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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

发布时间:2020-05-11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建20万吨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

简介: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系2015818日由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营业执照变更注册成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立军,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厂址位于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星火工业园区,位于东经116°47′,北纬29°06′40″占地面积4276亩。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主要包括配套有机硅生产的离子膜烧碱装置,有机硅单体装置及有机硅下游产品装置。其中离子膜烧碱装置有70kt/a 离子膜烧碱装置、100kt/a 离子膜烧碱装置(一期50kt/a,待验收)各一套有机硅单体装置包括不同规模的氯甲烷合成装置3套,不同规模的硅粉加工装置3套,不同规模有机硅单体合成装置4套,不同规模的甲基单体分馏装置3,不同规模的二甲水解2套及环化装置2套,配套的焚烧装置3套(其中1套正在拆除进行扩建)有机硅下游产品装置包括密封胶生产线2生胶生产线6(其中3条生产线未验收),热固化硅橡胶生产线6液体硅橡胶生产线2硅油生产线6乳液生产线2配套化学品装置生产线2处理白炭黑装置生产线1条; 107 生产装置3套(其中扩建的1套连续法装置未验收),甲基硅油(H47)装置2套(其中扩建的1套未验收),H68装置1套, HMDZ装置1套,1HMDS装置1套,氨基硅油装置1套,醇解装置1套,抗氧剂300装置1套(停用)等。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 6000Nm3/h空分制氮装置三套1500Nm3/h变压吸附制氮装置4D275-09W型,排气量2400Nm3/h0.7MPa的无油螺杆空气压缩机;335t/h锅炉、145 t/h锅炉和275t/h锅炉15t/h SZS5-4.2/285-Q型燃气锅炉,16000kW抽凝发电机组和26000kW背压发电机组;供水能力为2000m3/h 的水处理厂二座;主变容量为1×31.5MVA+25 MVA50MVA110kV 总降压变电站;处理能力分别为 200m3 /h 1000m3/h的污水处理厂铁路专用线及配套的装卸设施。

江西星火有机厂于 2004  12  30 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WH 安许证字〔20040001 号,2015年变更为现名称,2017  11  28日办理了延期换证,20181218日因新装置验收办理了变更,许可范围:30-32%烧碱70000t/a100%氢氧化钠计)31%盐酸141000 t/a、液氯26213t/a、氢气1975 t/a、次氯酸钠溶液2300 t/a、一甲基三氯硅烷30368t/a、二甲基二氯硅烷348500 t/a、三甲基氯硅烷10250t/a、一甲基氢二氯硅烷10250t/a、低聚硅氧烷258.6kt/a、二甲硅氧烷混合环体152000 t/a、八甲基环四硅氧烷28210t/a、高环6288 t/a、六甲基环三硅氧烷750 t/a、高沸2100t/a、含氢硅油12000 t/a、正硅酸乙酯300 t/a107 35000 t/a、六甲基二硅氧烷1560t/a、氯甲烷362000 t/a、氯化氢265.5kt/a、抗氧剂 3001000 t/a、一氯化硫288 t/a、二氯化硫435t/a14%-30%稀盐酸(151875 t/a)、密封胶25.5kt/a、生胶26k t/a、高温热固化硅橡胶14.4k t/a、液体硅橡胶8kt/a、乙烯基硅油14kt/a、甲基硅油10kt/a、乳液10kt/a、生胶混合物2.5kt/a、羟基硅油800 t/a、处理白碳黑3.5kt/a)、硅粉(105600 t/a22.5t/h)、四甲基硅(840t/a)、甲基氯硅烷(436000 t/a)、十甲基环五硅氧烷(5800 t/a)、201硅油(15000 t/a)、甲基硅酸钾(12400 t/a)、六甲基二硅氮烷(1540 t/a)、稀硫酸(29000 t/a)、副产水解物(1900 t/a)、氮(23920 Nm3/h)、端含氢硅油(2500 t/a)、乙烯基混合硅油(1000 t/a)、氯(62125t/a)、液氮(500 Nm3/h)、氨基硅油(3000t/a 

