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纳特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特种玻璃、特种门窗及特种玻璃门窗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6-11-1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特纳特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450万㎡特种玻璃、特种门窗及特种玻璃门窗建设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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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纳特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永修县昌友大道北侧,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德朋。
拟建项目位于永修城南工业园,由江西特纳特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投资26025万元人民币,占地67779㎡。拟建项目产品为防火玻璃、防弹玻璃、纳米自清洁玻璃、特种门窗及特种玻璃门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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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磷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罗杨 |
报告审核人: |
马程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辜刚、王冠、罗杨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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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磷、罗杨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6.10.18;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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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江西特纳特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永修县昌友大道北侧,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德朋。
拟建项目位于永修城南工业园,由江西特纳特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投资26025万元人民币,占地67779㎡。拟建项目产品为防火玻璃、防弹玻璃、纳米自清洁玻璃、特种门窗及特种玻璃门窗等。
评价结论及建议:
通过对江西特纳特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特种玻璃、特种门窗及特种玻璃门窗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拟建项目生产、储存过程中存在着的危险、有害因素有机械伤害、火灾、物体打击、触电、灼烫、中毒、车辆伤害、粉尘、噪声、高温等。
2、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的规定,拟建项目中无危险化学品。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拟建项目中无易制毒化学品。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的规定,拟建项目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拟建项目中无监控化学品。
6、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规定,拟建项目中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7、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拟建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8、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的评价,主要有生产车间、仓库等单元火灾、灼烫、高处坠落的危险等级为III级,发生的可能性为D级,必须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其他危险等级为Ⅱ级以下,属临界或安全的。项目各单元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选址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符合当地规划,与周边民居的距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拟建项目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厂区各建筑物的布置按装置、工艺要求,进行功能分区,能满足总评布置和建筑物规范的要求。
3、拟建项目工艺技术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生产储存设施有良好的安全可靠性。
4、拟建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为机械伤害、火灾、物体打击、触电、灼烫、车辆伤害等。在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安全评价报告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申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综合结论:认为从安全生产角度,江西特纳特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特种玻璃、特种门窗及特种玻璃门窗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的要求,项目潜在的危险风险程度在有效控制的可以接受范围,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尚需要在设计、施工、试生产时认真落实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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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6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