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株潭旺银岭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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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株潭旺银岭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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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万载县株潭旺银岭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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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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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株潭旺银岭采石场于2014年12月12日注册成立,且于2018年01月18日由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韩恋,类型:个人经营。企业注册地在万载县株潭镇,行政区划地属万载县株潭镇后槎村管辖,有矿山公路与株潭镇~楠木乡的乡村公路相接,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企业于2014年4月委托宜春市地质队编制了《万载县株潭镇旺银岭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地质报告》,2014年5月委托江西省宜春市小型矿山设计院编制了《万载县株潭镇旺银岭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4年4月23日由万载县地质矿产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编号:C36092220107120077277。地址:万载县株潭镇。开采矿种:建筑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 5万m3/a。矿区面积:0.1108km2,开采深度:由314.6m至235m标高。
该采石场属露天开采的矿山,生产多年,目前没有按照2014年5月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万载县株潭旺银岭采石场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要求的台阶高度开采,且难以整改,需进行改建设计,重新进行“三同时”建设。本项目属改建项目,主要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开采方式。
2020年8月10日,受万载县株潭旺银岭采石场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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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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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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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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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财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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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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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黄伯扬、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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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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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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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财荣、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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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8月10日现场查看收集资料,9月完成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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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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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① 矿山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的申报对象,即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② 通过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滑坡、泥石流、火灾、触电、放炮、火药爆炸、容器爆炸等10类,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与振动等3类;其中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放炮、火药爆炸、坍塌、滑坡、泥石流、高处坠落、触电等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重视;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需加以注意。但是,今后设计确定不需要进行爆破作业,则不存在放炮、火药爆炸危险因素。③ 万载县株潭旺银岭采石场的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适宜矿山建设。
预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在下步设计、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重视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下步工作建议、各单元安全对策措施以及矿山开采过程的安全预防措施,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规定,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结论:万载县株潭旺银岭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改建项目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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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