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2015-10-14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利用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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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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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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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位于赣县王母渡镇潭埠村下尾叉组附近的一个山谷中。该尾矿库由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于2007年6月完成初步设计。设计尾矿库初期坝为风化料筑坝,初期坝高20.8m,后期坝采用上游法尾矿筑坝,后期坝高18m,总坝高38.8m,总库容24.05万m3,有效库容19.24万m3,属四等库。现状:初期坝高20.16m,后期坝采用上游法尾矿筑坝,后期坝高12.24m,总坝高32.4m,实际总库容14.56万m3,实际堆存尾矿10.69万m3,库内沉积滩几乎干涸,采用排水斜槽+隧洞排洪排水。 为合理利用尾矿资源,达到空库目的,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委托地矿赣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实施了尾矿库岩土工程勘察,委托湖北中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尾矿坝稳定性分析,委托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编制了《赣县东埠头钨矿尾矿库尾矿回采利用项目方案设计》(以下简称《方案设计》),将在尾矿库实施尾砂回采空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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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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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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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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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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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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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曾华玉、辜刚、戴磷、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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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曾华玉、辜刚、黎财荣、管自强、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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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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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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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5.9~2015.10;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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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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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东埠头钨矿自2013年9月起,因矿产资源匮乏及钨市场行情低迷,一直停产至今。2015年5月,东埠头钨矿根据省安监局有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分别向赣县安监局、赣州市安监局申报了停产报告,预备停产两年。目前东埠头钨矿只留守9名管理人员。 东埠头钨矿尾矿库址距矿区选矿厂约0.8km,在潭埠村下尾叉组北约40km处。矿区有三级公路经过王母渡镇,王母渡镇至东埠头钨矿尾矿库有矿区公路与三级公路连接,即通往王母渡镇的三级公路从尾矿坝前通过,库下游为桃江河,交通较为便利。 依《方案设计》,东埠头钨矿尾矿库尾砂回采开拓方式为公路开拓运输方式。采取库上游→库内→坝前的回采顺序。库内取砂采用干式分层分台阶回采方式。采用履带式反铲挖掘机直接挖取尾砂,并用10t自卸汽车经开拓公路运送至下游干堆场。沿用现有排水斜槽+隧洞排洪,新建环库截洪沟接入坝肩排水沟,防止洪水进入采场。设置机械移动排水设施(潜水泵)排除采坑内积水。 评价结论及建议: 1、本次工程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本次尾砂回采过程中,存在着坝体垮塌、坝体失稳、排水排洪构筑物破坏、边坡滑落危害、坍塌以及触电、车辆伤害、粉尘、高处坠落、淹溺、高温危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坝体垮塌、坝体失稳、排水排洪构筑物破坏可能酿成重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当加以重点防范。对其他的危险有害因素,虽不大可能引起重大事故,但若发生也会给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带来损失,仍须采取措施、加强防范、避免事故的发生。 3、根据勘察结果,库区地层为寒武系中统变质砂岩,岩体本身的透水性能较小,北侧山体较雄厚,库区周围无深切沟谷,未发现区域性导水较大规模张性断裂破碎带通向库外,建库以来库区周边未发现明显渗漏问题。库区左右两岸山坡平缓处基岩风化较深,上覆第四系土层总体较厚,而左岸山坡较陡处基岩风化相对较浅,未发现大规模结构面组成的不稳定岩体。建库以来,库内两岸未发现大规模滑坡或崩塌等现代不良物理地理现象,库岸现状基本稳定。 经总图运输分析,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与选厂有矿区公路相连、距离较近,与烧砖厂有三级公路相通、交通便利,库内尾砂经化验,符合做尾砂砖材料标准,尾砂回采主要用来制尾砂砖,解决了回采尾砂去向问题,有利于尾砂回采空库方案的正常实施。 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库区工程地质条件适宜实施尾砂回采。 4、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矿坝经坝体稳定性分析,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满足规程规范要求,整体稳定性好,可以实施尾砂回采。 5、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采取库上游→库内→坝前的回采顺序、自上而下分层分条带的开采方式、机械干式回采、汽车开拓运输的方法、回采作业面参数均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但应考虑后期库底尾矿回采方式和合理配置回采设备及优化运输道路设置参数、形式。 6、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利用项目沿用现有排洪系统即排水斜槽+隧洞排洪及潜水泵辅助抽排采坑雨水的排水方案,排洪系统结构型式合理,排洪系统满足200年一遇的防洪要求,经洪水复核,其排洪能力可确保尾矿库安全。但应明确斜槽盖板打开要求以及明确斜槽进水口与回采砂面之间的合理高差值。 7、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已建立完善尾矿库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目前矿山虽已停产,但留守安全管理人员依然尽心尽职,现场管理较为规范。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应加强尾砂回采利用项目的全过程监控管理,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确保尾砂回采利用项目顺利开展。 结论:《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利用项目方案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尾矿库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相应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建议后,能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赣县东埠头钨矿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砂回采利用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适宜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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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