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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2-07-25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

: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13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驰,企业注册资本49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乐平工业园区江维大道东侧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该公司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属于其全资子公司。

20213月,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为了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企业得以高产值、高附加值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决定成立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西乐平市工业园江维大道东侧投资15000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本项目202138日(最近一次修改为2022426)在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登记,项目统一代码为2103-360281-04-01-474609,所属行业为电子(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2021年第49号令修改),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项“信息产业”第22条“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用材料”,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拟定员215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200人,管理人员15人。本项目企业总占地面积166789.7 m2(折合250.2亩),总建筑面积45626.56m2

本拟建项目主要生产高端电子材料专用树脂,产品产能共计15.2万吨/年,共设置12条生产线,产品主要有:1、特种电子专用酚醛环氧树脂63000/年;其中: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BNE)、邻甲酚醛环氧树脂(CNE)计25000吨;苯酚酚醛环氧树脂(PNE)、低粘度双酚F环氧树脂(BFE)、双酚A液体环氧树脂计28000吨;四酚基乙基环氧树脂(TNE)、高耐热型三酚基环氧树脂、低介电损耗型联苯苯酚环氧树脂、双环戊二烯型环氧树脂(DCPD)计10000吨;2、特种酚醛树脂中间体35000/年;其中含:酚醛、双酚A型酚醛、邻甲基酚醛、双酚F、四酚基乙烷、三酚基甲烷、联苯基苯酚、双环戊二烯苯酚(DCPD);3MDI改性环氧树脂,含磷改性环氧树脂,计40000/年;4、苯并噁嗪树脂3000/年;5、双马和多马酰亚胺树脂2000/年;6、聚苯醚树脂1000/年;7、含磷酚醛树脂3000/年;8、高溴环氧树脂5000/年;9、配套副产盐及副产甘油等。除生产线外,另建有办公楼食堂、研发技术楼、总控楼,原物料/产品仓储、包装设施,三废处理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其中配套锅炉设施有:一台20蒸吨/小时的生物质蒸汽锅炉;一台180万大卡的天然气导热油炉;一台25蒸吨/小时的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本次评价为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的主体装置及公用辅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甲类装置一、甲类装置二、造粒包装一、多效蒸发装置甲乙类组一//丙类罐组、酸碱罐甲类库、丙类库、丁类库、汽车栈台、配电、锅炉、空压冷冻及循环消防水等公用工程。

本项目生产工艺技术为自有技术,来自于其母公司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产品目前在国内均有成功工业生产的经验,如山东圣泉、江苏长春、上海南亚、珠海宏昌等。生产工艺属于成熟工艺,产品质量稳定、工艺先进成熟、安全可靠,且氧化危险工艺已经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风险在可控范围

