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亿只PVC手套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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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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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70亿只PVC手套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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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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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是由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西组建的一家生产医疗手套的企业,成立于2017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桑树军。公司主要从事生产PVC手套、丁腈手套、PE、乳胶系列制品、塑料杯、塑料袋及其它塑料制品、包装制品,一类医疗器械批发,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业务的专业性企业。 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总资产30亿元,是一个集医疗手套生产、食品加工和房地产开发等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公司以“求大、求强,更求长远”为发展理念,十多年来得到持续快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医疗、食品两大板块为主业的发展格局,年创产值50亿元,进出口额2亿美,在同类型规模居世界前列。并于2015年7月在新三板上市,并于2016年年底启动IPO申报,2017年6月30日取得证监会创业板上市申报受理通知书。 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为开发更大的市场,在江西成立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银沙湾工业园区工业园内,投资60000万元人民币新建《年产70亿只PVC手套建设项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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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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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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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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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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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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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戴 磷、马程、黄香港、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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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戴 磷、马程、黄香港、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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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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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戴 磷、马程、黄香港、王 冠、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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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18.1.10;主要任务: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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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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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产业园银砂湾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桑树军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项目名称:年产70亿只PVC手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银沙湾工业园区内 项目投资:6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占地:146668.465㎡(约合220亩)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本项目生产涉及使用的原辅材料有PVC(聚氯乙烯)粉、植物油增塑剂DINP、降粘剂、稳定剂;生产PVC糊树脂高温状态下会产生的少量烟尘和氯化氢;锅炉用煤、烟气中二氧化硫、脱硫剂(氢氧化钠、生石灰)、脱硝剂(尿素、氨水);污水处理(双氧水)和氮气、压缩空气等。其中:生产中挥发产生的氯化氢和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存在形式均为少量,本报告不将其作为危险化学品单一物质,只描述危险有害分析情况。 本项目危险、有害性的分析,结果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本项目主要涉及的氢氧化钠、氨水、双氧水、氮气属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有剧毒化学品。 (2)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的规定,本项目中不涉及有易制毒品化学品物质。 (3)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和《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1号)及《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有监控化学品物质。 (4)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规定,本项目涉及的双氧水物质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生产使用无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物质。 (6)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生产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7)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工程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是双氧水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储存少量,未达到重大危险源辨识临界量。辨识结果:本公司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综合结果:根据以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原辅物料、实际操作等条件分析,可以确定项目工程中存在有火灾、中毒和窒息、粉尘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容器爆炸、淹溺、其他伤害、噪声与振动、高温与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二、主要单元评价结果 1、本项目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项目行业代码为C 2915、类别名称为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项目的建设符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中“十三、医药:6、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的相关内容,为鼓励类产业。 2、本项目选址位于位于湖口县高新产业园银砂湾工业园区扩区范围内,该用地性质属于轻工产业(本项目相对化工类项目,污染更小,且根据园区规划审查意见九环评字【2017】64号文,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工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可行),本项目处于三类工业用地区域内,现场场地基本平整,自然标高落差不大。项目建设依托工业园区的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符合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生态、绿色工业园的定位要求。 3、企业的平面布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较好,建(构)筑物耐火等级为为大于二级,设置相应的疏散通道,防火间距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成熟和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优先选择高性能设备,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布置,可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本项目可依托原有的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与项目配套,可满足项目的需要。 6、本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工程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建(构)筑物的设备,设备装置及生产技术设施,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应在设计和施工时及运行过程中认真落实。 三、安全评价结论 本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综合结论:认为从安全生产角度,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亿只PVC手套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的要求,项目潜在的危险风险程度在有效控制的可以接受范围,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建议: 1、本项目应按政策要求进行立项,并针对《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安评》补充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已在本报告作出详细说明,希望在设计、施工、试运行时认真落实; 2、建立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和运行保证工作方案; 3、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检测检查及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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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