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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26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预评价

项目名称:

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

简介:

 

矿区位于弋阳县335°方向,直线距离约40km处,行政区划隶属弋阳县曹溪镇,地理坐标:东经117°1733.70″~117°1825.95,北纬28°4155.18″~28°4245,矿区面积:1.5913km2。原设计生产能力5Mt/a500t/a),并已达产。由于江西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有3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石灰石资源全部来自曹溪矿山,年需求量约850万吨。委托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0万吨/年采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拟定矿山生产规模为8.5Mt/a,开采年限为14.95a(含基建期6个月),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深孔爆破作业,机械装矿,最低开采标高为+190m、台阶高度15m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许玉才

技术负责人:

伍建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小华

评价报告编制人:

许玉才

报告审核人:

管自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黎余平、黄伯扬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许玉才、伍建生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19418日现场勘查

评价报告:

 

1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建设项目暂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建设项目主要存在:暴雨、寒潮、大风、雷电等4种自然灾害;

3)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物体打击、火药爆炸、放炮、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坍塌、高处坠落、透水、触电、淹溺、火灾等11种危险因素;

4)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粉尘、噪声、震动等3种危害因素。

评价认为放炮、坍塌、车辆伤害、透水为该项目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

2 总体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矿体埋藏条件好,矿体稳定,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现有安全技术条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简单,矿山周边无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设施,与当地民房相距较远。周边环境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要求。

3)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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