该项目涉及主要原料有双酚ABPA)、多聚甲醛、有机弱酸类催化剂(草酸)、甲基异丁基酮(MIBK)、醇类助剂、48%氢氧化钠、环氧氯丙烷、聚乙二醇、磷酸、硅藻土、丙酮、邻甲酚、苯酚、异丙醇、甲苯、乙二醛、磺酸类催化剂、对羟基苯甲醛、联苯二甲醚、双环戊二烯(DCPD)、醚类催化剂、苯胺、丁酮、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含磷阻燃剂、二苯二胺、顺丁烯二酸酐(顺酐、马来酸酐)、有机胺催化剂、碳酸钠、甲醇、氯化钠、多苯多胺、三氯乙烷、四甲基双酚A、二甲酚、双氧水、无机铜盐催化剂、氨基吡啶催化剂、醋酸、甲基丙烯酸酐、正丁醇、乙二醇甲醚、四溴双酚A、双酚A液体环氧树脂、盐酸、天然气(导热油炉、备用锅炉使用)、氮气等;产品有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BNE、邻甲酚醛环氧树脂CNE、酚醛环氧树脂PNE、双酚F环氧树脂BFE、双酚A液体环氧树脂、四酚基乙烷环氧树脂TNE、三酚基甲烷环氧树脂、联苯苯酚环氧树脂、双环戊二烯环氧树脂、苯并噁嗪树脂、MDI改性环氧树脂、含磷改性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双马酰亚胺树脂、多马酰亚胺树脂、聚苯醚树脂、高溴环氧树脂,中间产品有双酚A型酚醛(BN)、邻甲酚醛树脂(CN)、酚醛树脂(PN)、双酚F、四酚基乙烷(TPN)、三酚基甲烷、联苯苯酚酚醛、DCPD苯酚酚醛等,副产品有工业盐、35%甘油,回收溶剂有甲基异丁基酮MIBK、甲苯、甲醇、三氯乙烷等。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原料有多聚甲醛、甲基异丁基酮、48%氢氧化钠、环氧氯丙烷、磷酸、丙酮、邻甲酚、苯酚、异丙醇、甲苯、双环戊二烯、苯胺、丁酮、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顺丁烯二酸酐(顺酐、马来酸酐)、甲醇、三氯乙烷、二甲酚、双氧水、醋酸、正丁醇、乙二醇甲醚、盐酸、天然气、氮气等共计25种(此外根据企业提供的保密信息显示,醇类助剂、含硼卤化物与醚类络合物、多胺类催化剂、有机磺酸类催化剂、吡啶类催化剂等5种助剂也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应企业技术保密要求,具体成分及配比不予介绍);产品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BNE、四酚基乙烷环氧树脂TNE、三酚基甲烷环氧树脂、联苯苯酚环氧树脂、双环戊二烯环氧树脂DCPD、苯并噁嗪树脂、MDI改性环氧树脂、含磷改性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高溴环氧树脂等10且涉及溶剂回收套用,故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89号令修订)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拟建项目涉及物料甲醇、甲苯、苯酚、苯胺、环氧氯丙烷、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盐酸、甲苯、丙酮、丁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甲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甲类装置一单元甲乙类罐组二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甲乙类罐组一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聚苯醚树脂生产过程中涉及双氧水氧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本拟建项目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容器爆炸、淹溺、高温热辐射、噪声、粉尘和低温冻伤等。项目最主要的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腐蚀。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海波

技术负责人:

马程

过程控制负责人:

檀廷斌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海波

报告审核人: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王冠、曾华玉、占伟黄伯扬、倪宏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

马程王冠、曾华玉、占伟黄伯扬

技术专家: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王海波王冠、曾华玉、占伟黄伯扬、倪宏华

时间和主要任务:

 时间:2021.9.24;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江西乐平市工业园江维大道东侧

项目分类: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项目规模:

序号

产品规格型号

装置规模(t/a

备注

1

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BNE

15000


2

邻甲酚醛环氧树脂CNE

10000


3

酚醛环氧树脂PNE

13000


4

双酚F环氧树脂BFE

9000


5

双酚A液体环氧树脂

6000


6

四酚基乙烷环氧树脂TNE

3000


7

三酚基甲烷环氧树脂

3000


8

联苯苯酚环氧树脂

2000


9

DCPD环氧树脂

2000


10

双酚A型酚醛(BN)

8200

中间体

11

邻甲酚醛树脂(CN)

7000

中间体

12

酚醛树脂(PN)

8800

中间体

13

双酚F

6000

中间体

14

四酚基乙烷(TPN

1300

中间体

15

三酚基甲烷

1300

中间体

16

联苯苯酚酚醛

1200

中间体

17

DCPD苯酚酚醛

1200

中间体

18

苯并噁嗪树脂

3000


19

MDI改性环氧树脂

30000


20

含磷改性环氧树脂

10000


21

含磷酚醛树脂

3000


22

双马酰亚胺树脂

1000


23

多马酰亚胺树脂

1000


24

聚苯醚树脂

1000


25

高溴环氧树脂

5000

其中2000t/a自用

26

工业盐(氯化钠)

24000

副产

27

35%甘油

2400

副产,去焚烧处理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1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投资100000万元,流动资金33000万元,其他17000万元。

投资主体: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厂区总占地面积:166789.7 m2(折合250.2亩)

法定代表人:张驰

可研单位: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图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

1本项目于202138日(最近一次修改为2022426在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03-360281-04-01-474609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202149号令修改),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项“信息产业”第22条“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用材料”,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该项目所在的江西乐平市工业园属于认定的化工园区,详见《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2021414日)。

2建设单位简介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213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驰,企业注册资本498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乐平工业园区江维大道东侧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江西同宇由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同宇”或“母公司”)出资组建,广东同宇成立于201512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现有员工150余人,专业从事应用于4G/5G通讯,服务器,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汽车的电子电路基板上专用特种树脂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过五年多的发展,已快速成长为国际先进的中高端覆铜板特种树脂制造商。

