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
发布时间: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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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安全条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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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安全条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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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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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为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以下简称“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报告。该加油站原为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加油站,于2019年3月26日获得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对南昌市等地新建、迁建加油站规划确认的通知》(赣商务办运行[2019]24号),拟改为对外经营的加油站。针对“关于印发《南昌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洪环发[2018]35号),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拟进行双层罐改造。 紧邻该站东面围墙外的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民营CNG加气站不在此次评价范围之内。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同属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 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改建项目由九江石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站内分为加油罩棚区、站房区、储油罐区等;建成后加油站设4个埋地卧式储罐,其中15m³0#柴油储罐2个、15m³92#汽油储罐1个、15m³95#汽油储罐1个,罐总容量为60m3,折算总容量为45m3,在三级加油站范围内。因此,未来加油站的经营项目是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的储存与车辆加油。 汽油和柴油均是化学品液体。汽油、柴油均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火险分级为甲B类,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乙B类,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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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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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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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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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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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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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余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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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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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罗沙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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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磷、王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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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06.20;勘查现场及周边环境,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现场调研,收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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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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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危险度评价 通过对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改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改建项目为三级加油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工程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环境高温等有害因素。 2、预先危险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火灾、爆炸,电气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为Ⅱ级;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中度危险范围,由于采用埋地油罐、密封操作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3、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在选定的单元中作业条件均在“一般危险”范围,该工程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 4、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 5、本改建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1、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改建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太多成功运行的先例,工程风险小;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政策; 3、项目选址外部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拟建的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山湖区民营加油站改建项目则能够符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建成后运行系统的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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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