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要业绩 > 安全预评价

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05-14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134月,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成立。由江铃集团与日本五十铃公司各出资4.5亿元合资组建而成,双方各占50%的股比。工厂位于新建区望城新区,占地约650亩,整车项目总投资26.85亿元,按年产10万规划,分期建设。第一期5万台/年,已建成,其中皮卡4.2万辆/年,运动型多用途汽车0.8万辆/年。

为满足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准入条件,提升现有新产品研发能力,新建一栋试制车间,建筑面积约为9000m2,其中包含零部件试验室、造型试验室、新能源试验室。项目总投资773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的顺利建成投产后可满足具有生产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准入条件,同时对五十铃现有研发生产工艺进行改造,提升现有新能源产品研发能力。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的要求,需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三同时”审查相关事宜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关于新建、改建、新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三同时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规范。江西五十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拟建的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戴磷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小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戴磷、黄伯扬

报告审核人:

黄香港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黎余平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戴磷、黄伯扬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19.4.24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评价报告:

7、评价结论及建议 

7.1项目危险度

通过对对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江西五十铃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的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本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电气伤害、中毒与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灼烫等危险因素,还存在粉尘、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有害因素。

2、根据《危险化学品录》(2015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原料中涉及的主要危险化学品物质有二氧化碳、各种机油、润滑油等,无剧毒品。

3、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的规定,本项目无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物质。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3号)的规定,本项目中易制毒化学品物质。

5、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项目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公布首、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7、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无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8、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9、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公告规定要求,该公司中无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中的化学品物质。

11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的评价,公用工程单元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级,发生的可能性为D级,须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其他危险等级作业环境区域以下属临界或安全的。

13通过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的评价,本项目试验室、原辅料存放间、变配电系统单元均属“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7.2项目安全条件

1、本项目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第一类鼓励类十六、汽车中110项)技术的综合利用和自主开发产品类。

2、本项目选址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符合当地规划。并根据《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汽车制造业》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1.5m/s风速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400m规定,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与周边民居的距离大于40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安全生产的要求。

3本项目工艺技术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

4、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为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等。在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7.3评价结论

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综合结论:认为从安全生产角度,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的要求项目潜在的危险风险程度在有效控制的可以接受范围,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19.5.14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电话:0791-87379386 0791-87379377 传真:0791-87379377 赣安QQ群:62630376

赣ICP备11006889号-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872号金涛大厦A座16楼 技术支持:易动力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