广东同宇拥有行业顶尖创业团队。团队带头人,四川大学博士,掌握多项新材料制成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包括美国密歇根大学博士,2名四川大学硕士和另2名成员曾在外企、台企和大型上市公司分别担任研发、销售高管,是行业资深技术、市场、销售专家,团队被认定为肇庆市第二批西江创业团队。在该创业团队的带领下,公司于20165月正式投产,实现了当年投产当年盈利的良好开局,并保持了每年平均超过30%的增长:2020年,广东同宇顺利完成了技术改造项目,产能翻番,进一步实现了40%的营收增长。

企业厂房、设施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要求设计、建造和运营,拥有齐全的安全、环保资质。先后导入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认证。采用DCS集散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集中监控、安全联锁及自动化操作,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并保证产品品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未来,广东同宇新材料将继续本着“推动中国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使命,发挥团队、技术的竞争优势,积极创新,持续发展,在5G/6G,新能源汽车、IC载板用特种树脂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为中国电子产业提供材料保障。

近三年来,广东同宇新材料经营业绩优异,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经济效益逐年快速增长,具体良好的成长性。

20213月,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为了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企业得以高产值、高附加值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决定成立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西乐平市工业园江维大道东侧投资150000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

本拟建项目主要生产高端电子材料专用树脂产品主要有:1、特种电子专用酚醛环氧树脂63000/年;其中: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BNE)、邻甲酚醛环氧树脂(CNE)计25000吨;苯酚酚醛环氧树脂(PNE)、低粘度双酚F环氧树脂(BFE)、双酚A液体环氧树脂计28000吨;四酚基乙基环氧树脂(TNE)、高耐热型三酚基环氧树脂、低介电损耗型联苯苯酚环氧树脂、双环戊二烯型环氧树脂(DCPD)计10000吨;2、特种酚醛树脂中间体35000/年;其中含:酚醛、双酚A型酚醛、邻甲基酚醛、双酚F、四酚基乙烷、三酚基甲烷、联苯基苯酚、双环戊二烯苯酚(DCPD);3MDI改性环氧树脂,含磷改性环氧树脂,计40000/年;4、苯并噁嗪树脂3000/年;5、双马和多马酰亚胺树脂2000/年;6、聚苯醚树脂1000/年;7、含磷酚醛树脂3000/年;8、高溴环氧树脂5000/年;9、配套副产盐及副产甘油等。除生产线外,另建有办公楼食堂、研发技术楼、总控楼,原物料/产品仓储、包装设施,三废处理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其中配套锅炉设施有:一台20蒸吨/小时的生物质蒸汽锅炉;一台180万大卡的天然气导热油炉;一台25蒸吨/小时的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本次评价为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的主体装置及公用辅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甲类装置一、甲类装置二、造粒包装一、多效蒸发装置甲乙类组一//丙类罐组、酸碱罐甲类仓库、丙类仓库、丁类仓库、汽车栈台、配电、锅炉、空压冷冻及循环消防水等公用工程。

本项目拟定员215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200人,管理人员15人。本项目企业总占地面积166789.7 m2(折合250.2亩),总建筑面积45626.56m2

3、项目组成

序号

主项名称

建设内容

单体及生产单元

1

甲类装置一

建设特种电子专用酚醛环氧树脂、特种酚醛树脂中间体、MDI改性环氧树脂,含磷改性环氧树脂、苯并噁嗪树脂、双马和多马酰亚胺树脂、含磷酚醛树脂、高溴环氧树脂等生产装置及室外储罐区。

该区域内布置11条产品生产线:

115000t/a双酚A 酚醛环氧树脂、10000t/a邻甲酚酚醛环氧树脂生产线(共线生产);

113000t/a酚醛环氧树脂、9000t/a双酚F环氧树脂、6000t/a双酚A液体环氧生产线(共线生产);

1 3000t/a四酚基乙烷环氧树脂

1 3000t/a三酚基甲烷环氧树脂、2000t/a联苯苯酚环氧树脂生产线、2000t/a双环戊二烯环氧树脂(共线生产);

1 3000t/a双酚A苯并噁嗪树脂生产线;

2 15000t/a MDI改性环氧树脂生产线;

1 10000t/a含磷改性环氧树脂生产线;

1 1000t/a双马来酰胺树脂、1000t/a多马来酰胺树脂(共线生产)生产线;

1 3000t/a含磷酚醛树脂生产线;

