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4万吨/年线环分离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31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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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4万吨/年线环分离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 | |||||||||||||||||||||||||||||||||||||||||||||||
简介: |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始建于1968年,位于江西省永修县杨家岭,前身为化工部星火化工厂,是承担国家重点国防化工和化工新材料生产任务的大型企业。1996年由中国蓝星公司实施承债式并购,从10kt/a工业有机硅实验性装置攻关起步,现已发展成为拥有400kt/a有机硅单体、120kt/a有机硅下游产品的我国有机硅行业领先企业。目前有机硅单体产能为亚洲最大,世界前三,产品销售遍及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现有一分厂线环分离装置设计处理量为4万吨/年,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及下游装置采用线体来替代现有原料进行生产等,造成线体产品的缺口进一步扩大,所以急需对现有一分厂线环分离装置进行配合上下游规划的适应性改造。该项目对现有一分厂的线环分离装置进行扩能改造,将处理量由4万吨/年提高至8万吨/年,来满足下游装置的原料供应及市场需求。同时提高线性体和环体的产品质量,对现有环体精馏单元进行适应性改造,得到D4、D5、D6产品。该项目在原有装置上进行扩建,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建构筑物、设备和公用工程设施,不仅可以节省建设投资,还可以缩短建设周期,该项目可增加企业产品品种,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周红波 | |||||||||||||||||||||||||||||||||||||||||||||||
技术负责人: | 马程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周红波 | |||||||||||||||||||||||||||||||||||||||||||||||
报告审核人: | 戴磷 |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周红波、檀延斌、倪宏华、谢寒梅、王波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周红波、谢寒梅 |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4.1-2022.8.30;主要任务:安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 | |||||||||||||||||||||||||||||||||||||||||||||||
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4万吨/年线环分离装置扩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地址:江西省永修县杨家岭。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8万吨/年线环分离 评价范围内主要建构筑物: 主要建构筑物表
评价结论: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结果 1.该项目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属于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D4(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5(十甲基环五硅氧烷)。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高毒物品;该项目中不涉及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不涉及监控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2.该项目属于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 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 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通过预先危险分析可知该项目火灾、爆炸、灼烫事故的的危险等级为Ⅲ级;该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化学爆炸、物理爆炸及其他爆炸)、灼烫;应重视的重大有害因素有:高温。 1. 该项目拟建设于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星火工业园区,江西九江市永修县杨家岭星火工业园区2021年4月入选江西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属于规划的化工园区。 2.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对该项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检查,该项目甲类装置1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500m范围内无国家铁路线;距西面福银高速超过1000m;距离西侧修河距离超过3000m;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版)的要求 3.该项目所在地有较好的运输条件,并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已通过永修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 4.主要生产装置、设施平面布置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该项目正常情况下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情况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7.该项目正常情况下自然条件不会对该项目产生影响。 三、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评价结果 1.该项目拟采用工艺流程不改变,利用原有4万吨/年线环分离技术,其技术方案是安全、可靠的。 2. 该项目生产装置都是连续化生产装置,对装置整体的自动化水平要求较高;本工程所属的工艺装置,均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进行过程控制和检测,实现集中控制、集中平稳操作、安全生产和统一管理。装置的主要工艺参数检测和控制都在DCS上进行,在DCS上完成所有工艺参数的显示、调节、记录、报警等操作,各装置内的主要机泵设备的运行状态均在DCS进行显示。新增信号接入原有控制室DCS/GDS机柜进行集中控制。 3. 拟采用的技术及设备较先进、工艺合理、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依据对该项目拟采用的技术、设备、工艺与国内外技术的对比及该项目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分析);拟采用的配套及辅助工程满足该项目所需要的安全可靠性的要求。 综上所述,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4万吨/年线环分离装置扩能改造项目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和安全条件审查,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从安全角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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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8.31 | |||||||||||||||||||||||||||||||||||||||||||||||
现场影像资料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4万吨年线环分离装置扩能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备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