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贵冶扩能更新制氧机项目
项目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贵溪冶炼厂厂区内
项目规模:30000Nm3/h空分装置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20401.72万元人民币
安全投入估算:760万元人民币
投资主体: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
建设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
企业性质: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
负责人: 吴军
项目占地面积:7000m2
初步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厂址
贵溪冶炼厂位于贵溪市东北部,处于江西鹰潭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的南部。东经116°41′~117°28′、北纬27°51′~28°38′之间,位于信江的中下游。
贵溪冶炼厂南为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江西贵溪化肥有限公司)及其生活区、本厂生活区,距离生产装置约2600m;西侧为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及江西鹰潭进口第七类废物拆解区,村庄包括西侧的印石里江家,西南侧的九牛岗,距离均在1000m以上,西距贵溪北站2km;北侧为江西鹰潭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待用地,沪昆高速公路等,距沪昆高速公路约3000m;东侧为贵溪大道,隔大道为拆迁安置区,距生产装置大于1000m。
贵溪冶炼厂厂内的企业有,同属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铜材股份有限公司(铜加工),华信公司、运输公司等,单独设置围墙。位于制氧厂房的西侧的铜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装置拆除(本次建设占用其用地)。
贵溪冶炼厂制氧装置区位于厂区南侧的中部偏西位置,南侧隔现有串山垄水库改造的废水应急处理站为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工艺流程以规整填料塔和全精馏无氢制氩为核心技术的第六代空分设备流程,是目前广泛采用并经过大量项目实践验证的可靠成熟工艺。制氧机组采用常温分子筛净化空气,增压透平膨胀机制冷、规整填料技术及全精馏制氩的外压缩流程。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该项目涉及物料有:
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液氩等。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有:氧(压缩的和液化的)、氮(压缩的和液化的)、液氩。
2、危险工艺辨识
该项目无反应过程,不属于危险工艺。
3、重大危险源辨识
该项目液氧罐构成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物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类比装置现场调查、了解的资料分析,按照《企业工伤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爆炸)、窒息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灼烫(冻伤)、淹溺等。
根据《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该项目有害因素有:生产性噪声与振动、粉尘、高温与低温等。
三、评价单元划分
本评价报告按照该项目的生产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划分为评价单元,将危险性相同的装置划分为同一单元,主要划分以下评价单元。
1、厂址、总平面布置及主要建(构)筑物单元;
2、空分装置单元;
3、低温液体罐区单元;
4、循环水单元;
5、1#总降改造及装置内电气单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危险度评价
通过对贵冶扩能更新制氧机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为有色冶金企业配套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2、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物理爆炸、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还存在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起重伤害、热灼伤(冻伤)、淹溺、粉尘、噪声、高温和低温等危险、有害因素。
3、预先危险分析:空分装置、低温液体贮存装置等单元火灾、物理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发生的可能性为D级,必须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4、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液氧罐构成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三级重大危险源。
5、该项目不存在危险工艺。
6、该项目无剧毒品。
7、该项目无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8、该项目无易制毒化学品。
9、该项目无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10、该项目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1、根据《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原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赣安监管三字〔2018〕48号,该项目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液氩应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2、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80m。
二、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窒息、噪声。
三、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防火防爆及控制措施,防雷防静电及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等。应在安全设施设计和施工、试生产时认真落实。
四、各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选址在现有的厂区内,符合当地规划,与周边民居的距离满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2、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工艺技术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
4、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7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结论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文件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应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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