1 5000t/a高溴环氧树脂生产线。

2

甲类装置二

建设聚苯醚树脂生产装置;预留北面位置给二期使用。

该区域内布置1条产品生产线:

11000t/a聚苯醚树脂生产线。

3

造粒包装一

建设固体产品造粒包装生产线。

4

多效蒸发装置

建设副产品工业盐多效蒸发生产装置,配套盐水池、盐库等预留东面位置给二期使用。

5

灌装间

建设液体产品灌装生产线,成品树脂装桶及空桶暂存。

配套公用工程

1

循环水

本项目新建循环水系统,循环水量总共4500m3/h给水水温32,供水压力0.45MPa(装置入口);回水水温42,回水压力0.25MPa(装置出口),利用余压直接回循环水场冷却塔冷却。

2

冰水

本项目36m3/h冰水机2台(5m330USRT、单台功率30KW),11

3

冷冻盐水

本项目设置3台制冷量约为90kcal/h(折合300USRT1050KW的螺杆盐水机组,两用一备。

4

除盐水

本项目设置240t/d10m3/h纯水装置2套。  

5

供电

本项目电源从园区变电站的两路10kV架空线引至厂区靠近厂变电所的外围墙边上,然后采用电缆直埋引入树脂变配电间,满足本项目使用。本项目新增32500KVA变压器。

6

供热

本项目配套设置120t/h生物质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1.25MPa,额定蒸汽温度194℃;一台18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一台25蒸吨/小时的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锅炉产生的蒸汽满足本项目生产需求。

7

拟采用3台产气量为3000m3/h的双螺杆无油空气压缩机,空压机产气压力P=0.7MPa,空压机电机功率315KW。压缩机21备。

储运工程

1

甲类库一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742.36m3,单层,高5.95m用于储存甲乙类产品。

2

甲类库二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742.36m3,单层,高5.95m用于储存甲乙类产品。

3

甲类库三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742.36m3,单层,高5.95m用于储存甲乙类原料。

4

甲类库四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742.36m3,单层,高5.95m用于储存甲乙类原料。

5

丙类库

新建丙类,占地面积1430.16m3,单层,高8.48m用于储存丙类物料

5

丁类库一

新建,占地面积1490.76m32层,高16.6m用于五金、维修零件储存

6

丁类库二

新建,占地面积559.36m3,单层,高6.65m用于储存丁类库物料、灌装用空桶等

7

甲类危废库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742.56m3,单层,高6.73m用于储存项目危险废弃物

8

甲乙类罐组一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661.27m2。内设450m3环氧氯丙烷储罐2,内浮顶。

9

甲乙类罐组二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2201.88m2。内设300m3BNE储罐2只、300m3无卤MDI储罐1只、300m3有卤MDI储罐1只、300m3BFE储罐2只、100m3含磷环氧树脂储罐2只、100m3高溴环氧树脂储罐1只、100m3有卤MDI储罐1只、200m3BPA液体树脂储罐2只、50m3PNE储罐3。固定顶,甲类储罐氮封

10

甲乙类罐组三

新建,甲类,占地面积1568.54m2。内设200m3丁酮储罐2只、100m3丙酮储罐2只、50m3异丙醇储罐1只、50m3聚乙二醇储罐1只、50m3甲基异丁基酮储罐1只、50m3甲苯储罐1只、50m340%乙二醛储罐1只、50m3双氧水储罐1、预留部分储罐固定顶,甲类储罐氮封

11

丙类罐

新建,丙类,占地面积1149.94m2。内设200m3苯酚储罐2只、200m3邻甲酚储罐1只、并预留部分储罐固定顶。

12

酸碱罐

新建,戊类,占地面积767.64m2。内设200m3氢氧化钠储罐2只、200m3盐酸储罐2只、并预留部分储罐

13

汽车栈台

用于液体原、辅材料及产品、副产品装卸。

14

罐区配电间

新建,丙类,占地面积157.25m2,内设罐区输送泵配电柜。

附属工程

1

公用工程楼

新建公用工程楼1,占地面积1613.76m2,内设配电、冷冻、空压、制氮装置,与机柜间相邻一侧外墙采用防火墙

2

机柜间

新建抗爆机柜间1座,占地面积400.98m2,内设生产控制系统控制机柜。

3

消防泵房

新建消防泵房1座,占地面积428.16m2,内设消防水泵及配电箱等。

4

消防水池

新建消防水池1座,尺寸为30*12,深4.75m,有效容积1700m3

5

循环水池

新建循环水池1座,占地面积1008m2,水池上部设置凉水塔。

6

污水处理区

新建污水处理1设计处理能力1000m3/d,采用“芬顿氧化+水解酸化+USAB+接触氧化”的污水处理工艺。

7

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

新建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占地面积1870.89m2,有效容积分别为2920m33200m3

