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7105油库码头钢引桥收油管道放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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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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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7105油库码头钢引桥收油管道放空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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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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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7105油库码头钢引桥收油管道放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瑞昌7105油库码头顶水作业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中石化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取得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赣九江)港经字第(0307)号,经营区域:九江港瑞昌港区7105油库码头,有效期至2022年7月29日。
瑞昌7105油库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瑞昌市码头镇狮子山东侧。主要经营的油品为92#、95#汽油,0#车用、0#普通柴油。油库油品以码头来油进库,以公路发油方式出库为主。码头设施位于油库的北侧。
由于油库濒临长江,地处长江经济带,因长江环保问题,码头收油管线原有顶水作业因产生过多的油污水而不被政府所认可,为了提升油库码头收油管线的环保操作,急需研究更为环保和安全的操作代替现有顶水作业。为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更好的环保性,中石化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拟对现有顶水作业进行改造,本项目拟采用在趸船新建放空罐存储装卸油品后管道存油,利用放空泵对活动引桥工艺管道进行扫线,实现每次卸船后活动引桥上工艺管道处于空管状态。本次改造分水域、陆域两个部分,其中水域部分:为趸船上的改造,改造内容为在趸船上新建2座10m³地上卧式放空罐(汽油、柴油各1个)、2台放空泵,以及相应管道设施;陆域部分:在码头上新建围堰,原闸阀间拆除后原位置重建,以及相应管道设施。
项目于2019年7月18日取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发布的《关于同意瑞昌7105油库顶水作业工艺流程改造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19】543号),于2020年3月4号取得瑞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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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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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夏长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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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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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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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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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王冠、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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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冠、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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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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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黎余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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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完成时间:2020.3.15;
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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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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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改造
改造内容:(1)水域部分:即趸船上的改造,改造内容为在趸船上新建2座10m³地上卧式放空罐(汽油、柴油各1个)、2台放空泵,以及相应管道设施等。(2)陆域部分:在码头上新建围堰,原闸阀间拆除后原位置重建,活动引桥增加两根DN50气相平衡管道,用于将活动引桥上DN200管道内气相的排出与补充,以及其他管道设施等。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址:瑞昌市码头镇
法定代表:舒国民
项目预算总投资:264.09万元人民币
设计单位:(1)水域部分:九江长江船舶工程设计所
(CB丙级一般船舶设计)
(2)陆域部分: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改造后,码头规模及装卸货种保持不变,仍为甲类油品一级码头。
评价结论:
一、建设项目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1、项目概况
改造项目码头现有趸船长 75 m、宽 13.2 m,趸船总吨位 1294吨,净吨位 388 吨,可长年停靠 5000 吨级油轮或油驳,为甲类油品一级码头。引桥长度为30m、宽度为 3.5m。使用岸线长165m。
本改造项目建设情况如下:为了提升油库码头收油管线的安全及环保操作,在趸船上设置放空罐和放空泵,在原船基础上增加两套扫舱管系代替原船的顶水作业系统。
2、项目的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触电、中毒与窒息、坍塌、高处坠落、淹溺、毒物、噪声、高低温。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接地、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等方面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二、主要评价结果综述
1)本项目涉及的汽油、柴油均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2)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运用预先危险性评价进行分析,其结果表明本项目火灾、爆炸为危险程度较高,属于危险的,其他风险等级为I~II级,属于安全的或临界的。因此企业改造过程中必须加强火灾、爆炸的防范与控制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成品油管道设施进行施工、安装,并加强现有设施的完善,如对趸船不防爆电气、线路的整改、规范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施的安装等。
3)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作业危险条件为“一般危险”或“稍有危险”范围,在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的前提下,企业生产中的风险有望在可控制范围内进行。
4)采用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评价,本项目不涉及陆域范围物料储存内容,主要考虑其装卸过程,汽油、柴油均采用管道运输,装卸过程采用金属软管进行密闭装卸,其火灾爆炸指数分别为54.4和28.9,是安全级的。
5)现代工业企业在生产运行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未来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或最大概率事件因素,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培养企业全体员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是企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关键的环节。
6)本建设项目采用成熟的工艺技术,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制造、安装、检测检验的情况下,在安全设施功能保持较好的条件下,其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
三、评价结论
1、项目码头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7月29日。项目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采用的工艺成熟,技术较为先进;
3、方案设计在分析工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原则要求,对消除或减少工程的生产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适用性。
4、在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完好工作,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陆域和水域的作业安全,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项目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瑞昌石油分公司7105油库码头钢引桥收油管道放空改造项目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法规及技术标准建设、安装、安全检测检验的前提下,严格设计和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控制的程度,项目建成后能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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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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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