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宜黄门站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2-09-16
安全评价单位名称 | 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宜黄门站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简介: | |
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1月18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岗镇河东新区学府第一街8栋1#-5#,法定代表人为严勇,注册资本为陆佰捌拾万元整,经营范围:宜黄县行政区域范围燃气供给系统(含管道、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投资、经营、管理及服务;燃气设备、燃气用具、仪器仪表、厨房配套设备及配件、五金设备、家用电器、橱柜、装饰材料的销售;燃气(含液化气、天然气)销售;燃气管理;燃气燃烧器具、设备水暖安装、维修及相关同类专业的配套施工;广告代理;场地租赁;房屋租赁;机构商务代理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取得宜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201710070001G),燃气经营范围为宜黄县行政区域范围,有效期:2020年9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 该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取得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抚发改核准[2021]7号《抚州市发改委关于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宜黄门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进行项目立项,同意建设天然气门站一座,项目位于宜黄县凤冈镇北关村四三位东侧。建设规模为:天然气门站一座,设计供气能力10000Nm3/h。主要在生产区设置调压计量撬1座、生产辅助区设置生产辅助房1座,内置热水炉间、柴油发电机间、工具间、自控室、值班室及卫生间。以下简称该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国家发改委令第29号),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天然气、四氢噻吩、柴油,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项目生产、储存装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第77号令修改)、《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我省燃气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建设厅赣建城【2006】11号)的要求,新、改、扩建项目须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劳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 受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承担了其宜黄门站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组织评价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资料进行了调查分析、对拟建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评价方法,对工程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和定性、定量评价,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总局令第77号令修改)的要求,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谢寒梅 |
技术负责人: | 马 程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海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谢寒梅 |
报告审核人: | 檀廷斌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王冠、黎余平、占伟、谢寒梅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马程、王冠、黎余平、占伟、谢寒梅 |
技术专家: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名单: | 谢寒梅 |
时间和主要任务: | 时间:2022.6;主要任务:安全预评价 |
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黄门站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拟建地点:宜黄县凤冈镇北关村四三位东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453.61万元,安全设施拟投入50万元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工程所在区域存在的自然危险、有害因素有地震、雷击、暴雨、高气温、大风等。 2、工程运行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有害物质有天然气、四氢噻吩(加臭剂)、氮气(置换用)和柴油(柴油发电机用)等。 3、工程运行过程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窒息、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和有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等。 4、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的规定,该工程涉及的天然气属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经辨识,该项目液化天然气属于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评价结果: 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窒息、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和有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等;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在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项目可研报告》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执行。从安全生产角度,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宜黄门站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该项目潜在的危险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的安全有一定保障,整个建设工程可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 |
提交时间: | 2022年9月16日 |
宜黄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宜黄门站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终稿 已排).pdf