

10、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公告规定要求,该公司中涉及使用的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三氯化铁危险化学品物质,达到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规定

11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40号)规定,本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二、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建(构)筑物的设备,生产技术设施及设备装置,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在设计和施工时认真落实。

三、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主要技术采用的工艺方式、设备技术成熟可靠,符合三废处理达标排放要求的生产。

2、该项目选址和平面布置及构筑物设施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结论

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综合结论:认为从安全生产角度,永修县弘毅水务有限公司永修星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的要求,项目潜在的危险风险程度在有效控制的可以接受范围,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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