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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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钰岩石材料加工厂明溪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扩建项目(东矿段)

发布时间:2020-01-2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明溪县钰岩石材料加工厂

项目名称

明溪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扩建项目(东矿段)

安全预评价

简 介

明溪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采矿权人为明溪县钰岩石材料加工厂,经济类型为私营企业。矿山最初在西矿段开采,+440m标高处施工一个硐口,采用斜坡道开拓,由于河流流经矿体之上,巷道掘进中因爆破震动造成沟水下渗,掘进一百米后便出现坍塌,而后便停止施工,目前西矿段现有硐口已封堵,未进行任何采矿作业。而后改在东矿段开采,经过多年开采,+440m标高以上的矿体已回采完毕,+420m中段也接近尾声,因此矿山重新委托中化地质矿山总局福建地质勘查院对东矿段重新进行储量核实工作,经勘查发现东矿段矿体延伸到+380m标高处,经过申请,明溪县自然资源局20201批准扩深到+380m。目前矿山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4212010016120054514,开采标高由+480m+380m,矿区面积0.1805km2,生产规模:5万吨/年,有效期自2020114日至2023114

矿区位于明溪县城33°方向,直距约9km处,行政区划隶属明溪县翰仙镇洋龙坑村管辖。矿区西南有约15km的乡村公路与将乐~明溪公路相连,交通尚属方便。

矿山今后继续采用斜坡道开拓,开采标高为+420m+380m,布置+420m+400m+380m三个中段,中段高度为20m井下通风采用对角抽出式通风系统,主扇设在XJ1井口处;井下排水采用机械集中排水方式,在+380m中段斜坡道端部附近布置一个水仓,选用3台矿用多级离心泵,排水管路布置两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开采规模为年生产5t方解石。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胡永志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香港

评价报告编制人

胡永志

报告审核人

伍建生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李昌魁邓晖谢寒梅

注册安全工程师

邓晖谢寒梅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邓晖胡永志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19.12.15~2020.1.20

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因企业存在商业技术保密,评价过程略

评价结论:

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

通过对明溪县钰岩石材料加工厂明溪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东矿段)扩建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定性、定量分析,结果为:

1)明溪县钰岩石材料加工厂明溪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东矿段)扩建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2)明溪县钰岩石材料加工厂明溪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东矿段)扩建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炸药爆炸,放炮,冒顶、片帮,机械伤害,触电,坍塌,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火灾,透水,起重伤害,容器爆炸,物体打击,中毒窒息、淹溺、粉尘、噪声与振动,自然危险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等危险、有害因素,危害等级为II~IV,属危险、有害因素较多的建设项目;其中炸药爆炸,放炮,冒顶、片帮,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火灾,物体打击,中毒窒息等为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因素,为今后工作中需要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在工作中需注意。

2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矿山开采错动范围内有一条村道通过,矿山应对处于错动范围内的部分村道进行改道,确保行人、行车安全;或在村道周边按65°角进行圈定保安矿柱;同时要求矿山今后应聘请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测量跟踪作业,以确保矿山在设计范围内进行掘进及采矿,进而确保乡道行人、行车安全。

2)要求在现有XPD1两侧、XJ1周边各按65°角进行圈定保安矿柱要求矿山今后应聘请有资质测量单位圈定出保安矿柱的界限界桩,设置“禁止施工”等警示标志牌;同时定期进行测量跟踪作业,以确保矿山在设计范围内进行掘进及采矿,保安矿柱严禁进行回采。

+420m标高以下采用房柱采矿法回采,下部采区与上中段应留设8m厚的安全顶板,保证深部开采安全。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需补充支护安全管理措施。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需补充井下躲避硐室设置位置、结构形式、尺寸等相关方面内容。

开采过程如遇岩石破碎应及时调整采矿工艺,保证合理的暴露空间和回采顺序,有效控制地压。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对井下选用的YT-28型凿岩机、YSP45型凿岩机进行生产能力验算。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对出矿用LG920型装载机进行生产能力验算。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要求井下内燃设备应有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的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GB21GB22的有关规定,并要求井下每台柴油设备应配备有效灭火器及尾气净化装置。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提出运输设备定期保养安全措施。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应对明确矿山主扇应设置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应根据所选汽车长度设置两道风门间距,且应大于5m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应对供电电缆的架设方式进行设计;并确保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不小于300mm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应根据用电场所、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等对电缆进行选型,同时要求井下电缆应采用阻燃矿用电缆,保证井上、井下用电安全。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对明确井下一级用电设备,并将照明所需负荷加入备用电源负荷计算中。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应对采矿工业场地周边及硐口周边排水沟进行详细设计说明。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增加一处地面消防水池,容量应不小于108m³,供地面消防专用。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增加矿山井下探放水方案,并对探水设备进行选型,确保井下防透水措施能够满足要求。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中应明确采用一级排水方式进行井下排水,并对现有+420m中段水仓提出封堵等安全措施。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对储气罐进行选型,使其与空压机供气量相匹配。

3预评价结论

1)明溪县钰岩石材料加工厂明溪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东矿段)总体布置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各系统所拟选用的设备技术上可行,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2矿山在下阶段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采纳本报告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监理,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要求,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控制。

结论:明溪县钰岩石材料加工厂明溪县瀚仙矿场上龙坑方解石矿(东矿段)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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