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与玉山县樟村加油站签订的安全评价协议,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
根据委托本评价范围为改建项目的建(构)筑物、经营、储存装置及其平面布置以及对项目的外部环境的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对企业未来安全管理的要求建议。
改建项目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油罐区(改建):汽油30m3SF双层储罐1个(分隔为92#汽油15m3SF双层储罐和95#汽油15m3SF双层储罐),0#柴油30m3SF双层储罐1个,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安全及安全管理方面。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加油站投入经营后仍将面对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三、评价结论:
1、本改建项目为三级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本改建项目涉及的汽油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汽油为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本建设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3、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储罐区卸油、储油;加油区加油)存在火灾、爆炸、触电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危险度分析显示储罐区在低度危险范围。
4、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项目的安全经营运行首先应重点加强对油品储罐区、加油区的汽、柴油危险物质的严格控制,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加强输送易然液体管线的安全管理;其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其贯彻落实;要认真抓好加油站操作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人员具有与改建项目所需知识水平相适应的技术素质和安全素质,保证加油站安全作业。
5、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评价结论:
1、玉山县樟村加油站改建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很多成功运行的先例,项目风险小;
2、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项目选址符合要求,架空通信线埋地敷设,外部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本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等有害因素,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有严禁烟火、禁打手机、熄火加油、车辆限速及引导等。项目建成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够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拟建的玉山县樟村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改建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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