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鸿燕纺织有限公司年产纱线10000吨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1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高安市鸿燕纺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纱线10000吨建设项目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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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鸿燕纺织有限公司年产纱线10000吨建设项目拟建地点为江西高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杨家湖项目区纺织产业园内,购置29亩土地,总建筑面积24800m2。项目总投资10000万,购置相关生产、质检等设备,项目达产后年产10000吨棉纱。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门类制造业中的第17大类纺织业中的棉纺纱加工类,分类代码C171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该项目生产装置、产品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工艺。 高安市鸿燕纺织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于2019年4月委托江西省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其年产纱线10000吨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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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黄香港 |
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黄香港、黄伯扬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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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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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黄香港、黄伯扬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4.12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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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分析评价结果 通过对高安市鸿燕纺织有限公司年产纱线10000吨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以及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危害程度等的分析评价,得出以下的评价结论: 1)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物料:原棉花,另外其他物料:水、压缩空气;设备维护过程中需使用润滑油。 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号公告)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粉尘爆炸、容器爆炸、坍塌、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中毒窒息、噪声、高温等。工程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粉尘爆炸、机械伤害。 3)危险化学品辨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0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及附表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2015年]第5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工艺。 5)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1)本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高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杨家胡项目区纺织产业园内,取得了项目备案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2)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厂址具有满足生产、消防及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电源,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要求。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防护距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纺织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50565-2010)等相关的要求。 (1)该项目地区地质、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经分析对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建设项目选址是安全的。 (3)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4)生产车间四周设有环形通道,并相互连接;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 5)生产车间的层数、面积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的要求。厂房建筑物耐火等级采用二级。 6)总平面布置中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修订的要求。 7)本项目无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采用的工艺技术、生产设备设施成熟,工程风险相对较小。 8)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 (1)生产车间单元: 通过预先危险(PHA)分析可知,生产车间存在火灾、爆炸、粉尘爆炸、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潜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险程度分级:火灾、容器爆炸、粉尘爆炸等级为Ⅲ级(危险的)。其余坍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危险等级均为II级(临界的)。 (2)仓库单元 仓库储存物料在贮存、装卸过程中,其主要危险是火灾、粉尘爆炸、车辆伤害等,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仓库的火灾、粉尘爆炸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车辆伤害等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在严格仓库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3)给排水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淹溺、机械伤害危险程度均为II级(临界的)。 (4)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作业环境单元的危险性较小,危险等级为II级。主要是设施缺陷造成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设置防护装置、设施,车辆伤害要加强行驶违章,避免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加强安全管理,总体运行是安全的。 9)通过作业人员触电事故树分析:接地可靠与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是防止触电事故的最重要环节,其次是严格执行作业中的监护制度和对系统中不带电体绝缘性能的及时检查与修理,减少正常不带电部位意外带电的可能性。另外,充分的放电、严格的验电、可靠的防漏电保护和停电检修时对停电线路作三相短路接地等措施,也是减少作业中触电事故的重要方法。 7.2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通过对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如下: (1)机械伤害 本项目机械伤害危险等级为II级,是生产车间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及系统破坏等事故。 (2)火灾、粉尘爆炸 由危险等级排序可看出,火灾、粉尘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是生产车间、仓库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的灾难性事故。 本项目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防爆。生产车间及仓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仓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市政给水管网,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纺织产业园内企业应协商建设消防水池或选用更大管径的进水管并采取保证供水压力的措施。与纺织产业园内的其他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公用设施各自应承担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以上列举的几种情况,在生产过程中应作为重点予以防范。 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能力,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在实际工作中还应重点重视以下措施: (1)安装符合要求的防雷设施,并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防止雷击、静电聚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2)带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设有良好保护措施,防止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3)加强安全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该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合理采纳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加强设备的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工作,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完好等工作,则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1、工程选址在规划的纺织产业园内,符合当地工业规划,外部环境相对安全;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2、建设项目在严格按本报告所述的安全对策措施完成后,项目运行的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综上所述,高安市鸿燕纺织有限公司年产纱线10000吨建设项目在以后的建设施工、安装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评价报告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建设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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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