通过对国内外有机硅工业现状、市场及发展趋势的分析,尽管国际上有机硅工业已有相当规模,但需求的增长速度远大于产量的增长,目前国内外有机硅行业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硅氧烷和甲基单体价格一路攀升,随着有机硅下游产品的不断开发应用,对有机硅单体的需求矛盾会更加突出。因此,扩大我国有机硅单体的生产能力是有市场条件的。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有多年的有机硅生产和管理经验,有机硅产品在国内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和信誉。依托其十分突出的资源和技术优势,采用自有知识产权的技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方案,拟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包括7.5t/a硅粉加工装置,30t/a氯甲烷合成装置,22t/a有机硅单体合成装置,25t/a单体分馏装置,11t/a二甲水解及分离装置及配套的储存和公用辅助设施),同时整合企业现有装置,使有机硅产品的生产能耗、收率、选择性等显著提高,进一步提高有机硅装置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达到节能降耗,降低产品成本的目的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新林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新林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陈新林、占伟、黎余平、王冠、黄伯杨

注册安全工程师:

陈新林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陈新林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9.4

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

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

项目规模:各装置生产能力见表1

1  项目规模一览表

序号

装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年操作时间

(小时)

备注

1

硅粉加工装置

新建7.5t/a硅粉加工生产线

6000

 

2

氯甲烷合成装置

新建30t/a氯甲烷合成生产线(其中盐酸装置脱吸能力为10t/h

8000

 

3

单体合成装置

新建22t/a单体合成生产线

7200

 

4

单体分馏装置

新建25t/a单体分馏生产线

8000

 

5

二甲水解及分离装置

新建11t/a二甲水解及分离生产线

8000

 

6

空分制氮装置

新建30000Nm3/h空分制氮装置

8000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91443万元人民币

安全投入估算:12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主体: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立军

占地面积:98379.5m2利用厂区现有空地并拆除部分装置,不新增征地。

1、厂址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西临昌九高速公路,昌九高速公路在厂区附近有艾城出入口,距厂区约1km;南侧有艾恒公路。京九铁路、昌九城际铁路从厂区的东侧通过,厂区附近有杨家岭站,厂内有铁路专用线在杨家岭站与京九铁路接轨。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周边环境情况见表2

 

 

 

 

 

 

2周边环境一览表

序号

民居/单位

与厂区相对位置

人口

距离/m(以围墙计)

备注

1

厂生活区

E

420

围墙外

已迁至永修县城,目前部分倒班人员倒班时居住

 

京九铁路

E

 

290

最近为污水处理装置、危险装置最近为740m

2

京九铁路杨家岭火车站(货运站)

E

 

430

3

杨家岭

E

520

420

4

郭东

E

1420

480

5

艾城

WS

2100

2000

最近为有机硅下游产品区域

6

南山垄

W

70

1000

7

东门

S

1300

3000

 

8

昌九高速公路

W

 

580

最近为有机硅下游产品区域

9

园区火炬大道

W

 

20

最近为有机硅下游产品区域

10

星火航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ES

 

300

 

11

卡博特蓝星化工(江西)有限公司

WS

 

100

 

12

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

WS

 

600

 

13

江西虹润化工有限公司

W

 

60

最近为有机硅下游产品区域

14

东方巨龙限公司

W

 

共用围墙

最近为有机硅下游产品区域

15

星火工业园办公室

WS

 

800

 

16

江西海多化工有限公司

W

 

共用围墙

最近为老厂产品储存区

17

杜头湖

N

 

230

 

18

110kV架空电力线

N

 

30

相邻为空分装置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东侧的京九铁路、村庄及火车站距离超过800m;与西侧的昌九高速公路超过500m(邻近为产品罐区及包装、装卸站),与西侧艾城及村庄超过800m;南侧为园区企业,距南侧村庄超过1000m;北侧为110kV架空电力线,最近的空分装置距离架空电力线大于50m

2、工艺流程

国内有机硅生产的工艺流程与国外基本相同,均采用甲醇与氯化氢气液相催化法合成氯甲烷,再以氯甲烷与硅粉在流化床反应器中合成甲基氯硅烷混合单体。混合单体经过精馏,分离出多种高纯度单体,其中以二甲基单体(M2)为主。二甲基单体(M2)经水解得到水解物,水解物进一步精馏可以得到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等。

具体工艺流程因涉及保密略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 主要危险、有害物质

该项目涉及物料有:

原辅料:硅块、甲醇、盐酸、硫酸、铜催化剂、氯化锌(MCl催化剂)、三正丁胺(乙硅烷裂解催化剂)、导热油、天然气、炭黑、石英砂、离子树脂、氨(制冷剂)、二甲基硅油(冷冻剂)、R507(冷冻剂)等。

