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500吨有机磷阻燃剂及中间体项目
发布时间:2021-02-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5500吨有机磷阻燃剂及中间体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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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0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占地38亩。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法人代表:涂浪。经营范围: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1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证经营)
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目前在役装置为年产10000吨三氯化磷和6000吨三氯氧磷生产装置,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赣)WH安许证字[2005]0106号,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1日。
为了公司的发展,决定建设该项目,该公司项目于2020年9月14日在上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360923-26-03-038436进行项目立项。
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工业园黄金堆(化工园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涉及的物料主要有丙烯酸、纯苯、邻苯基苯酚、氯化钾、氯化锌、三氯化磷、三氯化铝、三乙胺盐酸盐、氯化氢(即产即吸收)、苯基二氯化磷络合物、二苯基氯化磷、2-羧乙基苯基次磷酸(CEPPA)、9,10-二氢-9-氧杂-10-磷杂菲-10-氧化物(DOPO)、天然气(锅炉燃料)等。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涉及的102生产车间生产单元、207苯罐区储存单元和202甲类仓库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丙烯酸、苯、三氯化磷、氯苯、天然气(锅炉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涉及的丙烯酸、纯苯、邻苯基苯酚、氯化锌、三氯化磷、三氯化铝、盐酸(30%)、氯苯、氯化氢(即产即吸收)、天然气(锅炉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评价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受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新建年产5500吨有机磷阻燃剂及中间体项目的安全条件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改)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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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黄香港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占伟、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黄香港、谢寒梅、王冠、占伟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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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0.7;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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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建年产5500吨有机磷阻燃剂及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投资:总投资8214.96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9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涂浪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设计单位: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化工工程专业甲级)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通过对上高金安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该项目属于化工建设项目。
2、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因素,还存在中毒、窒息、腐蚀、灼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噪声、高温热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3、预先危险分析:生产单元物质特性及生产特点决定其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特性,通过预先危险性评价,危险等级为Ⅲ,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保证其达到可接受风险。
4、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执行GB51283-2020标准,甲类生产设施防火间距50m(距离居住区、村镇及重要公共建筑),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5、该项目未出现多米诺影响区域。
6、该项目三氯化磷属于监控化学品。
7、该项目盐酸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8、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9、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10、该项目苯属于高毒物品。
11、该项目丙烯酸、苯、三氯化磷属于重点监管的化学品。
12、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13、该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14、该项目涉及的102生产车间生产单元、207苯罐区储存单元和202甲类仓库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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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