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咪唑醛生产装置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2020-12-1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咪唑醛生产装置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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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2日,原名新干县新三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10变更为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盐化工业城,占地面积65520.6m2。法定代表人:葛国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盐化工业城,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及其他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工业盐批发零售;进出口经营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2019年6月12日换取江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13]0749号,许可范围:丙烯醛(550t/a)、氯化氢(300t/a)、氨水(400t/a)***。
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在役的主要生产装置有500t/a咪唑醛装置、500t/a8-羟基喹啉装置(2013年经过竣工验收),100t/a厄贝沙坦装置(2015年通过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验收)。
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目前在建的项目有《新增年产190吨医药中间体以及年产480吨8-羟基喹啉精品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尚未进行安全设施验收。
由于该公司现有咪唑醛装置的的设备需要更新,及对生产工艺进行改造升级,技改后咪唑醛生产规模可到600t/a,该公司咪唑醛生产装置技改项目于2019年8月26日在新干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360824-27-03-017267。
该项目将停用原有101B原咪唑醛生产车间和105原咪唑醛车间,在厂区西北侧空地建设107甲类车间(咪唑醛)和211甲类仓库,在现有201A酸碱罐区增加两个50立方米的卧式盐酸储罐,在现有202A有机溶剂罐区增加两个50立方米的立式异丙醇储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盐酸、三氯化磷、戊腈、甲醇、氢氧化钠、甲苯、甘氨酸、三氯氧磷、DMF、亚硫酸氢钠、活性碳、脱焦焦油、硫酸、异丙醇、乙二醇等。该项目咪唑醛过程中涉及氯化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107甲类车间(咪唑醛)生产单元、211甲类仓库储存单元和202A有机溶剂罐区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甲苯、甲醇、三氯化磷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盐酸、氯化氢(即产即用)、三氯化磷、戊腈、甲醇、氢氧化钠、甲苯、三氯氧磷、DMF、亚硫酸氢钠、硫酸、异丙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咪唑醛生产装置技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对类似项目进行了类比调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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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占伟、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黄香港、谢寒梅、王冠、占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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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1;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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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咪唑醛生产装置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3500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国华
改造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单位: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医药化工甲级)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对江西三元药业有限公司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属于化工建设项目。
2、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还存在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3、预先危险分析:生产单元物质特性及生产特点决定其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特性,通过预先危险性评价,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保证其达到可接受风险。
4、该项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执行GB51283-2020标准,甲、乙类厂房防火间距30m;甲类生产设施防火间距50m(距离居住区、村镇及重要公共建筑),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5、该项目三氯化磷、三氯氧磷属于监控化学品。
6、该项目甲苯、硫酸、盐酸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7、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8、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9、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10、该项目甲苯、甲醇、三氯化磷属于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11、该项目涉及的甲醇属于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12、该项目咪唑醛生产过程中涉及氯化危险化工工艺。
13、该项目107甲类车间(咪唑醛)生产单元、211甲类仓库储存单元和202A有机溶剂罐区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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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