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阿托伐他汀中间体等产品570吨技改扩能项目
发布时间:2016-11-0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阿托伐他汀中间体等产品570吨技改扩能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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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的概况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份,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企业占地面积114亩,位于江西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化工集控区)内。
公司现状为:年产扁桃酸系列等167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包括年产1000吨扁桃酸系列(500吨扁桃酸、300吨D-扁桃酸、200吨L-扁桃酸)、年产200吨邻氯扁桃酸系列(120吨邻氯扁桃酸、50吨R-邻氯扁桃酸、30吨L-邻氯扁桃酸)生产线、年产200吨S-间苯氧基氰醇生产线、年产100吨二苯乙腈生产线、年产50吨3,5-二甲基-4-羟基苯甲腈生产线、年产20吨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生产线、年产50吨(S)-alpha-(2-氯苯基)-6,7-二氢噻吩并[3,2-c]-吡啶-5(4H)乙酸生产线和年产50吨R-1-(3-羟基苯基)-2-N-甲基氨基乙醇生产线。
公司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全部经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现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有司炉工2名,机修3名,电工2名、压力管道2名,压力容器10名等,全部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也全部按照国家规定期限检验合格。
2)项目由来
药物中间体是精细化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化工现代化水平的标志。多年来,药物中间体行业是世界各国重点投入、激烈竞争的焦点。精细化工行业或精细化工产品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中发展最快、竞争最激烈、市场前景最明朗的子业。它所服务的行业非常多,从农业、工业、食品加工业到军用行业,几乎包括国民经济各个方面。但是,对照欧美日本发达国家情况,我国精细化工发展还是滞后的,市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依托广德科苑化工有限公司具有生产该产品的技术工艺,通过整合各种资源,为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促进产业发展。相对于其他一般项目而言,该项目则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在新技术的医药精细化工生产产业发展中具有支撑作用、示范作用、带动作用、传承作用和核心作用。一方面可扩大生产规模,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可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创业竞争力,使企业能够得到可持续性发展。预计产品投产投放市场后,经济效益可观,并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经公司相关人员到全国同类市场多方调研考察,结合目前的市场需求和企业本身的生产能力及企业发展需要,现拟利用部分原有规划的空置厂房及在预留空地上改扩建年产阿托伐他汀中间体等产品570吨技改扩能项目,其中部分建构筑物利用以前闲置的建构筑物,并新建部分建构筑物。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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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 |
报告审核人: |
戴 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占伟、周红波、黄香港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占伟、周红波 |
技术专家: |
檀廷斌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占伟、周红波、黄香港、檀廷斌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5.8.20;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报告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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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阿托伐他汀中间体等产品570吨技改扩能项目
项目地址: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投资主体: 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项目报批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资金请全部由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企业法人代表:郭志芳
编制可研单位: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简述
1)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高(低)温灼烫、腐蚀(化学)灼伤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本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防护对策措施。
2)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的原料氯化亚砜为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中的原料甲苯、硫酸、盐酸以及副产丙酮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国家安监总局等十部门 2015年第5号)进行辨识,本项目的原料氰化钠为剧毒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中的原料氢气、甲醇、甲苯、氰化钠、乙醛、醋酸乙酯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3)危险化工工艺辨识结果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2-噻吩乙酰氯生产线的氯甲基化反应(氯化工艺)、酰氯化反应(氯化工艺);R(-)-2-羟基-4-苯基丁酸乙酯生产线的氢化反应(加氢工艺);2-甲基-3-羟基苯甲酸生产线的加氢反应(加氢工艺);3-硝基邻苯二甲酸生产线、ATS-8生产线的氧化反应(氧化工艺)属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中的典型危险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根据全厂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辨识来看,其企业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彭泽县信息化和工业委员会文件》彭工信投备字[2015]15号予以备案;本项目技改厂址位于彭泽县工业园区化工聚集区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原预留车间。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本项目原料异丙醇、甲苯、氰化钠、液碱、乙醛、氯乙醛、次氯酸钠、二甲氧基丙烷、异丁烯、乙醇、硫酸、氯化亚砜、醋酸乙酯、盐酸、氯化氢、氢气、甲醇、3-硝基邻二甲苯、冰醋酸、亚硝酸钠、多聚甲醛、氨水、甲酸、噻吩、氮气(压缩的),副产品丙酮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中。
3)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定量风险评价分析,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
4)技改项目与一期路网连接,生产车间、仓库四周设有次干道,形成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独立设置,分区明确、合理;各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技改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阿托伐他汀中间体等产品570吨技改扩能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6)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 火灾、爆炸及触电、103生产车间、106生产车间中毒和窒息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电气子单元的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给排水单元的溺水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空压机发生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严重时Ⅲ级, 储运单元的火灾、车辆伤害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
107生产车间、108生产车间、109生产车间的中毒和窒息、所有生产车间的灼伤、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电气子单元的触电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给排水单元的中毒或窒息、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空压机的机械伤害、触电危险等级为Ⅱ级,储运单元的中毒、灼烫、车辆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临界的),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危险度评价结果为:206原料库、207原料库的危险分值为6分,属于低度危险;
204剧毒品仓库、109生产车间的危险分值为12分、205原料库的危险分值为14分, 108生产车间的危险分值为15分,属于中度危险;
103生产车间、106生产车间的危险分值为15分、208罐区的危险分值为17分、107生产车间的危险分值为22分,属于高度危险。
三、安全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江西科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阿托伐他汀中间体等产品570吨技改扩能项目在以后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四、建议
1)企业应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结合可研报告、预评价报告,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由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安全专篇,交主管政府安监部门进行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通过后,方能开工建设。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要求和审定的设计文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及本报告建议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在建设中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建设的安全顺利,使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规定得到落实。
3)建成后,建筑消防工程应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并由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4)本项目投产以后,应定期监测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并定期对接触有害物质人员进行体检。
5)本项目建成及运行后,应按规定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对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附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设施有效。
6)根据工艺特点,加强职工上岗培训,制定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防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按预定的方案进行救援,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
8)在项目建设办理中间交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假物料试车并经调试后,应编制试产方案连同施工单位的安装工程小结、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工作小结和建设项目试产申请书,向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试产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试产。
9)试产结束应聘请有资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10)本项目投产以后会导致与一期的危险化学品的运量激增,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聘请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资质的单位的专用车辆承运,司机、押运员必须经培训并持证上岗并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规范,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
11)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赣安监管二字〔2012〕178号)有关规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本项目可研及总图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化工甲级)编制,建议项目建设单位聘请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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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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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