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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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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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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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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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位于弋阳县335°方向,直线距离约40km处,行政区划隶属弋阳县曹溪镇,地理坐标:东经117°17′33.70″~117°18′25.95″,北纬28°41′55.18″~28°42′45″,矿区面积:1.5913km2。原设计生产能力5Mt/a(500万t/a),并已达产。由于江西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有3条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石灰石资源全部来自曹溪矿山,年需求量约850万吨。委托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江西省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0万吨/年采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拟定矿山生产规模为8.5Mt/a,开采年限为14.95a(含基建期6个月),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深孔爆破作业,机械装矿,最低开采标高为+190m、台阶高度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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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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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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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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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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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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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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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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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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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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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年4月18日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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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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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 (1)建设项目暂不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建设项目主要存在:暴雨、寒潮、大风、雷电等4种自然灾害; (3)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物体打击、火药爆炸、放炮、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坍塌、高处坠落、透水、触电、淹溺、火灾等11种危险因素; (4)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粉尘、噪声、震动等3种危害因素。 评价认为放炮、坍塌、车辆伤害、透水为该项目比较重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 2 总体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矿体埋藏条件好,矿体稳定,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现有安全技术条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简单,矿山周边无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设施,与当地民房相距较远。周边环境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要求。 (3)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弋阳县曹溪矿区弋阳海螺水泥用灰岩矿8.5Mt/a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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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