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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九江分公司罐区隐患治理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20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中石化九江分公司

项目名称:

罐区隐患治理项目

简介: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周红波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周红波、王海波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周红波

注册安全工程师:

周红波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周红波、王海波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19.3.10;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

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名称:中石化九江分公司罐区隐患治理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治理改造内容:针对罐区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中石化九江分公司油品储存罐区除中转站成品柴油罐区、石脑油罐区、混合二甲苯罐区及新区罐区为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期间新建储罐外,其余储罐区大多运行时间已超15年,甚至部分储罐建设于1978年(建厂时间),至今运行将近40年。罐区配套的工艺、仪表、电气、消防等安全设施比较落后,不满足现行标准、规范及行政规章的要求。

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六罐区为苯罐区建设时间较长,罐体腐蚀严重。六罐区经历了二次较大的技术改造,2013年涉苯装置及储罐隐患治理项目中储罐增加氮封设施;2016年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轻质油罐油气回收设施项目中储罐增设油气回收设施。由于六罐区实施增设油气回收设施项目中,储罐出现不同程度的凹陷现象,现已暂缓实施油气回收设施。苯属于高度危害毒性液体(毒性程度为Ⅱ级),若泄露,对周边安全及环境保护易造成较大影响。中石化九江分公司苯罐区建设时间较长,配套的仪表、电气及其它的安全设施比较落后,且储罐运行时间较长,已有39年。目前,各罐罐顶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凹陷,储罐底板已多处出现腐蚀穿孔现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安全评价结论:

1)各单元评价结果

1、该项目属于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不新增用地,罐区安全隐患治理拟在现有罐区区域内进行,不改变现有区域布置。。

2、该项目六号罐增容改造总平面布置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该项目工艺技术可靠,无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设备选型与工艺、介质相适应。

4、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第8章安全对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2)结论

1、该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和进行安全条件审批,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施工前应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和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向相应安全审批单位申请进行审查。

 

提交时间: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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