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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隆磊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1-01-1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赣州隆磊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露天开采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简介:

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以下简称清水塘采石场),经营者为丁庆荣,属于私营独资企业,原采矿证号:C3607212009117130041948,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区面积0.4632km2,允许开采深度350m~150m,生产规模为5.0万m3/a,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山于2020年10月取得了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换发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90万m3/a,矿山建设工程属扩建项目。

2019年2月,清水塘采石场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编制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并提供了《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清水塘矿区建筑石料(凝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9年12月,委托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供了《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清水塘矿区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三合一方案》拟定矿山生产规模为90万m3/a,开采年限为19.58a,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深孔爆破作业,机械装矿,最低开采标高为+150m、台阶高度1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赣安中心)对拟建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赣安中心接受委托后,组建了项目评价组,评价人员自2020年12月12日起多次对拟建项目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收集安全预评价所需的有关资料。

按《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要求,依据委托方提供的《三合一方案》等其它相关资料,评价组对项目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在初步进行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划分了评价单元,选择了评价方法;对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预测其危险度;评价建设项目生产系统、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编制了《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为了保证评价报告质量,报告形成初稿后,组织人员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核,经由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形成了本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清水塘采石场的领导和相关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邓飞

技术负责人:

管自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邓飞、陈浩

报告审核人:

李永辉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邓飞、陈浩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永辉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邓飞、陈浩

时间和主要任务:

20201212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现场勘察

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三合一方案》)涉及的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扩建项目。

评价范围:评价内容仅涉及《三合一方案》拟定的开采工艺、安全设备设施以及矿山安全管理。

依据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水平范围:X=2874153.51-2873668.51Y=38610129.47-38610129.47;高程:+350m+150m)。

本次评价采场范围为矿区设计范围及场内运输道路、排土场等安全设施。

矿山场外运输、破碎和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评价结论

1)建设项目矿体埋藏浅,矿体稳定,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防可控,在现有安全技术条件下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较复杂,矿区1000m可视范围内无省道、国道、高速公路。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大型水库、自然保护区等。

矿区东侧约400m为一趟110kV高压线,位于爆破警戒范围之外,矿山已与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县供电分公司江口供电所十芫营业站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

矿区西北侧281m为一所废弃小学。

矿区西北侧34m220m有数栋民房,根据赣县区江口镇江口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说明和企业提供的房屋买卖协议,企业已将相关村民安置在爆破警戒范围之外的江口村其他村小组,同时企业将西北侧民房及周边山地全部购买。

3)在建设施工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设计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工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较好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结论:赣县江口镇江口村清水塘采石场扩建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提交时间:

20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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