8

锅炉房

新建锅炉房1座,建筑占地面积为1330.75m2,内设120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一台18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一台25t/h的备用天然气蒸汽锅炉。

9

危废焚烧

新建危废焚烧装置,建筑占地面积为1310.75m2,用于环保危险废弃物处理。

生活办公

1

办公楼及食堂

新建办公楼1及食堂,占地面积为2160.2m2,办公楼4层,食堂2层;北面建设2层大会议室/展厅。

2

研发技术

新建研发技术楼1座,占地面积为702.25m23层。

3

总控楼

新建总控楼1座,占地面积为564.25m2,单层,内部布置整体生产及储运等装置的中心控制系统。

4

门卫

新建门卫室3座,均为单层结构

5

地磅

新建物流地磅。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 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的原料有多聚甲醛、甲基异丁基酮、48%氢氧化钠、环氧氯丙烷、磷酸、丙酮、邻甲酚、苯酚、异丙醇、甲苯、双环戊二烯、苯胺、丁酮、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顺丁烯二酸酐(顺酐、马来酸酐)、甲醇、三氯乙烷、二甲酚、双氧水、醋酸、正丁醇、乙二醇甲醚、盐酸、天然气(导热油炉、备用锅炉使用)、氮气(此外根据企业提供的保密信息显示,醇类助剂、含硼卤化物与醚类络合物、多胺类催化剂、有机磺酸类催化剂、吡啶类催化剂等助剂也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应企业技术保密要求,具体成分及配比不予介绍);产品有双酚A酚醛环氧树脂BNE、四酚基乙烷环氧树脂TNE、三酚基甲烷环氧树脂、联苯苯酚环氧树脂、双环戊二烯环氧树脂DCPD、苯并噁嗪树脂、MDI改性环氧树脂、含磷改性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高溴环氧树脂,且涉及溶剂回收套用,故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1年第41号,89号令修订)的要求,项目单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知,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及有毒物质、噪声、高温、粉尘等。项目的主要危险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腐蚀,该项目初步设计时应重点关注本评价报告在防火、防爆、防毒、防灼伤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3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018918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该项目涉及的盐酸、甲苯、丙酮、丁酮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不涉及剧毒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涉及的双氧水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的规定,该项目不涉及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名录》(2003年版),该项目涉及苯胺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项目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有甲醇。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第六条,天然气作为燃料气,适用于《燃气管理条例》,不适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要求。

4、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通过对该项目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甲醇、甲苯、苯酚、苯胺、环氧氯丙烷和天然气(燃料)。

5、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通过对可研及企业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聚苯醚树脂生产过程中涉及双氧水氧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149号令修改)、《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12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应急厅〔202038号),该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及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

6、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甲类装置一单元甲乙类罐组二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甲乙类罐组一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级重大危险源;其余生产装置单元及储存设施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7、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甲类仓库、甲乙类罐组及甲类装置的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电气单元的触电、火灾、给排水单元的溺水危险等级为Ⅲ,空压机发生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严重时Ⅲ级,处在危险状态,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其余危险等级均为Ⅱ级或以下。在严格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8、通过危险度分析,甲类装置一甲类库/四、甲乙类罐组一//的危险分值大于等于16分,属于高度危险;甲类装置二、甲类库/丙类罐组、酸碱罐的危险分值处于10~15分之间,属于中度危险;其余子单元的危险分值小于10分,属于低度危险。企业应采取相关安全措施,降低高度危险单元的危险程度,例如设置自动化联锁控制,配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检测报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事故紧急收集、吸收、处理装置等。

9、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个人风险等值线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中对于①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②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③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的要求;社会风险可接受。

10根据事故后果模拟计算可以发现,甲类产品储罐发生容器整体破裂后池火灾害模式下产生影响最大,死亡半径40m、重伤半径47m、轻伤半径64m可对厂区北面的乐平市赛复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西面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周边园区道路的行人等产生影响

