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8-01-29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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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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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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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12日,注册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矶山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钱志达,注册资本为伍亿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皮革化工产品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药品技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见附件。
烟酰胺、烟酸,广泛用于医药原料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化妆品行业,市场需求量大,且需求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烟酰胺、烟酸产品市场目前仍主要被国外公司(包括外资中国公司)所控制,国产烟酰胺、烟酸处于弱势地位,竞争力相对不足,主要由于我国烟酰胺、烟酸生产技术水平与国外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技术配套性不够、生产消耗高、清洁化技术水平不高、自动化控制水平不够,这将直接影响我国维生素烟酰胺、烟酸未来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我国维生素烟酰胺、烟酸的技术水平十分迫切。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重要的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精细化工品、医药原料药等供应商,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生产配套资源,包括热电联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为规模化的产业链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母公司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从事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经营,拥有丰富的技术与市场资源,也为催化材料和医药原料药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该项目的建设可使公司成为高端催化材料和医药原料药的有力竞争者,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精细化工领域的市场地位,为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该项目占地51亩,拟投资1.6亿元人民币,建设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生产线、900吨医药原料药生产线及项目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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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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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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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马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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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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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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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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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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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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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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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7.6;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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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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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法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工业园。
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集控区内
建设性质:拟建。
建设规模: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催化材料Y(500t/a)、催化材料S (500t/a)、催化材料F(500t/a)、加氢催化剂(500t/a)、BC01催化剂(50t/a)、BC02催化剂(250t/a)、烟酸钾溶液(790.02t/a)、D-泛酸钙(30t/a)、烟酰胺(837t/a)、烟酸(24t/a)、维生素K1(9 t/a,年生产时间30天)等产品。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2017年7月20日取得了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的批复,文件号:彭发改字【2017】239号。该项目备案的通知见附件。
该项目拟在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B3、B5装置区域预留用地内进行建设,该公司项目用地整体规划,于2015年取得了彭泽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证,文件号:彭国用(2015)第078、079号土地证见附件。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咨询(综合)甲级;咨询证书号:工咨甲11720070052,资质证书见附件。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绘制,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取得了化工、石化、建筑、医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编号:A133010851。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品名表》,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为铝酸钠、水玻璃、磷酸、四乙基氢氧化铵水溶液、三乙胺、氢氟酸、环己胺、硝酸、九水硝酸铝、氨水(20%、28%)、硼酸、3-甲基吡啶、高锰酸钾、乙酸乙酯、硫酸(98%)、甲醇、盐酸(31%)、液碱(32%)、乙酸、环戊二烯、甲苯、四氢呋喃、氮气(压缩的)等。
2)该项目涉及甲苯、乙酸乙酯、甲醇、四氢呋喃等回收套用,属于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项目硝酸、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该项目原料中甲苯 、高锰酸钾、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产品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该项目涉及易制爆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苯、甲醇、氢氟酸、乙酸乙酯。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进行分析,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定义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40号令)得出结论如下:该项目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一级重大危险源;
6)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了各生产装置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催化材料Y生产装置子单元灾、爆炸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催化材料S、催化材料F、BC01催化剂生产装置子单元存在的: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灼烫、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Ⅱ级;烟酰胺、烟酸装置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粉尘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中毒和窒息、灼伤、粉尘、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D-泛酸钙装置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灼伤、粉尘、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维生素K1装置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危险的);灼伤、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危险程度为Ⅱ级;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8)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的规定,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容器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和淹溺、坍塌。参照《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1部分 第2部分》,该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高温、毒物;一般有害因素为:噪声与振动、低温及粉尘。
9)根据计算结合风险值等值线图,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居住区(人数≥100人)等)(<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以该公司氨储罐中心为计算起点)为510m。从图中可以看出,可容许个人风险大于1×10-6西侧、南侧、北侧均处于该公司范围内,只有东侧处于该公司建设红线外,因此,该公司东侧与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1×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以该公司氨储罐中心为计算起点)为240m。结合该公司总平面和周边情况可以看出,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上述场所。
2. 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该项目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属于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经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该项目硝酸、高锰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可知,该项目原料中甲苯 、高锰酸钾、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2.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甲苯、甲醇、氢氟酸、乙酸乙酯。
3.该项目涉及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4.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属于一级重大危险源;
5)通过预先危险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有:毒物。
3.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1. 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系列产品不属于限制类、鼓励类项目,是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2017年7月20日取得了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的批复,文件号:彭发改字【2017】239号。该项目备案的通知见附件。。
3.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拟建设于江西省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区(二期)内,彭泽县工业园矶山生态化工集中区(二期)安全发展规划已由彭泽县人民政府于2011年9月1日批复印发,批复号为彭府字〔2011〕63号。该项目项目取得了彭泽县规划建设局批复的选址意见书,彭建发【2012】61号,选址意见书见附件。该项目拟在省彭泽县工业园矶山化工区(二期)内建设,项目取得了彭泽县规划建设局批复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429201300034号,规划许可证见附件。
4.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5.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该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较小。
7.该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8. 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300吨催化材料、900吨医药原料药建设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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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2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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