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3万吨丙烯酰胺单体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22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3万吨丙烯酰胺单体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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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7日,属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占地80亩。公司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六路121号。法人代表:张学武。经营范围:新材料及环保设备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页岩气油田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及油气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新材料及环保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在建的生产装置为3万吨/年清洁型页岩气油田助剂及1000套/年环保设备建设项目,于2020年7月16日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目前已完成建设,处于验收阶段。
为了延伸该公司的产业链,决定建设该项目,该公司项目于2020年3月25日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1099-26-03-027110进行项目立项。
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六路121号(抚州市高新区化工集中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主要有丙烯酰胺、DAC(DMC)、液碱(32%)、氨水(10%)、丙烯酸(60%)、引发剂(过硫酸钠、过硫酸铵、过硫酸氢钠、亚硫酸氢钠)、助剂、分散剂(白油)、2-甲基-2-丙烯酰胺基丙基磺酸(AMPS)、甲基丙烯酰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MAPTAC)、纯碱(碳酸钠)、表面活性剂、丙烯腈、活性酶、天然气(锅炉的燃料)等。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104水合车间(甲类)生产单元、105发酵精制车间(丙类)生产单元、106晶体车间(丙类)、103页岩气助剂车间生产单元和203B储罐区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3A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丙烯腈、丙烯酸、天然气(锅炉的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丙烯酰胺、液碱(32%)、氨水(10%)、丙烯酸(60%)、过硫酸铵、过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丙烯腈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
由于该公司的产品丙烯酰胺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该公司在该项目验收后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年产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3万吨丙烯酰胺单体扩建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并对类似项目进行了类比调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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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占伟、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黄香港、谢寒梅、王冠、占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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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7;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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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粉剂、1.5万吨清洁型页岩气助剂乳液、3万吨丙烯酰胺单体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1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单位: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医药化工甲级)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对江西富诚生态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属于化工建设项目。
2、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还存在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3、预先危险分析:生产单元物质特性及生产特点决定其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特性,通过预先危险性评价,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保证其达到可接受风险。
4、通过定量计算结果:
(1)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3×10-7)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61m。
(2)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3×10-6)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67m。
(3)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1×10-5)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32m。
5、该项目未出现多米诺影响区域。
6、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7、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8、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10、该项目丙烯腈属于高毒物品。
11、该项目丙烯腈、丙烯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12、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13、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14、该项目104水合车间(甲类)生产单元、105发酵精制车间(丙类)生产单元、106晶体车间(丙类)、103页岩气助剂车间生产单元和203B储罐区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03A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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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