11、基于危险源信息,利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院出版的《CASSTQRA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与管理》软件计算,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储罐均未出现引发多米诺效应情况,但是该项目主要生产、储存设施具有火灾爆炸特性,仍应加强设备管理,避免事故状态下的相互影响,减少二次伤害事故发生。

二、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1、该项目中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甲醇、甲苯、苯酚、苯胺、环氧氯丙烷和天然气(燃料)。

2该项目聚苯醚树脂生产过程中涉及双氧水氧化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氧化工艺

3、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为有毒物。

三、安全条件的评价结果

1、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202149号令修改),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项“信息产业”第22条“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性能覆铜板等)等电子产品用材料”,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于202138日(最近一次修改为2022426在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登记,取得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103-360281-04-01-474609

该项目所在的江西乐平市工业园属于认定的化工园区,详见《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赣工信石化字〔202192号,2021414日)。

2、项目对周边环境的距离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相关的要求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因此该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但由于存在空气污染、泄漏有毒有害物质事故发生的可能,在项目建设的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对周边区域的不良影响,必须实行“三同时”国家环保法规,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处理措施正常运行,以保护周围生态环境。

3、该项目周边居民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影响。

4、自然危害因素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是自然形成的。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对该项目无不良影响。针对极端的自然有害因素,该项目初步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5、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甲类装置一单元甲乙类罐组二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甲乙类罐组一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级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645号修订),第十九条,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与八大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要求。

四、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生产工艺技术为自有技术,来自于其母公司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产品目前在国内均有成功工业生产的经验,如山东圣泉、江苏长春、上海南亚、珠海宏昌等。该生产工艺属于成熟工艺,产品质量稳定、工艺先进成熟、安全可靠,产品用于国内外销售,产品附加值高,经济效益良好。

2、该项目主要装置设备均拟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企业;装置中各设备选型均经比较,节能、安全;关键部位配有安全设施或安全附件,如在受超压保护设备相关处设有安全阀等。

针对各种介质的腐蚀特点和不同的工艺操作条件,相应设备的材质分别采用了碳钢、碳钢衬里、不锈钢、低合金钢、耐热钢与高硅铸铁等金属材料,以及玻璃钢、聚氯乙烯、氯化聚氯乙烯、聚丙烯、氟塑料及聚氯乙烯/玻璃钢加强等多种非金属材料。

对于危险工艺,采用先进的DCS控制系统并配有UPS不间断电源;采用DCS系统对生产进行控制,对工艺参数、事故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实现了程序控制和远程操作,均设置了安全联锁。而且联锁运行的设备,均在设备附近设就地开关,以便事故时及时停车。

该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装置及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3、该拟采用的主要配套、辅助工程有:供热、供配电、供排水、消防、空压制氮、制冷、电讯、通风等,均考虑了生产的需要,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五、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

1、本项目新建生产装置靠近周边企业厂区现有建筑,在初步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相互间的影响。

2、本项目新建消防系统,根据消防灭火及应急救援的要求,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消防救援系统,执行救援任务。

3、本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且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要求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处置原则和重大危险源的相关要求,企业应设计完善的自动控制装置,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DCS系统),对主要的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液位等进行远距离检测、报警、记录、调节、联锁等控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从20181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SIS系统)。其他新建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从202011日起,应执行功能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设计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

企业应根据《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赣应急字〔2021190号)的要求完善生产工艺的自动化控制,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实现甲、乙类独栋厂房(车间)现场操作人员不超过9个人,避免发生大规模人员伤亡事故。

4项目实施前已经经过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论及建议,完善相应安全措施。

5、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涉及具有易燃易爆性物料的场所内的设备防爆等级应不低于Ⅱ类,BT4组;涉及爆炸性粉尘环境,该场所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ⅢC。防爆型电气设备或仪表因需要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设备时应采取隔爆措施。

6、该项目中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配置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置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空气呼吸器等。

7、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

8、车间/厂房内作业场所一般不允许储存危险化学品原料,如果条件需要必须储存时,所存放危险化学品量或设置的中间储罐内危险化学品存放量不应超过一天的用量。

9、项目建成投产之前,应将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并依据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10、该项目建成后,应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配备化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

六、评价结论

1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批,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2、从安全生产角度,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在下一步设计、施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将可研报告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演练;生产运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和检测仪器、仪表灵敏好用,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该项目的危险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工程的安全运行是有保障的。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提交时间:

 2022.7.25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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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安全条件评价(终稿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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