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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还原炉烟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1-02-2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还原炉烟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127日注册成立,企业厂址位于江西省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内,是由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投资控股,浙江云雾山矿业有限公司、江西耐火材料厂等九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公司有铅冶炼厂和铅锌矿山各一座,法人代表吴九林,注册资金35579.5956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铅、铅材、铅应用产品和电金、电银、精铋、铜、锌及其他有色金属综合回收产品 的生产、销售、技术转让;硫酸、液氧生产;实验室检测及技术服务。

本项目为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还原炉烟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烟气(含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存在于烟气中,浓度极稀,本报告不列入单质物质分析和评价)、液碱(氢氧化钠)、有机胺溶液、阴离子树脂、制冷剂(R-22型氟利昂)及二氧化硫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进行辨识,拟建项目氢氧化钠和二氧化硫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它原辅材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戴磷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戴磷

报告审核人:

王冠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黄伯扬、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黄伯扬、王冠

技术专家:

朱世斌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戴磷、朱世斌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9勘察现场、搜集资料

评价报告:

7.1项目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通过对江西金德铅业股份有限公司还原炉烟气脱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和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其结果为:

1、该项目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及淹溺等危险因素和噪声、粉尘高温等有害因素。

2、重大危险情况分析

1)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要求。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该项目涉及的二氧化硫及氢氧化钠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剧毒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致爆化学品、监控化学品,该项目二氧化硫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3、根据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可知:

1)脱硫装置单元:

脱硫装置单元存在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灼烫腐蚀及触电等潜在事故因素。事故的危险程度分级: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危险及灼烫腐蚀等级均为II级(临界的)。

2)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

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触电,危险程度为II级(临界的)。

3)给排水子及厂内运输等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中毒窒息、淹溺、机械伤害及车辆伤害等,其危险程度均为II级(临界的)。

7.2项目各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位于规划的工业园区,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

2、该项目平面布置基本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总平面布置总体防火间距,厂区各建(构)筑物的布置按各装置、工艺要求,进行功能分区,满足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工艺,技术成熟,无淘汰设备,对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版)》(国家发改委29号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该项目于202057号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备案,该项目备案的通知见附件。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规划。

4、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初步设计提及的前提下采取第6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

5、该项目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中毒窒息。

6、该项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主要应包括周边环境和总平面布置的厂房与外界的距离;厂房结构、原料的储存、设备布置,工艺、设施中的材质防腐蚀控制措施;设备的选型、安装,防雷、防静电及安全管理机构、设备、物料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等,应在设计和施工、试生产时认真落实。

7.3评价结论

该公司建设设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77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预评价,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潜在的危险在采取初步设计提及的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再采用该预评价提出的相应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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