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石尾矿库 尾砂回采工程
发布时间:2020-04-13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石尾矿库
尾砂回采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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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石尾矿库位于江西省大余县浮江乡洪水寨村,距大余县城约20km,距赣州市约100km,有4级硬化乡村公路相通,交通便利。尾矿坝坝址地理坐标:北纬X:25°28′19.38″,东经Y:114°14′6.51″。有矿山道路通往库区,交通较为便利。
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石尾矿库自使用至今,已经堆积了两级子坝,第三级子坝刚开始堆筑,子坝顶高程342.0m,子坝高12.0m,现总坝高40.5m,还未堆积至最终堆积坝高程352.0m,由于选厂已经对尾矿处理进行了改造,选厂尾矿经尾砂分级设备,将粗尾砂分离经皮带至堆存场地暂存后作为建材外售,细粒及尾矿水进入浓密池,细粒经浓密后同样外售,尾矿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后达标外排,因此,青石尾矿库实际上处于不排尾状态,尾砂作为建材外售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为此日荣公司决定对青石尾矿库进行尾砂回采,将回采尾砂作为建材外售,尾砂回采后仅保留初期坝,可降低坝高,降低尾矿库安全风险,外卖尾砂可创造经济价值。因此,2020年3月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对该尾砂回采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2020年3月12日,我中心评价组经对该库进行现场踏看,并收集与评价相关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该库尾砂回采工程可研报告的内容,辨识该库尾砂回采工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确定危险程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评价报告,以作为该库尾砂回采工程“三同时”审查的技术依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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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邓飞 |
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檀廷斌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邓飞 |
报告审核人: |
李永辉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邓飞、陈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永辉 |
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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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邓飞、陈浩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0年3月12日
主要任务:收集资料、现场勘查 |
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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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评价对象:为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石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
评价范围:为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石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后果严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具体主要坝体、排水系统、回采作业及安全管理等。
本评价范围不包括尾矿回采后外运。职业病危害控制预评价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
二、评价结论
依据《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石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通过对自然灾害、地质环境灾害和人文环境对尾矿库安全的影响分析可知,《可研》建设方案合理可行,尾矿库尾砂回采后不会对下游村庄和周围环境安全造成灾害,周围环境对尾矿库安全的影响亦在可控范围之内。
《可研》建设方案确定了尾矿库尾砂回采开采范围、开采顺序、开采方法等建设方案,按照《可研》建设方案与本报告建议进行尾矿库尾砂回采,能满足尾矿库尾砂回采安全运行要求。
综合以上评价结果,建设单位依据《可研》建设方案,结合本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建议,进行大余县日荣钨业有限责任公司青石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建设项目后续设计、施工、生产、管理,则尾矿库尾砂回采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尾砂回采工程安全条件可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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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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