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罗生才石料经营有限公司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
发布时间:2019-08-05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宁化县罗生才石料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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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化县罗生才石料经营有限公司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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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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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罗生才石料经营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取得该采矿权,并于2019年5月24日取得《采矿许可证》,编号:C3504242019057130147994,有效期自2019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拟采用自上而下露天分台阶式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布置+433m、+418m、+403m、+388m、+373m、+358m、+343m等七个台阶,工作台阶高度为15m,工作平台宽度不小于30m;采矿工艺为:剥离-穿孔-爆破-铲装-运输-排卸。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采规模为26万m3/a。
矿区位于宁化县城关南东120°方向,直距约11.5km 处,行政区隶属宁化县城南乡肖家村管辖。矿区南东部已有简易公路通往国道G356线连接,距离约1.2km,矿区与国道G356连接线处距离宁化城关约13.5km,清流城关约10.0km,交通方便。
矿区外东北约165m处有宁化至清流的高压线通过(高压线自矿区外西北向至东南向,标高约自+430m至+360m),本次已将高压线200m范围内划为禁采区,以保证高压线输电安全,禁采区面积约1897m2;西南侧约400m处有G356国道通过;东南侧约370m处有乡村公路通过,东南侧约195m处有一简易房子(标高约+329m,占地面积约为80m2),该房屋为当地居民的果树管理房(该果树林属当地居民个人所有,未聘请员工进行管理),无人居住,主要放置工具等,仅1~2人进行果树修剪、施肥等作业时在此休息。矿山爆破警戒线内仅有东南侧195m外的果树管理房,除此之外无需要保护的其它居民房、名胜古迹、高压线等建构筑物。
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为新建矿山,未进行过任何开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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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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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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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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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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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伍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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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昌魁、邓晖、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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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邓晖、谢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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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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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晖、胡永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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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19.7.3~2019.8.5
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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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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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通过对宁化县罗生才石料经营有限公司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新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宁化县罗生才石料经营有限公司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新建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宁化县罗生才石料经营有限公司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新建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滑坡)、火灾、淹溺、触电、放炮、火药爆炸危险等10类;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与振动等3类;自然危险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共有12类危险、有害因素,属存在较少危险、有害因素的矿山。其危险等级为Ⅱ~Ⅲ。其中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放炮、淹溺、火药爆炸、坍塌(采场)、高处坠落等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需要做好防范措施,并到位。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需加以注意。
1)《方案》中对总平面布置描述相对简单,在下一步《开采设计》中应进一步说明空压机房、避炮硐、配电房等设施的位置。
2)矿区外东南约195m处有一简易房子(标高约+329m,占地面积约为80m2),位于矿山爆破警戒线内,该房屋为当地居民的果树管理房(该果树林属当地居民个人所有,未聘请员工进行管理),无人居住,主要放置工具等,仅1~2人进行果树修剪、施肥等作业时在此休息。矿山业主应与果园所有者签订矿山开采期间房屋租赁协议,果园房屋所有者应在爆破警戒线外安全地带另建果树管理房,以确保矿山开采安全;同时,在矿山开采期间,如因矿山爆破造成损坏房屋,由矿山负责维修并承担损失造成的费用。
3)矿区3号拐点东北侧约165m处有宁化至清流的高压线通过,本次将高压线200m范围内划为禁采区,以保证高压线输电安全。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要求矿山在禁采区各拐点浇筑水泥桩,并采用栅栏、篱笆等不易损坏的材料将禁采区各拐点处进行封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以确保矿山在设计范围内开采。同时,开采禁采区附近时矿山应严格控制爆破自由面方向,最小抵抗线方向严禁朝向高压线。
4)《方案》中推荐矿山第一剥离标高为+445.9m~+388m,第一开采台阶标高:+418m。根据地质资料,矿区浮土层厚度在0.35~3.90m之间,平均厚度为2.00m,矿体赋存标高+343m~+444m,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重新设计剥离台阶标高以及第一开采台阶标高,并以此设计矿山运输公路。
5)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根据生产能力验算对运输车辆进行选型,并根据生产规模要求确定运输车辆数量。
6)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对铲装设备重新进行选型,并验算生产能力。
7)下一步设计阶段还应明确要求在矿山采场内、排土场、公路转弯处、岔路口、乡道等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限速标志,确保运输作业安全及乡道行人、行车安全。
8)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提出新建矿山公路等级并明确运输车辆车速,保证运输安全。
9)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说明KQD100型潜孔钻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若不具备稳压装置及捕尘装置,应重新进行潜孔钻机的选型,同时应对潜孔钻机进行生产能力验算。
10)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对矿山爆破方式及穿孔作业参数进行详细设计,对爆破参数、单段最大爆破炸药量、一次爆破炸药用量等进行说明。
11)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根据穿孔作业除尘用水、道路降尘喷洒用水、消防用水及日用水等用水量对高位水池容量进行设计。
12)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对矿山粉尘防治措施进行说明,采矿剥离应采用湿式凿岩;爆破、装卸点应采用喷水降尘;矿区道路、破碎机台应采用洒水,减少扬尘。
13)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根据所选的穿孔设备对空压机进行选型,空压机选型应考虑管网漏风系数、备用系数、时间利用系数等参数计算矿山最大用气量。
14)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对矿山二次破碎用液压挖掘机进行选型,矿山严禁利用手持式风动凿岩机进行二次破碎作业。
15)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对电缆规格进行选型设计。
16)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确定矿山用电负荷等级,并计算用电量,进而对变压器进行设计选型。
17)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确定矿山供电系统方式、接地方式及变压器接地系统类型。
18)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提出电气安全保护措施。
19)下一步设计阶段须对工业场地北侧外围截水沟断面、形式进行设计。
20)在下一步设计阶段应重新对排土场进行选址,并核算排土场总容量。
21)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对排土场下方拦渣坝尺寸做出设计说明,明确拦截坝堆筑形式(干砌或浆砌)。
22)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对排土场上部截水沟尺寸、形式进行设计。
23)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明确排土场下部排水孔布设位置、分布以及排水孔孔径进行设计。
24)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明确排土场参数(总堆置高度、总边坡角等)。
25)在下一步设计阶段须明确排土场的排土工艺。
26)矿山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开采设计》,并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批合格后,严格按《开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建设,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7)矿山应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8)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对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保障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对矿山安全设施、主要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及功能逐步完善,最大限度地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各级人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9)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作业规程,并分发给相应班组及作业人员,张贴、悬挂到相应的作业场地,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认真落实各级检查制度与日常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等,应责成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
30)应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对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4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进工人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矿、采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1)针对已经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和完善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当发生伤亡或其它重大事故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指挥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伤亡事故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32)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专门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33)应加强有关资料和图纸的管理及归挡,矿山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等记录;
34)所有安全、通风、防尘、防排水等设备和设施,不得毁坏或挪作它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任意拆除;
35)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
36)必须按规定向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检查,保证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
37)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每年应对职工进行自救互救训练;
38)矿山投入生产时应制定安全投入、使用计划,按照每吨1元标准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39)矿山应按照《安全生产法》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0)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具备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
41) 矿山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等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该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采取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其危险程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在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中:坍塌、物体打击、爆破伤害、火药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控制难度相对较大,在施工中应重点防范,其他危险、有害因素相对较容易控制,在施工中须加强防范。
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相关的安全对策措施(包括《方案》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结论:宁化县罗生才石料经营有限公司肖家矿区建筑用砂岩矿新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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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