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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1-01-0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

项目名称:

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简介:

 

本报告为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该加油站非自助加油站。

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投资改建,站内改建前设3个埋地卧式单层储罐,其中20m30#柴油单层储罐1个,10m392#汽油单层储罐1个,7m395#汽油单层储罐1个。油罐总容量为37m3,折算总容量为27m3,站内改建后设2个埋地卧式SF双层储罐(内钢外玻璃纤维),其中30m30#柴油SF双层储罐1个,30m3汽油SF双层储罐1个(分隔为15m392#汽油SF双层储罐1个和15m395#汽油SF双层储罐1个)。油罐总容量为60m3,折算总容量为45m3,在三级加油站范围内。因此,加油站建成后的储存经营项目是0#柴油和92#95#汽油的储存与车辆加油。

汽油为危险化学品,汽油火险分级为甲B类,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易燃烧爆炸;柴油火险分级为丙类,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6号令,第77号令修改)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第79号修正)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因该加油站为双层罐改建项目,应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以确保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保证本项目完成后在安全设施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的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其安全预评价工作,于202092日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并与已经建成的加油站项目进行类比,对该项目的危险及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运用现代安全理论和分析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评价课题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在分析各单元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对拟建项目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编制完成本评价报告书。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曾华玉

技术负责人:

夏长喜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海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曾华玉

报告审核人:

戴磷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黄伯扬、黎余平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曾华玉黎余平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0.9.2

主要任务: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根据与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签订的安全评价协议,确定本评价的范围为:

根据委托本评价范围为改建项目的建(构)筑物、储存装置及其平面布置以及对项目的外部环境的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对加油站未来安全管理的要求建议。

改建项目评价范围主要包括:油罐区(改建):30m30#柴油SF双层储罐1个,30m3汽油SF双层储罐1个(分隔为15m392#汽油SF双层储罐1个和15m395#汽油SF双层储罐1个),加油岛及罩棚改建、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的安全及安全管理方面。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该加油站投入经营后仍将面对多种危险因素,如火灾、爆炸,电气伤害、车辆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而项目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对此加油站全体员工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防护意识。

三、评结论:

通过对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本项目为三级站,成品油储罐区和加油区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本项目涉及的汽油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汽油为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未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本项目未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3、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明主要生产装置(储罐区卸油、储油;加油区加油)存在火灾、爆炸、触电的危险等级为级,其余危险等级均为级或以下。危险度评价表明储罐区在低度危险范围。

4、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的作业条件相对比较安全。项目的安全经营运行首先应重点加强对油品储罐区、加油区的汽、柴油危险物质的严格控制,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加强输送易然液体管线的安全管理;其次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其贯彻落实;要认真抓好加油站操作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人员具有与改建项目所需知识水平相适应的技术素质和安全素质,保证加油站安全作业。

5、加油站选址能够符合当地规划,外部环境总体相对安全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本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设备,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

1、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采用的设备、设施成熟,且同类加油站在国内有很多成功运行的先例,项目风险小;

2、本项目的建成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对活跃当地经济、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均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本项目具有清洁经营、环境保护性好的特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本项目选址符合要求,外部环境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综合发挥作用。本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等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噪声等有害因素,应重点关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车辆伤害,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有严禁烟火、禁打手机、熄火加油、车辆限速及引导等。本项目建成后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够得到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拟建的玉山县紫湖镇张岭加油站双层罐改建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有关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四、现场工作照片:

 

提交时间: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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