产品和中间产品:硅粉氯甲烷MCSM1M2M3M1HM4、水解物、D4D5D6DMC、线体、高环、乙基氯硅烷、裂解乙硅烷(含甲基或乙基乙硅烷)、氯化氢、盐酸、稀硫酸、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

其中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有:硅粉甲醇、盐酸、氯化氢硫酸、氯化锌、天然气、氨、氯甲烷M1M2M3M1HM4、三正丁胺、乙基二氯硅烷、乙基三氯硅烷、氮气(压缩的或液化的)

MCS合成过程中有副产物如四氯化硅等,存在于MCS中,精馏后与M3等形成共沸物。MCl合成中产生少量二甲醚、硫酸氢甲酯等,存在于稀硫酸中外售。

2、危险工艺辨识

氯甲烷合成属氯化反应,属于危险工艺

3、重大危险源辨识

3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汇总表

单元名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

生产单元

20t/a单体合成装置单元

四级

25t/a单体分馏装置单元

二级

30t/a氯甲烷合成/11t/a二甲水解分离装置单元

三级

储存单元

氯甲烷罐区(162J)单元

一级

中间产品罐区(162K)单元

一级

分馏中间罐区单元

四级

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物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类比装置现场调查、了解的资料分析,按照《企业工伤事故分类》GB6441-1986的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容器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伤等,此外还存在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灼烫(冻伤)、淹溺等。

根据《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该项目有害因素有:生产性毒物、生产性噪声与振动、粉尘、高温与低温等。

5、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表

装置名称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风险值<3´10-7

风险值3´10-6

风险值<1×10-5

20t/a单体合成装置

780

600

400

30t/a氯甲烷合成/11t/a二甲水解分离装置

800

640

450

25t/a单体分馏装置

300

厂区内

厂区内

盐酸脱吸装置(709

180

厂区内

厂区内

3000m3氯甲烷球罐区(162J

800

510

300

中间产品罐区(162K

680

430

260

产品罐区(162L

厂区内

厂区内

厂区内

三、评价单元划分

本评价报告按照该项目的生产功能、生产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划分为评价单元,将危险性相同的装置划分为同一单元,主要划分以下评价单元。

1厂址、总平面布置及主要建(构)筑物单元

2、硅粉加工装置单元;

3、氯甲烷合成装置单元;

4、二甲水解及分离装置单元;

5、有机硅单体合成装置单元

6有机硅单体分馏装置(包括乙硅烷裂解)单元;

7、盐酸脱吸单元;

8冷冻站单元;

9、导热油站单元;

10、空压制氮装置单元

11、氯甲烷罐区单元;

12、中间产品罐区(包括分馏装置中间罐区)单元;

13产品罐区单元

14、产品包装及灌装{包括产品装卸站)单元;

15、剧毒品仓库单元;

16、甲醇汽车卸车单元;

17、给水、消防水、循环水、冷凝水回收单元;

18装置变配电所及装置内电气单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项目危险度评价

通过对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配套装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及物理爆炸、中毒与窒息与化学灼伤、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灼烫(冻伤)、淹溺、毒物、粉尘、噪声、高温及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2、该项目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单元及级别见表3

3、预先危险分析:各装置生产过程中危险等级基本-级,发生的可能性为DE级,风险等级为危险的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为可接受风险。

4危险度评价: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为中、高度危险,个别为低度危险。

5根据重大事故后果评价,发生事故的最大危害半径为1948m

6、根据重大危险源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计算,个人风险值和社会风险在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 /T37243-2019的要求和个人风险计算,该项目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见表4

7、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三正丁胺为剧毒品。

8、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硫酸、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9、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无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10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甲醇、氯甲烷、氨、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11、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无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12《关于公布首批、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该项目氯甲烷合成装置为氯化危险工艺。

13、该项目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现有许可范围内。

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化学灼伤、粉尘

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包括总平面布置中厂房、设备布置,工艺、设施中的控制设备,防火防爆、防毒防尘及控制措施,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防雷防静电及安全管理机构、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应在设计和施工、试生产时认真落实。

各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符合当地规划,与周边民居的距离满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2、该项目平面布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工艺技术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

4、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7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结论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安全评价和进行安全条件审批,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设计时应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向安全审批单位申请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议:

1、该项目应与周边区域企业及辖区消防队伍建立防火防爆、防毒区域性联防,并制定应急措施,实现区域联防。

2、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实施从业企业安全标准化。

3、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检测检查及验收。

4、安全设施在施工、安装过程及完成后应经相应的检测检验。

 

提交时间: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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