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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2-03-07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项目名称:

景德镇供应站扩建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简介:

 

景德镇机场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罗家村,始建于1959年,当时飞行区等级为1B级。19929月,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景德镇市政府耗资2亿元将机场扩建,19969月新机场正式投入营运。扩建后的新机场为4C级民用机场。景德镇机场供油由中国航油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负责保障。景德镇供应站的前身是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油料科,2007116日正式移交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景德镇供应站占地面积为22142.86m2,使用油库和航空加油站合二为一。景德镇供应站现有主要供油设施、设备有:3150m3地上卧式油罐、280m3卧式航煤油罐,110m3埋地底油罐,3辆罐式加油车,其中80m3卧式航煤油罐现已停用,拟进行拆除。本扩建项目主要位于供应站的中部位置,拟新增500m3的立式内浮顶锥底式油罐2座,建设与之配套的装卸油棚、油气回收装置、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撬装柴油发电机组等。本期建设完成后总库容为1610m3,为四级石油库。

该供应站现有人员8人,6人取得油料加油员证(其中2人持有中级证),3人取得油料计量员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1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已取得相应证件。该供应站制定了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防火防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已在景德镇市应急保障中心备案。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海波、王波

报告审核人:

周红波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海波、王波、黎余平占伟、王冠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王波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1.07.20-2022.03.07;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

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站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该供应站现状含两个地上卧式罐组,包括3150m³卧式储罐、280m³卧式油罐(已停用,拟拆除)、110m3埋地底油罐总库容为610m3,属于五级石油库。本期拟在现状油泵房西侧的空地内新建2500m³的立式内浮顶锥底航空煤油储罐,拟在原有油车库的北侧空地内新建1座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拟在原有油车库东侧新建装卸油棚1座和油气回收装置1套,拟在门卫东侧建设一座撬装柴油发电机组。建设完成后总库容为1610m³,为四级石油库。本次扩建在该供应站围墙内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名称

设备设施

备注

主体工程

航煤罐组三

拟设2500m3立式内浮顶锥底航空煤油储罐

新建

装卸油棚

拟新建装卸油泵等装卸油设备

新建

油气回收装置

拟设油气回收装置

新建

公用辅助工程

供配电

依托现有供电设施,拟新增一台80KW的撬装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新建

给水

依托站区现有给水系统

依托现有

排水

拟新建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

新建

生活污水、含油污水、雨水排水系统依托现有排水系统

依托现有

消防

拟新建航煤罐组三灭火系统,

新建

道路

拟新建航煤罐组三、装卸油棚、油气回收装置等区域道路,其余道路依托原有

依托现有

办公

生产值班用房

依托原有生产值班用房

依托现有

项目涉及主要建构筑物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项名称

火灾类别

耐火等级

结构形式

占地面积(m2)

层数

备注

1. 

生产值班用房

民建

-

砖混

377.94

2

利旧

2. 

门卫

民建

-

砖混

77.33

1

利旧

3. 

油车库

二级

砖混

320.76

1

利旧

4. 

装卸油棚

二级

钢结构

130

1

新建

5. 

油气回收装置

-

-

22

-

新建

6. 

航煤罐组三

-

731.85

-

新建

7. 

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

-

-

100

-

新建,300m3

8. 

隔油池

-

-

6

-

利旧

9. 

撬装柴油发电机组

-

-

-

3

-

新建

 

 

评价结果

1.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航空煤油、柴油。

2)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年版),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等,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本项目中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根据《高毒物品目录》,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本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3)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6)通过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分析各子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航煤罐组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危险程度为Ⅲ级;装卸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和车辆伤害危险程度为Ⅲ级,机械伤害、触电危险程度为Ⅱ级;电气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事故危险程度为Ⅲ级,触电、电气误操作、继电保护动作异常、无功电容器爆炸危险程度为Ⅱ级;仪表自动控制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火灾、爆炸危险程度为Ⅲ级,系统错误、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运行不正常危险程度为Ⅱ级;事故污水处理子单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淹溺、高处坠落危险程度为Ⅱ级;Ⅲ级是危险的,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要立即采取防范对策措施;Ⅱ级处于事故的边缘状态,暂时还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系统损坏降低系统性能,但应予排除或采取控制措施。

7)通过危险度分析:本项目航煤罐组三的得分为17分,等级为Ⅰ级,属高度危险。项目拟设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切断系统,采用密封操作、液位报警、可燃气体泄漏检测等措施,危险有害程度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罐区的安全管理

8)通过多米诺效应分析,本项目航煤罐组三内航空煤油储罐发生事故无多米诺半径。

9)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的规定,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一般危险因素为: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坍塌等。根据《职业卫生名词术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1部分 第2部分》,本项目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为:毒物;一般有害因素为: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

10)本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为航煤储罐70m范围,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2.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航空煤油和柴油,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通过预先危险分析可知本项目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本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有:毒物。

3)通过危险度分析,本项目航煤罐组三的得分为17分,等级为Ⅰ级,属高度危险。

3.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本扩建项目拟建设于景德镇市浮梁县洪源镇罗家村景德镇供应站内。

2本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3本项目所在地有较好的运输条件,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油品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5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本项目正常情况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

7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针对极端的自然有害因素,项目初步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4.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本项目采用行业内普遍使用的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便于操作维修,安全可靠。

2本项目拟采用PLC控制系统,控制系统拟设在生产值班用房控制室内,对航煤罐组三各油罐温度、压力、液位、体积和质量进行显示,对油罐高低液位进行报警联锁。处于爆炸危险区内的仪表拟选用有相应等级的防爆产品。

3.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较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评价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受控程度分析

通过对本项目生产过程情况分析,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危险有害因素,但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预防手段的基础上,项目的危险、有害程度可降低,可使安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建设项目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1依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扩建项目装置及物料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了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的批复(航油有限华东发2021103

3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已取得土地证,土地证编号为浮国用(2006)第507号,土地证见附件。

4本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相应的防护目标

5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6项目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对周边自然环境污染较小,与周边居民生活的相互影响

7项目《可研》中尚需要完善和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已在本报告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建设和设计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尽快完善。

8建议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学习和演练;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自动控制系统、检测仪器、仪表、联锁装置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综上所述,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扩建项目在以后的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生产运行中,如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本项目可研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纳本报告书中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景德镇供应站扩建项目建成后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

提交时间:

2022.03.07

现场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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