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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华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

发布时间:2016-11-1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广丰县华生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

简 介

     广丰县华生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企业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氰化钾、氰化钠、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的批发销售。企业2015年因投资人变更及市场等原因影响,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过期,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随着全球经济形式好转,危险化学品市场转暖,广丰华生公司现拟重新启动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马程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小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马程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马程、王冠、罗阳

技术专家:

     /

时间及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2016.7.15 马程、戴磷

报告完成时间和主要任务:

 完成时间:2016.8.25

主要任务:广丰华生公司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等的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其拟进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1)法人代表:陈志德。

2)单位名称:广丰县华生化工有限公司。

3)住所:广丰县洋口镇青桥村(收费站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待核准(拟经营有仓储:氰化钾、氰化钠;无仓储:硫酸、盐酸)。

6)注册资本:伍拾万圆整

7)企业占地面积(存储区域):约3亩。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安全状况与评价结果综合评述

1) 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广丰县华生化工有限公司拟进行的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存储区域,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带存储经营项目(氰化钾、氰化钠)及无仓储经营项目(盐酸、硫酸)等4种。由于拟建项目中有上述危险化学品,所以该项目存在中毒、化学腐蚀、灼烫伤害等具有化学特色的危险。同时,经营活动中还存在有车辆伤害、电气伤害、物体打击等多种危险因素和毒物、噪声、高温等有害因素。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人身伤害和职业危害,也将直接影响生产装置本身的安全运行。

在上述危险与有害因素中中毒和化学灼伤是工程的重要危险因素,而毒物危害是项目的主要有害因素。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查明了系统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种类与分布状况,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经计算项目在生产和储存场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的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临界量,项目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主要评价结果综述

评价人员在对工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危险度分析、预先危险性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以及事故后果预测分析和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工程的主要生产单元进行了分析评价,取得了相应的评价结果。

1)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园区现有环境适合项目的建设,外部环境对项目的建设和生产不会造不良成影响。同时项目距周边企业、村庄、铁路等的距离符合规范的要求,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不会对周边环境、企业和人员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洋口镇等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因而项目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环境安全。

2)项目所选场址位于江西省广丰县芦林工业园青桥地段,属于当地规划的工业园区,周边环境安全,厂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建设项目的平面布置合理,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厂区的通道宽度设置规范,建筑物之间的间距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4)运用预先危险性评价对选定的2个主要经营环节的4种主要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其结果表明拟建项目中剧毒品仓库风险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环节的中毒、灼烫、车辆伤害风险分值在1215之间,风险程度为II级,属于临界危险。其余的风险等级为I级,属于较为安全,风险很低。

5)由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的作业条件危险性相对较低,属于轻度危险或稍有危险范畴。

6)由危险度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2个评价单元中,剧毒品仓库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危险度分值均为10,其危险程度属于低度危险。

7)广丰华生公司剧毒品存储区域风险指数F=8.33,危险程度为较轻,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为40米。该企业周边40米范围内为规划的工业用地,无居住类高密度场所、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特殊高密度场所等场所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3)工程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项目涉及的氰化钾、氰化钠为剧毒物质,因此中毒是项目的重要危险因素。

4)工程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制定严格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特别要重视剧毒品的安全管理。制定科学的安全措施,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评价综合结论

1)拟建项目选址在广丰县芦林工业园青桥地段,该地区属于广丰县人民政府规划的工业产业区。

2)拟建项目场址的安全条件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环境安全。

3)项目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经营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拟进行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用本报告书中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拟建的《广丰县华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在安全方面可行。

提交时间:

 2016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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