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芦州乡章江村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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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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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芦州乡章江村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安全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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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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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现有营业执照由上高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8日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7697517357),营业场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章江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许可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有效期限为2004年3月18日至2064年2月22日。
2014年9月湖南蓝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整改设计及安全专篇》。原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关于审查同意上高县翰堂镇有源发邦采石场等18家非煤露天矿山的整改方案设计备案的批复》进行了批复(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秘书科 2014年10月20日)。
2018年5月17日,企业取得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05]C037号,单位名称: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林建,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章江村,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范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40万t/a,有效期:2018年5月15日到2021年5月14日。
矿山于2020年10月20日取得上高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609232009037120039446,采矿权人为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为40万t/a,矿区面积0.0995km2,核准开采标高自+187.2m至+87m。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0日。
矿山于2021年1月15日取得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为:赣(宜)AQBKSⅢ202100021,有效期至2024年1月。
矿山定员共31人,其中生产工人25人,矿长1人,安全负责人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专职技术人员2人、后勤人员1人;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管理人员、员工代表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采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评价内容仅涉及矿山安全管理状况以及《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芦州乡章江村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拟定开采工艺、安全设施和设备设施。
平面范围:矿山采矿许可证5个拐点坐标圈定的范围。
表1-1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高程范围:+187.2~+87m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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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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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管自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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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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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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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许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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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黎余平、黄伯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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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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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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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许玉才、王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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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主要任务: |
2021年3月。查看现场,提出相关设计与后续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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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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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结果分析
1、除乙炔气瓶外,建设项目无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其它危险化学品,且乙炔气瓶的数量未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 通过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车辆伤害、爆破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火药爆炸、火灾、机械伤害、触电、其它伤害、粉尘、噪声振动等12类,有害因素主要有粉尘、噪声与振动等3类;其中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爆破、火药爆炸、坍塌、滑坡、高处坠落、触电等为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发生的危险、有害因素,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重视;其它危险、有害因素为一般危险、有害因素,需加以注意。
3、 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合理采纳本报告书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工程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可控。
2)下阶段设计应采取的建议
1、生活办公区以及破碎工业场地等应位于爆破警戒范围内,在爆破时,爆破作业会对办公生活区产的人员和建筑物产生影响,建议下阶段设计将生活办公区的选址在爆破警戒线之外安全地带或者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2、下阶段设计应说明道路的停车视距和会车视距。
3、下阶段设计应说明道路排水设施。
4、下阶段设计应说明最小工作平台宽度。
5、矿山坡脚存在乡道和农田,且均在爆破警戒范围内,为防止发生爆破事故,下阶段设计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6、《可研》未说明矿山应采取措施划定爆破区和非爆破区,建议下阶段设计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7、《可研》未说明劈裂棒进行机械开采的开采工艺参数,建议下阶段设计完善。
8、下阶段设计应说明开采境界内排水设施。
3)评价结论
江西上高县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如能在建设以及生产过程中采纳评价机构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建设,则芦州乡章江村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工程安全设施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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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